跟朋友我是这么说的,如果我想结婚,或许就是她了。
游戏里也会有真感情。穿越时空与网络,只为了将来有一日出现在你的身边。
我喜欢英语里面“爱屋及乌”这句话的翻译,很生动,很形象——love me,love my dog,爱她,就爱她的一切。她的五官很好看,最令我着迷的是眼睛,她的一切我都觉得是那么的可爱,无与伦比。
莎士比亚曾说,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而男人如果会产生爱情的话,却是用眼睛来恋爱。
从她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周遭的一切仿佛变得无趣。那温柔的声音充斥着我的耳朵,我的脑海,拼命地把那些无关于她的事挤出去。
我明白,我恋爱了。
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我嘲笑自己那么没用,没有定力。想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却不到三秒就被那身影打败,而她好像什么也没做。这不得不让我感叹天敌的强大。
如果做不到不在乎,那就在乎好了,真正的不在乎是不费力气的。
突然觉得上班的时光是那么的漫长,仿佛历经了沧海桑田。也在遇到她之后,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牵挂,什么是痴痴恋恋,什么是同节奏的心跳。
张爱玲说,“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于是变得爱表现自己,疯了一样接触各种事物,无论喜不喜欢,只为了她问我的时候,我能自信流畅地回答她,告诉她,我离她并不遥远,我在关注她喜欢的一切。朋友笑话我着魔了,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却从未想过去改变。爱情需要合理的内容,正像熊熊烈火要油来维持一样;爱情是两个相似的天性在无限感觉中的和谐的交融;真正的爱情能够鼓舞人,唤醒他内心沉睡着的力量和潜藏着的才能。
爱情是守时的,它既不会早一天来临,也不会迟一日出现,只会在恰好的时机,突然发生。
于我来说,最快乐的时光,无非是她在跟我聊天;最难熬的时间,便是当她消逝在我的视线。
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只是这场宴席结束的太早了些。
听到她即将离开的消息,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失去最心爱的东西。空气变得压抑,忽然她说,“我要走啦,像我这么聪明的徒弟你再也不会遇到了,别想我哦!”就连分别都是那么可爱。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朝她挥了挥手,“又不是见不着了,”眼里却全是不舍。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你微信多少”,我紧张地望着她。她愣了一下,旋即便笑了,朱唇轻启,“那你记一下哦”,声音有些调皮,在我听来,却犹如天籁。一个个数字欢快的从她的嘴里蹦出来,如获至宝般紧紧攥在手里,深怕下一刻它就会突然消失不见。
虽然明知她要离开,虽然明明装作不在乎,虽然不曾表露一丝心意,却为什么还是那么舍不得。
看着身旁空空的座位,心里也变得怅然若失。对着手机,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喜欢你”四个字,在我肠子里绕了几个弯儿,在我胸口跌倒好几回,爬到我的喉咙里又开始胆怯,滑到我的嘴边又改头换面,最后乔装打扮成“你在干嘛”。
亲爱的,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最后结果会如何,也没想过结果如何,只想告诉你,有一个人,愿意看你写过的所有状态,读完你写的所有微博,看你所有的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你的信息,听你听过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弥补,未曾相识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