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态转向社会形态:媒介融合再理解》
作者:黄旦,李暄
版本:现代传播2016年第1期(总第234期)
在课上跟随老师解读了这篇论文,针对这篇论文在此对“媒介融合”做一个历时性的思路整理。
一、最初:内容生产环节
1、“融合”是对新技术变迁的回应,是理解和研究当下新媒介技术的一个新视角。
2、罗杰·菲得勒认为,“融合”是将两个国更多种的传播形式集合为一个整体的任何媒体。
3、我国关于媒介融合的讨论,与国外学术界相比,新闻业界的眼光显得比较单一,关于媒介融合的讨论主要从媒介生产的自身逻辑角度来理解媒介融合,关注的是媒介内部空间所关涉的一整套相互关系以及整合。
二、延伸:产业形态
1、詹金斯认为,媒介融合并不单是技术的变迁,更不是技术发生了变迁就意味着融合的完成,融合所指的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点。
2、融合代表了一种文化变迁,因为它鼓励消费者获取新的信息,并把分散的媒体内容联系起来。
3、媒体就是范式变迁,“融合文化”是我们关于自身与媒体关系思方式的一种变迁。
4、Tim Dwyer认为,媒介融合是一种新的媒介“意识形态”,是促进自由主义全球市场的一种思维方式。
5、罗杰·菲得勒指出,不能将“合并”和“融合”混为一谈,“融合”是指路径的交叉和合并,其结果是引起每一个融合实体的变革,并创造新的实体。
6、卡斯特认为,世界就是媒介,媒介就是世界,各种沟通模式整合入一个互动式的网络中。结合现实来看也就是说,没有互动,就没有媒介融合。
7、Pool在1980年就预言,过去存在于一种媒介及它的用途之间的一对一的关系正在消失。这意味着不再是一对一,不可能是节节伸展,而是环绕、并置、纠缠乃至网状。
三、质变:网络社会形态
1、社会形态的“媒介融合”特征应该是:第一,网络社会是全球化社会;第二,网络以二元模式运作,即“在场”或“不在场”;第三,网络社会存在权力。
2、从社会形态层面上的“媒介融合”来反观产业形态层面的“媒介融合”,我们应该说,产业形态维度的媒介融合不仅存在也是有意义的,只是说,它只能说是大网络中的一个平台,一个节点。而最重要的节点并不是网络的中心点,而是网络中起转换作用的关节点。
3、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媒介融合”,媒介机构就是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式渠道,最大可能是一个“水利枢纽”,让各种水流通并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汇流、储存、规整、分流和传输的作用,迅速扩散,并通过自己的流动波及更多的地方。
四、小结
作者最终的落脚点在于,认为所有的媒介组织都是全球化的“网络社会”中的一个节点,而不是指某两个媒介之间的联姻,也不仅仅是局限在功能和技术层面的融合。作者的观点对于老师让我们解释什么是“全媒体”这个问题也有了一些启发,应该说在网络社会中,没有什么是在一个静止的结构中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总是保持着动态的变化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