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过一篇报道;说有所小学老师为了让学生有更好的成绩,利用午休时间给学生辅导作业;因为一个孩子潦草,在批评教育效果不大后,气愤之余用抽拉教鞭打了他的屁股,而且可能不止一下。
夏老师满以为自己的牺牲休息时间的奉献精神会让领导满意,家长领情。
结果孩子放学回家,家长发现孩子屁股变了颜色,有点淤青;家长没有问清缘由,勃然大怒,跑去向教育局反映。
这位老师不仅被责令向家长赔礼道歉,而且要在学校大会上作检讨;甚至还让当地派出所带去训诫。
但事实上,那位被打了屁股的同学诊断结果出来,不过是皮下软组织损伤,三七片泡水口服即可。
其实近几年对于这类学生被体罚的案例报道得很多了,很多人扼腕叹息:觉得如今的学生碰不得,教师不好当啊!
今天我们不去探讨教师的对与错以及学校和上级部门对教师的处罚是否得当,单就“体罚”这个话题好好聊聊。
很多人会产生疑惑:以前的学生不是都得严师管教吗?不敢打不敢骂,不给点颜色,学生怎么能够成才呢?
我们从许多电视剧和课文中都可以看出古代教育中体罚无处不在;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中教师对学生“遇其斥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鲁迅的《三味书屋》中老师的戒尺仍历历在目。
那是因为在封建社会或者社会生产力较为低下的社会状况下,传统社会受教育的地位不平等,能上起学就很不容易了(除了条件极好的可以请先生),教育的设施设备也很有限,再加上读的书比较单一;所以学生学起来会产生厌倦感;教师为了让学生学有所成,改变自己的命运,势必会严加管教,不得已就使用体罚的手段,以示警戒。家长们养的孩子多,也忙于人们活计,自然也没有精力管教。
传统社会的确是这样。人们对“体罚”本身非常包容。以前人们的上升渠道非常单一,想要突破阶层固化大约只有“入仕为官”这一条路。所以,参与其中的人就必须要付出常人难以承受的辛苦。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教训学生让他们学有所成就变得非常有意义。
而如今,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条条道路通罗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多元化思维的出现,考试不再是独木桥。
尤其是现在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学生的兴趣不再单一,教学手段多种多样,如果孩子再不听话,对读书没兴趣,社会往往会把舆论指向教师---是教师能力有限,水平太低,所以吸引不住学生。
尤其是现在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学生的兴趣不再单一,教学手段多种多样,如果孩子再不听话,对读书没兴趣,社会往往会把舆论指向教师---是教师能力有限,水平太低,所以吸引不住学生。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会的学生”。
这个时候再为了单一的成绩使用体罚手段,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这也许就是目前对体罚学生越来越禁止并且写进法律的原因。
其实我们纵观教育,发现完整的教育是不能缺少必要的惩戒这个环节的。国外也有很多这种例子:美国有小黑屋,有类似于校园警察的校园执法人员;日本、韩国均有自己的惩戒办法,均包含了中国所谓的体罚手段;可是按照中国国家教育部的要求,这些均是违法的。
实话说教育也是讲成本的,对于一个顽固或者说有点无赖的被教育者来说,当头棒喝的效果绝对好于空洞的说教,一味说教除了浪费教育者的精力和耐心,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从这个角度上说,体罚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需要执教者把握好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