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我并没有很想你。但我想要写写你。
写一段我们那个时候的故事,来纪念一下我们的年华。
我本来是想说“祭奠”来着,可又觉得,还是让它在那个小地方活着吧,安安静静的。
呐,原因很简单啊,某天晚上听别人说一些过去的事情,很平静的出现了一个名字在我脑袋里,于是我就想起了你。
其实这些年没少提关于你的事,但你大都被我简化成渺小的一角,成为了别人的配角。
可你并不是什么没有名字的配角,多年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你是我生命的主角。
你的名字是晓,春晓的晓,拂晓的晓,春眠不觉晓,日尧,我从没觉得你的名字有多动听,包括现在,可是我记得。
我记得那个名字,我知道那确实是个挺美的字,就像春风扶柳一样的温柔,就像蜻蜓点水一样的轻柔,就像你的眼睛里,永远有碧波荡漾的大海一样的美。
我喜欢那样的美丽,不可抗拒的想要和你成为知己。
也正如我所愿,是的,如我所愿。
人与人相知,总免不了第一次见面,少了这一步,故事不能开始,你就不能有姓我就不能有名,何来相知。
是什么时候遇见你的呢,我边回忆边翻阅我的时光书,在学前班找到了你,说实话,那本书褪色的厉害,能清楚的找到你,还真是不太容易。
那时的你头发短短的,瓷娃娃似的肌肤,按常理来说,这样的女孩子应当是很受人喜欢的,可没有人说你长得漂亮,因为,你的一切都不是自然的。
短发是白色的,眼睛是蓝色的,我曾希望你的眼睛应该永远都是蓝色的,那样才是我喜欢的你,不知道你是否也喜欢你的眼睛?可能不是吧,你一定希望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
我知道那样的你是痛苦的,你不说,我也懂。
有一段时间,我转学去了别处,前前后后大概有两年吧,那时候不懂什么叫思乡,所以,我最牵挂的就是你了,可念着念着,竟连你的模样也记不清了。
后来,后来我就回来了,三年级开学的那一天,我和你在走廊上碰到了,你站在左边,我站在右边,胆怯的问你,我是不是认识你?
你点点头,就这样,我们似乎又重新认识了一次。
或许因为我喜欢你的特别,你也懂得我的怯弱,所以,我们才成为了知心朋友吧。
你喜欢在教室里看书,喜欢在草稿本上画小仙女,喜欢坐在在操场上的大树下发呆,当然了,这些你做的事情,除了看书以外,我也喜欢做。
没有人的时候,你是安静的,有人的时候后,你更是安静的。
有很多人说,我是个安静的女孩子,可我仔细想来,并不全对。
我的安静,与你不同,你是发自内心的柔和,而我只是因为害怕而安静,或许这种情况现在已经改变了许多,但我觉得,安静这个词,我真的配不上的。
再说到成绩,你也是相当不错的。
你可是我们班里的学霸呢,不过这个看似简单的称谓,你得来的却太不容易了。
“你看,她长成那样,是不是有病啊。”
“她是不是从外星球来的?”
“嘻嘻,丑八怪!”
你承受着来自同学的打击,默默忍受闲言碎语,然后好好学习,努力变成好孩子,努力证明自己是跟我们一样的正常人,我都看在眼里。
你很勇敢,我很佩服。
如果是我,可能就不会像你这样坚强了。
因为我就是你的反面教材,胆小、软弱、成绩差,成了我小时候的代名词。
真是觉得有些幸运,在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么坚强的你,可能是你的正能量感染了我吧,虽然当时我不懂该怎么做,可现在,我现在骨子里的强硬,绝对是和你有关的。
毕竟,你是我身边最亲密的人,你知道我所有丢脸的事情。
我挨过老师的打,不只一次,倒不是因为我不听话,你知道的,我比任何人都要听话,只是因为,我实在是个差等生。
成绩差的话,是不会被老师喜欢的。
有一次,我交的数学作业错的一塌糊涂,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让我到讲台上去,大冬天的,他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枝,一下一下的,不仅仅是我在挨打,还有我盘踞在内心深处的尊严。
可我在笑,不是不疼,我只是在努力维护我的尊严。
你看到了吧,我那么糗的事。
还有一次,是在睡午觉的时候,学校里管得严,睡觉的话,是不可以上厕所的,真想去的时候,只有偷偷摸摸的去,所以,似乎就顺理成章的被老师逮到了,狠狠地打了我五个手心,那个疼啊,至今都还记得。
虽然现在看起来真的很变态的样子。
这些事情,你一定都记得,是吧?如果你看到,你一定知道是写给你的,你也一定明白,我是哭着写下去的。
这种不美好的记忆,还是忘了的好,可偏偏比那些令人开心的事情还要记得牢固些。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明白。
我记得很多年前,你家发生了一场火灾,严不严重我并不知道,听大人们口中的只言片语,说是烧掉了半边屋子,浓烟滚滚蹭蹭的往上冒,特别吓人。
我还听你说,当时你妈妈晕了过去,因为放家里的钱被烧掉了。
我试着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只想象得到,大火烧的比火坑里的木柴还要旺的场景。
很久以后我想过,要是你在火场里,我在外面,会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你?
答案是,不会。我是喜欢你,但我爱我自己。
你是否会觉得我是个太自私的人了呢,其实并不是啊,我好好活着,并不全为了我自己,还是为了家人,为了这个世界不错失一个独一无二的我,你看,多么光明正大的理由。
万幸的是你很平安,我也没有站在外面见死不救,还不要脸的编造大堆的说辞。
后来怎么样了,后来我就走了。
有七年的时间,我们各自安好。
再见到你的那天是个意外,我没有任何与你重逢的准备,有时候意外不坏,它是想给你一个惊喜。
不过,但凡是意外,便会有意外中的意外。
记忆里的天总是蓝的,一如记忆里的人总是温柔的,回忆像个滤镜,曾经不太美好的边边角角,都能给它滤得干干净净。
所以回忆的事情,其实不大能相信。
所以我想,那天也应该是阳光灿烂,微风习习,蓝天白云的模样吧。
我在一台ATM机上取钱,有个白发蓝眼的女孩就排在我身后,我丝毫没有发现她。
当我转身要走,与她对视的第一眼,惊讶、不可思议、喜悦,还有某些说不出来的感觉,满满的把我包围,就这样,再次碰面,竟然就是这样……
我曾经想过,无数次的想过,我们应该会在某一天,以一种唯美的方式遇见,互相说一声:“嗨,好久不见。”
然后,再次相忘于江湖。
又或许,会在某个熟悉的地方遇见,比如,你从那块那石头上跳下来,对我说:“你回来啦。”
然后,再次和你认识。
可是,再见来得毫无征兆,我觉得,这样的方式,一点也不美。
故事与现实终是不一样的,就算现实会变成故事,可故事却不能变成现实。
我叫了一声你的名字,你愣了愣,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你没有对我说什么好久不见,相忘于江湖倒是真的。
我也没有回去,自然没有见到心心念念的大石头。
这样挺好的,彼此都是记忆里的模样,不管我们长多大,我想起的你,都是那个纯真无邪的小孩子。
听我说,你好好活着,认真活着,那些个日夜才不会就此,埋葬在那片巴掌大的土地里,而是随你走在,你走过的世界的角落里。
等你老了,再讲与你的子子孙孙:很久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个很笨的女孩,我们是好朋友……
若是如此,我便可以笑着说一句:遇见你这件事,此生无憾,此生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