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般的青春,水一样的年华。
走过那些青春年华流逝间,厌学,贪玩和逃课,成了我们几个男孩子的天性,也成了班主任和所有科任老师的心病。苦口婆心的教育,我们至若惘然;气急败坏的体罚,只能换来一时的安宁。
放弃责任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忘记使命就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最珍贵如花似玉的青春,被我的任性无情地打成了一堆破碎的玻璃渣。插在了我的身上,疼在了我的心上。
那年我没有考上县里唯一的高中!
开学伊始,我认识了芳。不知老天的眷恋,还是上帝的恩赐,我俩竟然成了同桌!她是应届,我是补习插班。
也许是我的缘分,竟然能和芳成为同桌;更许是她的灾难,咋能和我成为同桌?因为我是学校里出了名的“人物”,她不仅有所耳闻,几乎能扒光我所有的“光辉”事迹。
芳,十六岁。高高的个子,白皙的皮肤。圆圆的脸庞上洋溢着柔美的笑容。弯弯的眉毛下面是一双迷人的眼睛,眨一下就是温柔,闪一闪就是妩媚。乌黑的头发由三股编成了一条,随意的垂在背后,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身上穿着粉色的条绒褂子,搭配了一条半新的黑色涤卡裤。
芳,从不打扮自己,就是那么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子。她是走读生,每天早早地走进班里,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预习,默读,做笔记。放学后仔细的整理好自己的抽屉,背着书包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回家去。
我比芳大了两岁,是寄宿生。我们村归她们乡管,村乡虽然离得不远,那也得翻过一座大山,足足有十余公里地。
不知是没有忘记伤痛,还是因为芳成了我的守护神,我改掉了所有的坏毛病,每天也早早的坐在了我的座位上——芳的身边。
芳并不嫌弃我,更没有鄙视我,经常问我问题,也经常给我辅导新知识。有时我去的稍迟了点,芳早已把我俩的桌凳擦得干干净净,温文尔雅的坐在那里学习。
我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于是每天吃完饭就去了教室,擦干净两人的桌凳,也开始看书。
芳没来之前,我深觉无聊,甚感有些丝丝的孤独,缕缕的寂寞。看书都是敷衍,直到芳坐在了我的边上。
时光无情的慢慢消逝。在芳不断的鼓舞中,在我坚持的努力下,我的成绩稳中有升,学习的劲头一天堪比一天。
我对芳的感情日益升华,这种情远远地超越了同学之情,深深的逾越了朋友之情,但就是直到今天也没有变成深沉的爱情!
那种情带着懵懵懂懂,和着缠缠绵绵。就像咖啡里加了酸梅,带着酸酸甜甜却又混杂着些许苦味,有种心如鹿撞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我时刻想着和芳坐在一起,不管是学习,不论是闲聊。哪怕两人争的面红耳赤,哪怕两人默默注视对方一言不发。
总之,只有和芳在一起,我才学的那么专心致志;只有和芳在一起,我的心里才是那么悠闲惬意;只有和芳在一起,才能荡起我心中那难以捉摸的涟漪。
当一颗心依恋另一颗心的时候,两颗心相依为命,结伴而行,感觉天空是那么的湛蓝,大地是那么的清纯,生活是那么的幸福美满。
终究芳成为我生活中绝不可少不能代替的依恋,让我默默感受到这种恋情的力量,我深深的恋上了芳!
芳,一如既往,来去匆匆。不过我发现,芳对我也有许些变化。她有时刻意的躲避我的眼神,有时却也偷偷地对着我发呆,有时对着我欲言又止,脸色略带些红润。这些日子芳来得很早,静坐着看书。
其实我也看出,她对书看的不是那么认真,读的不是那么用心。她的眼睛老是游弋在教室门口,也许是想看到什么,或许是等待着谁的到来,直到我坐在了她的边上。
她轻轻地看我一眼,眼睛灵动中充满清雅;她微微的对我一笑,温柔中带着美丽和宛然。
这些日子芳回的迟了,我却去的早了,我和芳谈论的话题也多了。谈学习,谈生活,谈理想,甚至谈到未来。只有谈到未来,我俩霎那间的沉默,没有了更多的激情,没有了共同的心愿。
因为未来在我俩之间只是一场梦想,这种梦想只会变成神话般的传说。那些年,不要说考师范,考中专,就是能考进县里的一中,都能成为轰动整个乡村的爆炸新闻!
荏苒的时光是最残忍的,就在我和芳相互鼓励,互相学习,感情也进入炙热化的时刻,中考的日子到了!
毕业离校的那个晚上,芳的眼睛红红的,一定是偷偷地哭过。她与我对视的刹那间,眼神是那么的坦然,坦然中却是深深的不舍;表情是那么的从容,从容中难以掩饰对我万分的依恋!
校门口的小卖铺,卖起了毕业的礼物,不过大多数是明信片,当然男同学最喜欢的是“四大天后”!女同学最喜欢的是“四大天王”!一元一套,一套十张,我买了四套,因为我要送给全班的所有同学,尤其是要送给我最喜欢的同学——我的同桌芳!
我精挑细选后,挑出了一张印有刘德华的明信片,写下了我早已就想对芳说的话,当然祝福是最主要的。我把写好的明信片,又装进了原包装,封好了口,悄悄地夹进了芳的书里面,又把书原样的放回她的书包。
难舍的别离,带着刺痛的怅然,留有深深的遗憾,但是不能拥有过度的悲观。别离也许是下次重逢的序幕,也许是人生短暂的分开。只要彼此的心紧紧的相随,就是在望之难及的天涯海角,待到春风化雨时,我们再相逢!
一切都事与愿违,这一别就是整整的二十年之多!
那年,我以高分考中了县里唯一的高中——县一中!而芳却没有参加中考!听同学说起,她在乡里面当起了话务员。
我深深的收藏着芳写给我的明信片。那张带着两颗红心连在一起的卡片,芳早已藏在了我的书本中,只是我没有发现罢了。
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成家立业定居他乡。我娶了同班同学同桌,一起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孩子已经上了大学。日子过得不是那么惬意,却也是平淡中的幸福,美满中的如意!
去年我遇见个老乡,他是我爸教过的学生,又是芳的远房表哥。在推杯换盏中,我聊起了芳——他的表妹、我的初恋!
在他的言语中,我得知芳也早已嫁人成家。嫁了个公务员,她没有工作,是一个十足的家庭主妇。两个孩子前后都考上了大学,日子过得幸福美满,前些日子又搬进了县城最好的高层小区。
得知芳的这一消息,我心里感到无比的释然,彻底把那份无尽的期盼掏空,毕竟芳也过上了幸福安稳的日子。
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芳,希望芳的日子越过越好,希望芳的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希望时光能让芳和我总有相遇相逢的那一天。
到那时,我会把珍藏了二十多年,字迹模糊早已褪色的那张明信片,亲手交给她,为了了却我二十多年来忘却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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