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蝴蝶

一、

那天的黄昏格外动人,天际线是一抹醉人的橙,橙上有纯净的蓝,蓝深处镶着银色月牙。

春风是如此温柔,以至于很多年后,张旸还会偶尔感慨,再也见不到这么美的天空。

他原本是无意欣赏美景的,对于一个志向远大的尖子生来说,到了高三下学期,即使在放学路上,也不该放松到如此地步。他是习惯边走路边总结一天的人,什么也不能令他分心,这是保持状态的秘诀。

离家还剩一个转角的时候,一声轻呼吸引了他的注意。在这条荒僻的小路上,路旁默默站立不知多少年,早已被熟视无睹的叫不出名字的树下,孤零零地横躺着一只白色浅口鞋。

他当然就顺势抬起头,漫无目的地看向那茂密的树冠。

树枝上停着一只娇小的蝴蝶。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小镇是机械又迟缓的,像每一个平常的黄昏,沉浸于其中,似乎生活无边无际。要等到很多年之后,暮然回首时,才有可能顿悟,从没有一片树叶是相同的。

吃过饭母亲说,你得空去给隔壁的小胖子讲讲题,他的外婆又送来两盒进口蜂蜜。母亲从不是多事的人,她开口的就是必须去做的。

小胖子被两位数的乘法难住了,将气撒向一桌文具,哗啦一把扫至地面,惊得外婆赶紧过来把他揉进怀里。地上的烂摊子自有家中一个中年妇女负责收拾。

张旸冷眼看着,好没意思,想起身走,听见妇女喊:“茜茜,送送客人。”

茜茜,张旸鬼使神差地想,多好听的名字。

摆放着兰花盆的木书架后面,露出一张少女娇柔的脸。张旸立刻认出,她就是树上的那个女孩。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他原本想站起来,可是站到一半又忘记,只能弓着腰像一只没头没脑的大虾米。

要在最初的昏头复原的几天之后,张旸才会渐渐弄清一些关于她的信息。比如,她的全名叫周茜,出生在繁华的大都市,不久前父亲生意失败自杀身亡,为躲避追债的人,和母亲一起借住在表舅家。

太多关于她和她母亲的传言混在一起,在这个过于风平浪静的小镇四处流传。真真假假,张旸倒不关心,他只在意一件事:她已进入镇上的另一间中学读高一。这意味着,她将在这里久待下去。

一个暮春的怡人黄昏,张旸站在初遇的树下,等待她的路过。书包里有一件用笨拙的手精心包裹的礼物,那是要去很远的书店才买到的最紧俏的参考书。他反复考虑了几十种送出的方法,关于各种地点、路线、语气、动作、神态以及表情,但最终事实证明,在天性面前这一切都是多余的。

他沮丧地发现,本质上自己就是一只虾米。当微风终于吹送来她的气息,老式的自行车链条和铃铛声越来越大,他的头脑和语言功能在一瞬间急速退化。好在自行车的速度在适当的时候,恰到好处的放慢,他才得以像一只没有高级神经反射弧的节肢动物,虚弱地伸出一对前足,“喏,给你。”

这是叫人无地自容的起点,但之后连着一段灿烂无比的时光。他们总是约好清晨出门的时间,在朝阳下一前一后保持亲密而又不过分令人起疑的距离。回来时也一样,一个迟一些,另一个就想办法尽量拖延,或者在教室里做一会作业,或者在路边的花园里消磨点时间,总之无论如何,至少在经过那棵树下时,他们是在一起的。

有一天,在沐浴着甜蜜的夕阳走完最后一程,又依依不舍地分开后,张旸看见母亲站在门口,用双手撑住门框。近来,他唯一觉得心虚的时刻就是面对母亲的时候,他已经很久没有正视过她的眼睛。

“妈”,他轻轻地喊一声,示意她让开,可是母亲纹丝不动。他立刻有了不祥的预感,他早已知道自己是罪不可恕、罪该万死,用皮带狠狠抽一顿也不解气的任性妄为。

母亲以面对童年时期的张旸才用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高考就在眼前,你这个时候叛逆,是想把自己往绝路上逼么?”


二、

爱情固然是有种叫人疯狂的魔力的,可是当最初的激情消退的时候,理智又占据了上风,生活继续它原本的轨迹。张旸管这叫螺旋式上升。

他这样解释给自己和心爱的女孩:为了我们两个人共同的未来,我们必须要暂时分开,最好完全不要见面,因为只要看见你的眼睛,我就会彻底沦为一个白痴。

牺牲是有价值的,三个月后的高考,张旸的分数是小镇十年来的最高分。所有人都心满意足,最开心的当然是他自己。有一整个星期的时间,几乎每天都有两顿宴席,他开始饮酒。

这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但高考就像一个成人礼,过了这道坎,人生进入下一阶段。当你尚年少,规则是神圣的,当你被认可为成年人中的一员,规则对于你来说就是善变的。当张旸明白这一点时,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比快乐本身更美好的是,你知道眼前的快乐,只不过是花团锦簇的人生的开端。偶尔他也会想起周茜,内心平静的没有一丝涟漪,他为自己的冷漠感到惊讶,但很快连这点惊讶也被酒精所麻痹。

直到有一天,在一个弥漫着廉价烟味和汗臭味的包间,带着微醺的酒意,他听见朋友的朋友向不知道是谁的朋友吹嘘最新的八卦:风机厂厂长的泼皮老丈人看上了车间主任的表姐,骚扰得人家不得安宁,今天终于被人给打了。

张旸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小镇上很多人都熟悉,现在只怕更加出名。那是周茜的母亲。张旸的脑海中浮现出她素净柔和的样子,常常低着头,将一双垂下的手轻轻握在一起。一次无意中看见他和周茜一块放学后,再见面时,总是对他点头微笑。

大概他是这里少有的,对他们母女抱持善意的人。张旸突然开始坐立难安,有无数种复杂难言的情感在心头交织涌现。某一刻他恨不得挥拳向那些发出丑恶嘲弄的嘴脸,下一刻他又警醒地认识到这将对他的操行评价极其不利。最终他选择落荒而逃。

他带着满身酒气回到周茜的身边,自觉对她的感情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炽烈。夜已经深了,周茜穿着乳白色的蕾丝睡裙,只披一件校服,睡眼蓬松地看着他涨红的双眼。“你来了?”没有任何的质问和埋怨,就像他长达数周的消失和突然间的出现都很正常一样。张旸松了一口气,继而有些失落。

今晚小胖子全家出动,去给风机厂厂长赔礼道歉,算算时间差不多也该回来了。周茜的母亲端来两杯牛奶,含蓄地打断张旸一股脑的热情。“以后的日子还长,有一个暑假的时间,多少话说不完。”她的额角有块青痕,顶发明显少了一块,都被她妥帖地用发饰遮掩住,让人想安慰也无从下手。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张旸每天都来陪周茜写作业。在她低头安静写字的时候,为她摆弄电扇的角度。电扇的风会吹起她的刘海,露出光洁可爱的额头,他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突然跃起,轻轻在那额头上啄一口。

屋子里常常还有小胖子和他外婆,周茜闪躲不及也不敢太生气,只能威吓性地用直尺拍拍他的脑袋。他立刻得寸进尺地去抓她的手,那纤细的小手一下子就从他的手中溜走,只留下如丝般的触感和芬芳的香气。

有一次,周茜提议去看看那棵树。他们在黄昏不那么热的时候出门,谨慎地保持着一人的间距,顺着他们曾经共同上学和放学的路慢悠悠地走。一边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气、电视和白天做的题。偶尔的冷场,是因为谈到了未来。

还是谈谈从前吧。周茜笑着指向那棵树:“那天如果不是你经过,吓了我一跳,我差一点就要爬上去了。”“明明是你吓了我一跳。”他们抬头看树,低头许愿。像传说中的仙女和董永,把一段缘分托付给树来见证。树在夏天的晚风中摇晃树枝,不知道是不是答应下来了。

夏天就要过去了。


三、

母亲把消息告诉张旸,他的未来已经安排妥当。张旸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是妥当?妥当就是母亲花费数天时间,和班主任一起定下了他今后的去向——一所远在北方的工业学校。

张旸沉默不语,在母亲面前,他习惯用沉默表示反抗。母亲也习惯地未予理睬。“我想去上海,我说过的,那是周茜的城市。”母亲抬头看了他一眼,略微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瞥向别处,这个事情既然已经定下,就没有再谈论的必要了。

张旸还能做什么呢,他用力地站起来,气呼呼地转过身,从木质地板上狠狠地踩过去,猛地扭开房门,在即将一把甩开时,忽然想起门后是母亲刚刚找人粉刷过的墙壁,放开手的一刹那,不由地松了松劲。

他只能将满怀的歉疚化作一腔柔情,倾注给离别前最后的这段日子。用喃喃的细语在周茜耳边诉说心事,声音之低,像是说给自己听的。“妈妈是为了我好,我只顺从她最后一次。等我毕业以后,我们一起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出发前,他把所有的参考书和笔记本全部交给周茜,那是不少人眼中的“宝物”,还有写满七八张纸的学习计划和心得。“不会分开太久,我每天晚上都给你打电话,国庆节就回来看你。”火车呼哧呼哧开动起来,周茜站在飞速远离的站台,先是用一只手,然后是两只手,最后是整个人跳起来与他告别。

国庆节,张旸没有能够回来。大学里有军训,连着一个多月在一条荒凉的山沟,除了列队、出操什么也干不了,更别说电话。军训结束后,乱糟糟的,一切都还没来得及正式开始,张旸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不要再往隔壁寄东西了。”母亲用一种平静地近乎冷淡的语气说道:“那对母女搬走了。”张旸的脑中也如身处的环境一般嘈杂。“不知道是谁通知的债主,一帮流氓大闹了两天,第三天就没人再见过她们。你寄的红肠都烂掉了,套娃我给了小胖子,以后不要再寄了。”

大学第一学期的第三个月,十八岁的最后一段时光,张旸形销骨立,有如一个游魂在异乡飘荡,他看见自己的枯槁和从枯槁中诞生的新的自己,想原来人生是这么一回事啊。他经历徒劳的挣扎和茫然的焦躁,新生细胞代替死去的,褪去皮,几个月后又是一个崭新的人。

此后的二十多年,他再也没有听过周茜的消息。

母亲老了。来首都后,失去旧相识,在张旸面前越发唠叨。相比小镇,首都实在太大,大到母亲只能一见面就拼命地说。“离婚都八年了,你怎么还不结婚?”张旸在这种时候总是保持可贵的沉默,不过失焦的眼神出卖了他,母亲愤愤地敲击桌子,“四十出头的人没有孩子,别人背后会说你不正常。”

张旸轻轻熄灭烟头,站起身准备走,母亲突然转移话题,“我给你熬了鸡汤,你喝一碗。”说完急急钻入厨房,像是不敢听他的拒绝。看着母亲,张旸时常会想,人也是有根的,到了一定的年纪,离开故土就像被生生从泥里拔出来,带着颤颤的余力。如果是入了城市,那更像移进盆栽,缩手缩脚,苟延残喘。

如果是从城市移入乡镇呢?张旸的脑海中浮现出低眉顺目的脸和清省到没有语气的句子。近来也许是老了,回忆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涌出来,赶也赶不走。他其实不是个寂寞的人,为他熬鸡汤的女人最多的时候有四五个。他只是不再想接受一段稳定的关系。

世界的变化越来越快,为什么不能在心底留一块不变的地方?他不是没有尝试过改变,他娶了一个他能娶到的最好的女人。勉力坚持十年,最后还是分道扬镳。年届不惑的意义是,终于不用再对“是否要遵从内心”这种事产生疑惑。你不由你自己做主,所有挣扎都是徒劳。

他火速找到自己的内心,时隔这么久,那里仍栖息着一只蝴蝶,白色的,柔弱的,娇小的蝴蝶。他开始在人群中寻觅,在投怀送抱的女人中分辩。把那些和记忆发生重叠的找出来,拼凑出一个个新的影子。他迷恋她们,试图从她们身上找回过去的遗迹,这当然是徒劳的,他唯一能做的是一遍又一遍重复寻找的过程,并从中发掘乐趣。

他对她们的爱截止于某一个时段,在蝴蝶飞走之前。


四、

从母亲家出来,手机上有三十多个未接电话和八十条微信。不用看也知道来自于谁。张旸不紧不慢地发动汽车,随手点开其中的一条。“老公,人家都怀孕了,你怎么不理人家了。”下一条,“老公,你好狠心,你要是再不接电话,我死给你看。”

新买的保时捷性能优越,可这里是北京,在深夜才有机会放肆地跑起来。这两天难得没有雾霾,开着敞篷吹吹凉风,所谓驾驶的乐趣不过如此。遇见红灯停了一阵,再翻出手机直接拉到最后一条,是一段文字。“你好,我是菲菲的母亲,菲菲在两个小时前服下过量的安眠药,现在友谊医院抢救。为菲菲着想,作为家属,我希望和你谈一谈。”

张旸出了一身冷汗,以往的经验中,多见虚张声势,少有如此刚烈女子,何况背后还有一个颇见城府的母亲。虽然怀孕这事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点他心中有数,但闹出人命也不是开玩笑的。

急诊室走廊灯火通明,张旸从护士站确认了菲菲脱离危险的消息,他有些犹豫是否真要和这位母亲见上一面。男欢女爱的事拿上台面说总归有些尴尬,何况两个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交往也谈不上谁亏欠谁。他打算给菲菲转一笔钱当做是情分,从此彻底两不相欠。

有人在身后喊他的名字,“唔”,他随口应了一声,回过头,发觉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在看着他。他立刻反应过来,“您就是菲菲的母亲?”女人不为所动,仍然定定地看着他。看得他浑身不自在,他不敢和她对视。“造成这个后果,我很抱歉,我愿意出一笔钱,足够让菲菲休养到完全恢复为止。”

“张旸”,菲菲的母亲突然别过脸,用一种拼命掩饰地颤抖的声音飞快说道:“我是周茜。”

医院旁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靠着整面玻璃墙,小小的一张方桌,刻意错开眼神的两个人。这半生的时光和命运的捉弄,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说得清楚。

周茜开口:“关于菲菲……”

“对不起,我是个浑蛋。”张旸把目光收回到她的脸上。她从前的影子如今半分也找不到了,但这确实是她。

“菲菲是个倔强的孩子。”

“你这几年过得好吗?”他看见她突然捧起咖啡,猛喝一口,烫得皱起眉头。额头上浮起深刻的横纹,那是他曾经吻过的地方。

她深吸口气,尽量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妈妈不到六十岁就去世了。我没能上得了大学,在一个海滨城市组建了家庭,生下菲菲。”

“为什么不和我联系?”

“在离开小镇前,我给你母亲留下过一张字条。”她轻笑一声,“何必再说这些呢,都已经过去了。”

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再追究从前也来不及了。

“我只希望菲菲能够幸福。”周茜看向玻璃墙外,马路上的车流渐渐多起来,城市正在苏醒,秩序即将恢复。“所有的事情到此为止吧。”

我一直爱着你,这是张旸始终没有说出口的话,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爱的是这个人,还是一个从前的影子。

天亮前他们各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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