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被自己压到头发然后惊醒的第十三的夜晚,我决定把头发剪短
这个我积攒了四五年的长发,要被我亲手剪了。
头皮上残留的疼痛依旧还在,被扯掉的几根头发依靠静电粘在枕头上, 捋不去拂不掉, 它在坚持最后的底线 做最后的挽留。
我留长发的初始萌动在高二升高三的夏天。 小城的夏天燥热难耐, 两个月没剪的头发隐隐约约有要攻占眼睛的势头。 在经历连续一周去理发店都有多人排队之后, 终于,在第八天我转向与理发店相反方向的饰品店 开启了蓄发的征途。
可能那个时候营养过剩, 头发长的飞快 。新生长的头发也源源不断冒出来, 张牙舞爪地在我的头上分割领地, 一度让我想要放弃长发飘飘的梦。 同桌劝我道留长发都有这个过程 ,就像第一次大姨妈造访总会手忙脚乱。 听起来是挺有说服力, 但这个比喻是否太直白, 我还是个孩子啊。
同桌的“苦口婆心”让我重拾了信心, 在那个微凉的秋天里, 我的头发也逐渐接近我的肩膀,覆盖脖子。嗯,挺保暖的。
冬天来了,懒癌症发作的高峰期。 整整一个冬季我没有扎起过头发 ,额头的的碎发被我用发卡强迫别着贴紧头顶 ,在那个时间比吃饭重要的时代 ,倒是为我省了不少力气。
哦, 虽然我最后也没有迈入我梦中的学校
这是后话了。
总之,我没有让我的毕业照再延续万年不变的短发,让不认识的人错认为奔跑的汉子,想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短发的时候不会觉得选择橡皮筋的纠结, 一旦有了长发就忍不住挑选发饰。喜欢追求表面平平无奇却暗含小心机的发饰,希望能让人眼前一亮。后来明白了,在这个近视充斥半条街的年代,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精挑细选的发饰有什么奇妙之处,这远不及在你的眼角发现没擦干净的眼屎有价值的多。
可能上帝在关了我的门闭了我的窗之后,终于发现我快要窒息在这间屋子里。于是用指甲划了一条缝隙——我的长发又黑又顺。这让每次理发店小哥想劝我做头发时望而却步,我连拒绝的借口都不用想。
大二的下学期,我终于攒够了刘海可以全部别到耳后的资本。在光荣而伟大的劳动节后,我加入了长发中分的队伍。此时,我的头发,已齐齐到达腰部。就差一个可以娶我的少年。
要说之后的我有什么更大的变化,大概就是喜欢迎着风站立,闭眼,享受风撩起头发再温柔在我耳边诉说古老不衰的情话。当然,这种事只有当局者迷。最多引来的不过是旁人奇怪的打量以及甩不开的尘土蒙面。
好在认识我的人不多,我也成功且意料之中地没有出现在校园头条上。
当然,长发也有不小的麻烦。吃着饭没掌握好距离头低的低了些,发梢就喝饱了菜汁。可能它也喜欢番茄炒蛋。
随之而来的,还有睡觉时被自己压到头发,转个身都要把头发抓起甩到身后。在这个依旧寒冷如昨的冬季,伸出手倒腾头发真是辜负了被窝的温情。
于是,在它第十三次把我从周公那儿硬生生扯回来后我决定永绝后患,再不让它骚扰我。虽然蓄了这么久的长发突然这么简单地就被我下了决心除掉,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心疼的。也许明天一早我就会选择性失忆这次的决定,然后继续等待第十四次地被虐。好在,头发它听不懂我的话。也好在,它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