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流行汪国真和席慕蓉的时候,就开始试着投稿,试过一两次,小作终于也没变成铅字。郁郁不得志,转而懈怠,不几日便悻悻然放弃了事。本以为已忘却曾經孜孜以求的小志向,却时常在内心渴望思慕着自己的文字被饰以鉛华,散发墨香,融入在文海书山中。于是,立志出书一本,以不惑之年为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每日里忙碌于朝九晚五,淡忘了初衷,蹉跎了岁月。再回首,已鬓发稀疏,面生褶皱,堪堪地奔向知非之年。
每每慨叹抓不住光阴,可不经意间邂逅了《简书》,忽然发现灵魂回到了最孤独的及笄之年,那些或感伤或留恋或动情的句子便从指端倾泻而下了。所以,我有了另一种实现卑微愿望的途径:在与《简书》的交流中,重拾自我,锻造灵魂。
码字一事,缘由源远流长,可追溯至垂髫少年。捧一本空白日记本,小跑着奔到那年那月小城唯一一座图书馆,不分古今,不论芜杂,但凡入眼,必将个中精绝文句摘录至日记本中。待到写文行字,生搬硬套也要将新学之佳句用于所写习作中。所写之场景必围绕欲用之词藻展开,甚或为用词而行文逐字,迫切心可见一斑。及至碧玉年华,摘抄日记本已攢至半书柜。后几次搬家,被父清理不见踪影。
那些是我少年时的财富。从不因写作而苦恼,常常思如泉涌,下笔有物,也是托了那时摘抄的功劳。常常在新买的书中写书评,当最后读完,书评已可以成为一本书。虽然年长之后读书时有懈怠,但遇到佳词锦句仍然会铭记在心的习惯却未有稍改。也曾沾沾自喜,偶尔也有小得意,看似很不錯的小文得了读者喜欢、评论或打赏。那情景,十足一个井底之蛙。在文釆四溢的写作群里,我只能算中规中矩的那个,远不如长篇连载、短篇精干的很多实力干将。
写作需要灵感。我的每次作业都无法打草稿。仿佛一打草稿,笔端便生涩晦暗起来,只有提筆即写,一气呵成,方能顺利流畅地完成一篇作品。这是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灵感只在指尖。当大片大片的空白时间停留在前,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静心准备。像个跃马扬刀即将奔赴沙场的将士,冲锋号响,挥刀出击,一击必中,所向披靡。而不是练兵练兵练兵,练习都出色,却在最后出击中失了先机,停滞不前。
我的灵魂深处隐藏着千军万马,叫嚣着冲向一望无际的田野,蓝天为幕,碧草为毫,秋水为墨,在《简书》上大肆挥洒汗水,泼墨甩绣出不遗憾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