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并不是执着于新旧,而是要善于发现和创造更符合实际的方法。市场条件在变,必然要求决策和管理相适应,而不断催生的方法普遍具有‘新’的特征,人们就习惯了用‘创新’这个词来表达。这是一个方便的表达,其本质是‘更适应条件’和‘更符合需要’的意思。”
“见路不走就是企业决策的法则,不为经验、教条,不为标签、模式,只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目的,遵循因果律,走条件的可能。”
“见路不走不是让你非跟别人一样或不一样,是让你以结果对条件的需要去取舍。不唯经验教条,不是否定,经验教条也是从实践中得来的。你的预期果对条件有什么要求,你就去准备这些条件,不在意这些条件是新的还是旧的,也不在意是一样的还是不一样的,这就是见路不走。”
简单的讲就是“适者生存”。以前在法律不健全不完善的时候,可能存在法外之地,游走在其中没有什么大碍,可能会有道德上的谴责。可是当法律进一步健全了,民法典也出台了,各行各业有自己的行业自律时,游走在边缘的不是没有,可是要成事,做一个长久的产业,而不是一锤子买卖,需要在规则内发展,适应当下的条件,在当下的条件中更新、迭代、发展。某种情况可能会有倒退,那种螺旋式的发展,出现复古复刻式的管理方式,也许谈不上创新,充其量是老瓶装新酒。即使如此,适应也是一种必然,否则势必会被淘汰。
见果找因,果是你想要的果,这个果是甜是酸,取决你的需要,根据需要再找辅助条件。条件的择决和取舍,要根据需要而定,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喜好而定。旧的有用,用旧的,新的有用,用新的,都没用,就全舍掉。这里面即有加法,也有减法。加是要促成成事的条件,减是规避不成事得条件。眉毛胡子一把抓,终归什么也抓不到,也就不是见路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