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是在重庆时,租住在重庆建院学生宿舍里,考研完,半年里无事可做,在夜里写下这篇文字。
放在这里,我不过是想说:时光匆匆,往往一些有形和无形的印迹在多年后让我感慨不已。
谢谢你们。
2014年4月12日 伦敦
忽然想到要作这样一篇小文,全然是因为“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加之我爱的人不在手心,也不在旁侧,孤独却累积地滋长起来,所以想到要说说自己心里的话,对与我擦肩而过的“天下无双”,及孑然一身的女子。——我知道码文字真像草拟的<<征婚启事>>,相亲的人由着它来看相公,总会讶得叫出声来。鬼知道为什么我还要试着这“惊人的一写”呢。
最可爱
“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这是林语堂先生为<<浮生六记>>所作序言的第一句话。芸,即陈芸,芸娘,书作者沈复的结发之妻,用现在的话说,她是既传统又现代:每天起得早,勤俭持家,沉默少语,对人恭而有礼,又“多情重诺,爽直不羁”,时常将居所办成“文艺沙龙”,?而自己“拔钗沽酒,不动声色”,还背着翁姑,偷偷(甚至于女扮男装)游山玩水,看到美女还游说其作丈夫的小妾(太过火了不)。
所以沈先生在46岁的时候追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等等。在那些如水的欢乐时光里,短别即“恍同林鸟失群,天地异色”,回家则“魂魄恍恍然化烟成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害得最懂生活的语堂先生“只愿认她是朋友之妻,可以出入其室,可以不邀自来和她夫妇吃中饭”,打瞌睡时,“她可以来放一条毛毡把你的脚腿盖上”。
(本人愚痴:某夜外宿同事处,某男不借床位,某女交我光灿钥匙一把。躺在松软的床上,有暗香扑鼻,这可是芸之再现?未可知。)
魅力之光(之一)
一则老广告说:做女人,“挺”好,其实说的是曲线魅力,和内衣广告片同功同能。谁要说丰乳、肥臀、细腰加粉面即女人之至美,我就会举出下面这个深刻的例子。
写过<<情人>>、<<痛苦>>等作品的杜拉斯将一生的理想寄托于“不朽的爱情”,这当然是当代小资们的楷模。然而在她老人家年近70岁的时候,和还不到30岁的扬.安德烈亚相爱了,并相守了十几年。扬性格柔弱,无权无钱。人们怀疑他们的感情时,杜拉斯说:“年龄并不重要”。
和众多人一样,刚看到上面的故事时我的头很晕,怀疑扬先生是在傍富婆,但十几年的时间显然够长,他们会有正常的夫妻生活,而扬并没有**,也没有逃走。想了几天,我明白了:这是格拉斯的魅力太大!幸好我没有同她生同一个年代,不然我20岁后的岁月都会献给她,my ?God!
<<情人>>里第一段话是这样写的:“。。。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也许就是扬给格拉斯的心里话,教我想起叶芝<<当你老了>>中的诗句:我更爱你脸上的皱纹。
(这些经典的话我要牢背在心,预备朗诵给百岁寿辰的老婆听。)
魅力之光(之二)
格拉斯的恋情会让很多男同胞抱恨终生,但沈从文先生与张兆和的爱情故事则会让他们欣喜。这当然又是一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注解。
张兆和系“合肥张家、苏州名门”张氏四姐妹中的老三。叶圣陶说:九如巷张家的四个才女,谁娶了她们都会幸福一辈子。她在中国公学读书时收到沈从文老师的一封信,第一句话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爱上了你”。随后,情书写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长。兆和告到胡适校长那里,胡却笑着说:“我知道,沈从文顽固地爱你!”而她脱口而出:我顽固地不爱他!
但沈从文先生的笔太厉害,求爱未成时自我安慰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害得张兆和不得不爱上他。60年后她在校阅<<从文家书>>后感叹说:“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
长着一张瓜子脸的张兆和像极了苏南女生(实为合肥人氏),害得我大学时的兄弟因此对一苏州女孩一往情深,单相思得每天在宿舍窗前等候她枭娜的身影和轻盈的脚步。
呼 唤
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女人对爱的渴求应属潜意识层面,在庸常的生活中是不显山露水的,男人则充当了叫醒它的闹钟。问题在于,有的呼唤声音太小,有的唤错了方向,所以沉睡的狮子犹安。
在文言文,我们在不经意间会发现:语言和文字完全可以成为称职的呼唤武器。它们裹挟着感**彩和玫瑰香味深入女人最软的心窝,奏响一系列粉红色的乐章。
所以我们看到沈从文在三年零九个月时间里,大约写了好几百封情书才携得佳人归;身为外省大学生的扬.安德烈出于仰慕给杜拉斯写了数年信,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其作品的理解,使得杜氏接信后欣喜若狂,认为“安德烈是真正了解夏日恋情的男人”,由此才有忘年的爱情;汪伪政权政要的胡兰成写信给孤傲的张爱玲,谈对她作品的理解,使张相信他是最了解自己作品的人,至死都不后悔二人的相爱。
但语言的狼牙棒在使用中也会产生厌人的呼啸声。方鸿渐这个假博士的拿手好戏就是用三寸不烂之舌串起语言的珍珠项链。鲍小姐在游轮上就成了他寂寞归程的五香瓜子,苏小姐吃醋不已,回到上海后委身于他的愿望愈加强烈。只可恨唐晓芙小姐更甜得惹人爱,方费尽心机差点钓鱼到手,可最终圆不了自己的话,唐小姐只好不情愿地说了声“再会”。但一小时后,她又打电话到方家,大抵想挽回,但鸿渐以为是苏小姐打来的,怒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好不要脸......”唐小姐不再听后面的话,“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从此二人天涯孤旅。
钱钟书先生最喜欢的人物唐小姐到重庆后,就断了线索。如果她的墓碑还在,我会献给她一束郁金香,不敢说一个字,怕惊怒了她老人家。
男人角色
男人在历史长河中的大半截里,不是一只可有可无的鱼,也不是红鼻子的小丑角色。他占据了大部分的资源和话语权,头颅高高在上,所以现代**社会里才会要求男女平等,爱情观里才有相敬如宾的理想标杆。
在《倾城之恋》中,范柳愿给白流苏念《诗经》上的几句诗:“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其实是张爱玲自己念的,因为范是个商人而已,他的强势和地位是不会想到纯情之诗的。
在张爱玲小说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没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出现过,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女性态度的不恭和缺乏人气,时常放纵和不负责任。女人始终是男人压迫的对象。张在小说中说:
婚姻如同长期的卖淫。
这是刺耳的声音,我们都不愿听。多年前,我的一个已婚大龄同事在异地做销售,每周必会逛窑子一次,他的审美观是:女人就看一张皮(脸)。没有人像《半生缘》里曼桢那样说他:“我不知道嫖客跟**是谁更不道德!”因为他早已不知“德”为何物。
所幸还有男人把女人作为自己的“队伍”(武汉方言),事业的帮手和冬天煨脚的火炉。更有谦虚、谨慎的沈从文先生,怀着谦卑的心情向心仪的张兆和请求道:“让乡下人喝杯甜酒吧。”在沈致张的书简里,我们会惊讶地发现,沈自称四弟称张为三姊、三姐,甚至小妈妈。年纪大张兆和许多的沈从文褒有一颗童心,认为自己是需要关爱与呵护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更似母子之情,所以也更牢固更持久。
我的朋友说:每个男人在女人眼中都是一个小孩子。是的,他们任性淘气,连苦读诗书时也需“红袖添香”。在吾方土语中有“女大三,抱金砖”之说,这当然不会是戏语,是历史经验的积累。
一个和三千
?
男人大都希望如戴望舒先生一样“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多浪漫!)而女人大都希望一生只碰到一个白马王子,他的目光坚定,对自己忠贞不渝。
一个普适的爱情取向是:女人愿意在一棵树上吊死,而男人则巴不得后宫三千。
浪漫的男人在女人眼中是危险动物,稍不留神就会“春光乍泄”,因此她只好避而远之。她坚信和他在一起不太会有好命运(所以我有些后悔大学时主修文学,给人以恐怖形象)。有诗为证,海子为他的四个情人写的《四姐妹》:
荒凉的山岗上站着我的四姐妹
所有的风都为她们吹
所有的日子都为她们破碎
可世上还是有痴情女愿做别人的情人,如《情人》中的法国女中学生明知与中国男人不可能结婚,但还是献身于他,并为着他最后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而终身感动。有首歌唱“情人却爱我更多,虚情假意的话不说”,这是不是爱的异域里瑰丽诱惑之所在?那有没有女人巴不得在三千棵树上吊死呢(当然不是去当风尘女子)?
本人能力有限,只想拥有一个女人穷尽一生,但这一个女孩子在四季里是不一样的,她是身着不同色彩服装的精灵,和我过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芸娘语)的幸福生活:
我的女人在春风拂面的三月
滚满石头的坡上放羊、割草
对如黛的群山心怀崇敬
为瘦弱的羊羔找到嫩绿青草
内心狂喜并深刻感恩
我的女人夏日里横渡千河水??
像一条绚丽的鱼纵横水际
对万水之源心怀感激
烈日下调整好内心的温度
迎接一次又一次的浪击
我的女人深秋里唱起小曲儿
整个果园都熟透,红叶缀满大地
她和芬芳的收获一样娇艳欲滴
枕着千年的古钟入眠
梦到庭院的花儿在狂欢
我的女人站在寒冬的都市
大雪纷飞,大街上人径萧条
茶已沏好,诗卷里暗香浮动
望穿一万年的秋水??
静听温暖的脚步铿锵作响??
(拙作《 我的女人》节选)
记得一个好像叫高更的人晃悠在某个岛上,遇见一个少女。他径直对她说:“我是大画家高更,我想我们合作可以创造出伟大的作品来!”这个女人后来成了经典名画上的裸体女人,高更的短时生活伴侣。同样,王小波先生是在光明日报社急切地问李银河:“你有没有男朋友?如果没有,看我这人怎么样?”如你所知,他们成恩爱夫妻。
我顿时无话可说了,理了短发,面带微笑,走在大街上......
2002年6月13日夜于重庆半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