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子墨租的房子距离学校有一段距离,大约10公里。此时已经八点钟了,马路上鲜有人影,偶尔只会有一辆高大的卡车飞速驶过。对于一天辛苦劳作的人们来说,现在是个休息的时间,可对于上夜班的人来说,新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余子墨一个人孤寂的走在马路上。陪伴他的,是车辆驶过时惨白的灯光,旁边树梢上鸣叫的昆虫,还有风呼啸而过时带动着的树叶沙沙响。月亮还算是圆,如水的月光洒在余子墨的身上,映出了一个少年的影子,在影子中,充斥着无尽的混乱。
10公里的路,余子墨没有去打车。对于他来说,坐车已经变成了奢望。每次的回家、上学,他从来都是走路。
双手插在口袋里,脚步缓缓迈动着,眼睛看着前方,心思却早就飘到了远方。《献给爱丽丝》哼了一遍又一遍,没过多久,余子墨就看见了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学校其实是较为偏远的,距离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有些距离。由此,造成了两个不同的极端:一边是静谧的村庄,惟有虫子鸣叫的声音来回流转,人们已经开始准备进入梦乡。而另一边,灯红酒绿,夜生活才刚开始。一边是永恒的静谧,一边却是永恒的喧嚣。
余子墨居住的地方就在一条小巷内,可他并没有走向回家的路,而是径直走向了繁华地段内的一家酒吧。繁华地段灯红酒绿,不断照射在余子墨的瞳孔之上,令原本习惯了夜路的余子墨微眯了眼睛。
即使此刻已经接近十点,依旧人声如潮。不断有喝醉的人从酒吧里摇摇晃晃的出来,然后狠狠的摔在地上,也能随时看见一群人闹哄哄的吵闹。小混混们不断的闹事,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
这是最繁华的地段,这是最肮脏地段;这是最美丽的天堂,这是最险恶的地狱;人们在此放松 人们在此堕落。詟言蓦然想起了几千年前薄伽丘的一声感叹:
“呵,地狱!”
酒吧的名字叫做“永寂”,永远的孤寂。不过千万不要被名字所迷惑,酒吧内的人们早就已经玩的忘乎所以了。“永寂”是余子墨玩的好的一个朋友开的,所以即使余子墨没有钱,每次来到酒吧,朋友都会为他倒上一杯烈性酒,一起畅聊一番。
刚进入酒吧,喧嚣的声音就不断冲击着余子墨的耳朵。空气中飘散着香料的气息,让正在这里狂欢的人们更加疯狂。安装在墙壁上的灯光一闪一闪着变换着颜色的,照射在舞台中央疯狂扭动身体的青年男女。
空中泛着的出了香料的特殊味道之外,还有一股股糜烂的气息,令余子墨皱了皱鼻子。一个个青年男女在这里,不再是白天上班时忧愁的白领蓝领,他们在黑夜的掩护下,释放出了位于内心深处的欲望以及邪恶。
音乐没有节拍的响着,音响恐怕是调到了最高,余子墨也听不出这是什么音乐,只知道,这个音乐毫无半点艺术性可言。
余子墨是不喜欢吵闹的,他更喜欢的是坐在幽静的公园里,和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下围棋,唠唠家常。要不是这里有他的朋友,还有,要不是明天将会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好像好久没来了,上次来是什么时候呢,好像是得知了叶欣有男朋友的那天吧!”余子墨暗暗想到,正是那天,余子墨第一次逃课,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喝的烂醉,沉沉的睡在了酒吧里。
永寂的服务员都认得余子墨,这个老板的朋友,这个痴情的少年。于是余子墨没有顾忌的,直接走上了酒吧的二楼。
酒吧二楼,,其实就是一圈突出来的走廊。这家酒吧原本只有一层,甚至可以说,这整栋建筑物其实就只有一层。站在酒吧里,抬头向上看,就是高高的穹顶。
直到某次喝醉时,余子墨向朋友说,只有一层的酒吧多憋屈啊,不如在建筑物中间的位置,搭筑一层平台。站在这个平台上面,可以俯视着欢歌的人们,多好啊?于是,一个月之后,一层悬空在建筑物的走廊便被建成。
詟言踏在走上二楼的楼梯上,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沉闷的声响。整个二楼是红豆杉木所做,造价极为不菲。詟言闻着正宗红豆杉木所散发出来的木头独有的清香,走向了不远处的一个背影。
“已经快一年了,你终于来了,子墨。”背影主人的声音十分的好听,带有着男人特殊的磁性以及沉稳。每次余子墨都会感叹道,也许只有走上社会,经历了人生百态之后,才会有如此沉稳厚重的声音吧?
“明年要高考了,我得努力。哪像你啊张炜涧,初中肄业,靠自己的打拼,如今已经是一地之主了。”
背影主人原本双手张开搭在走廊边缘的柱子上,现在转过身子来,看向了余子墨。余子墨同时看向了张炜涧,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让张炜涧原本棱角分明的面庞增加了几丝属于年轻人的英气。
余子墨感觉,要是在古代,张炜涧穿上铠甲手握长矛冲锋陷阵的样子,一定是最帅的!
“当初我可是想要拉着你一起出来闯荡的,要是那时候你能答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潦倒落魄。”
余子墨这才发现张炜涧今天穿着一件正式的西服。张炜涧本身就帅,西服被他宽厚的肩膀拖着。黑色的领带之下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更加增添了张炜涧的稳重与成熟。
余子墨曾经在永寂酒吧里偷偷穿过张炜涧的西服,西服的宽大与余子墨较为瘦弱的身躯格格不入,看起来十分的不合。可张炜涧,明明和自己一样高,穿起西服来,是那样的挺拔、英俊。
余子墨没有回答张炜涧,他的心思又飘到了初中。张炜涧是当时自己最好的朋友,初三了,大家都在拼命用功想要考上一个重点高中,偏偏张炜涧天天无所事事,捣腾着赚钱的事。他的父母在外,家中无人,加上成绩又差,老师也不怎么管他,有一天,他神秘的对余子墨说:
“子墨,如果我选择辍学出去闯荡,你会和我一起吗?”
“炜涧,可,我们还是初中。”
“你愿意吗?”
“可老师说,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
“你愿意吗?”
……
那天以后,张炜涧就真的辍学了,余子墨在学校里读书,张炜涧在社会上,孤身一人的闯荡。
余子墨天天会看到张炜涧寄来的信上写到:今天又赚了多少钱多少钱,今天又结交了哪些有名气的朋友。可余子墨又何尝不知道,孤身一人的日子是不会被社会看上的,更何况,张炜涧连初中的学历都没有。
处处碰壁的张炜涧常常躺在公园的躺椅上瑟瑟发抖,挨饿受冻。那时的余子墨常常想到,等以后自己考上好大学了,有出息了,就可以帮助张炜涧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了。其实,那时的张炜涧,哪里需要物质上的帮忙?他需要的,是朋友的关怀。
现在看来,余子墨反倒是需要张炜涧的处处帮忙了。他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初自己会坚定一点呢?张炜涧家中有父母,他的父母极力阻挡他辍学,他依旧出去闯荡,而自己,孤身一人,明明可以放下一切,也许那时候的一个决心,如今自己会和张炜涧一样,获得成功,飞黄腾达。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可余子墨是不会跃的小丑鱼,是不会飞的丑小鸭。
……
“你穿的这么正式,是要去见什么重要客户吗?我会不会打扰你啊?”余子墨小心翼翼的问道。毕竟,如今他们已经是两路人了,不可能再有初中时那种纯洁的友情了。
“明天,是6月17号。”
张炜涧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是……”。
“这音乐不太符合现在的意境,张炜涧,我们去其它地方说吧?”看着张炜涧闪闪的眼睛,余子墨喂喂叹了一口气,准备走下二楼,在他的印象中,边上的一家咖啡店会很适合他们聊天。
“不用了,张炜涧一把拉住余子墨的手,另一只手拿出对讲机,讲到,“音乐停下,乐队上,曲目就是我早上教给你们的。”
余子墨惊讶的看着张炜涧,后者指了指一旁的木质椅子,让余子墨坐下。一张桌子以及两把椅子全都是沉香木所做,比学校医务室那张桌子不知道好多少,所散发出来的味道让人感觉清醒无比。桌子上摆放着两杯深绿色的不明液体。
“你知道我要来?”余子墨惊讶的问道。
“你也不像是那种无情的……狗屎呀?”张炜涧突然脱口而出与他本人气质所不相符的话来,朝着余子墨眨了眨眼睛。
然而余子墨并没有想象之中的愤怒,他的眼睛居然慢慢湿润起来,眼前开始模糊,出现的居然是另一幅更加模糊,却永远定格于余子墨心中的图像。
“我,余子墨
我,张炜涧
我,伍旭然
今日在此结拜为一世兄弟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但有违抗……”
三人相视,好像是忘记了之后的话该怎么说。
“就是狗屎!”余子墨突然大声喊出来,三人喝下面前一杯李子园,哈哈大笑。
……
这就是三个7岁孩童的世界观,在成年人看来,中二,搞笑。
然而这是连成年人都做不到的,坚不可摧的情感!
想想曾经,有多少你的朋友与你立下如此令人啡笑不已的滔天大誓?
又有多少人按照这个誓言,陪你走到了最后?
或者说,你真的去认真思考过这样的誓言吗?你真的是用心去读它的吗?
你用心去读,去想,如果会有这样一个人,愿意为你而死,他和你非亲非故,但是就是会在关键的时候挡住捅向你的刀刃!
在我看来,这是世间最重的誓言最严肃的誓言!
人生漫漫,多少朋友,最后变为过往浮云。能够陪你走到最后的,又是多么的稀少?
人生在世,最欢喜的是遇到伯乐知己,最怕的是和最好的朋友分道扬镳!
能够有一位一生的朋友,一定是人生之大幸吧?
……
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