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梗为:一个黑社会女杀手,兼黑老大的女人,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给女儿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决定不再回归组织,她成功洗白自己,在一个小镇上与共同爱好音乐的男人恋爱,并决定结婚,过平凡隐世的生活。
就在他们的婚礼彩排现场,黑老大比尔带着4位主要成员追杀而至,教堂里所有的人都倒在血泊中。他将最后一颗子弹,残忍地打进了女主的头部,伴随着令人震慑的枪声,响起他充满深情的旁白:
这样虐待你,此刻最受罪的,其实是我。
女主昏迷了四年。昏迷期间,经历了不知多少次被奸尸般的凌辱,碰巧在受辱时苏醒,顿时杀心四起,从此踏上一条血雨腥风的复仇之路。
必杀五人名单上的名字个个划去,最后只剩下比尔一人,当女主闯入比尔的豪宅,却发现自己的女儿居然没死,由黑老大,也就是孩子亲爸,抚养成四岁的憨娇娃。
一位父亲,一位母亲,一个天真美丽的孩子,一个富有的家。在这样充满情感诱惑的场景中,女主还是含泪将深情款款的旧情人比尔杀死。
《杀死比尔》由鬼才昆丁 塔伦帝洛导演,女主碧翠丝由有着东方神秘风韵的金发美女乌玛 瑟曼扮演,黑老大比尔温文尔雅又无比冷酷,则由李小龙的徒弟大卫 卡拉丁出演。本篇对影片极具暴力美学的表现手法和与情节紧密结合的音乐质感不再多述,而是从心理方面来探讨,为什么女主一定要杀死比尔。
相爱相杀,是这个影片的表面呈现。因为不能接受女友的逃离,比尔将女主及教堂内所有的亲友全部杀死,在影片最后,他轻松地解释自己的行为,将这场屠杀称为“有些反应过度”。
女主看到女儿被照顾的那么好,听到比尔浓情的诉说与忏悔,难道不能一笑泯恩愁吗?
从心理上来说,女主之前爱着年纪可以做自己父亲的比尔,并为他执行杀人任务,可以投射出女主一直在渴求原生家庭中父亲的爱,她不惜以失去人生自由为代价,成为黑老大的情人和组织成员。
而当有一天,女主怀孕了,突然意识到她可以为女儿选择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她可以为自己为女儿作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我若是女主,我也将无可奈何,只有选择逃离,当逃离都成为罪过,只有拼死一搏,誓死扞卫自己独立的权利。
若不杀死比尔,女主的恨必将压抑发酵,他们两人的爱严重失衡,一方欠另一方太多。比尔杀过女主,他的爱是自认为的纯粹,女主压抑了恨,她忍让迁就的爱是雕琢的。以雕琢来对纯粹,慢慢脑补,必然是祸及子孙的更猛烈的相杀。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将这次杀死,隐喻为子女内心脱离强权父母的决定。不是真的杀死,是在精神上脱离长辈的控制,如果不在精神上独立,不在精神上杀死父母一次,那么我们将永远生活在怨恨之中。
伴侣关系亦一样。只有杀死爱的人一次,才能以爱的方式继续生活。比尔给了女主爱和希望(女儿),同时也给了她刻骨铭心的恨与杀害。若不杀死比尔(人的精神控制),如何来爱(人之常情)呢!
杀死正是为了从此专心的去爱他,正常地生活。电影结局是孩子妈妈杀死了有求和之心的孩子爸爸,看起来荒诞,实际上是那样的真实。
我曾想过,女主放过比尔,从此带着女儿远走高飞。可是比尔,是一个没有界线的人,他会容忍放下吗?不,他必定心如火焚,追杀至天涯海角。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他会以爱的名义控制,以背叛的名义屠杀。
生活中的很多父母,会一手安排操控子女的生活,从学什么专业到娶什么样的媳妇,甚至穿什么样的衣服听什么歌,都会干预,稍有不从,便或雷吼霆叫,或苦肉相逼。
他们就像比尔一样,在毁灭十几个人的生命之后,只会用“反应过度”四个字来解释和搪塞,不可能自动接受和修正自己。
所以生活中才有叛逆的子女,他们内化父母混蛋的一面,并且比父母更混蛋,相当于在精神上对父母拨刀相向;会有出轨的伴侣也出轨,让对方受到同样的折磨。
只有在精神上杀死对方一次,双方的爱才是平衡的,才能产生新的希望。
有个真实的案例,南昌一个英俊高大的少年,好不容易考上了北京一所名校,开学不久就读不下去了,理由是食堂的饭太难吃,衣服难洗,同寝室的人不好相处,等等。
问题出在哪儿?原来他母亲是个单亲妈妈,离异后将所有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工作,感情不再优先,所有精力都放在孩子的学习上,对孩子学习之外的事大包大揽,过度干涉过度期待孩子,其实这是一种自私的控制, 以爱的名义,让孩子去完成自己的愿望与梦想,实质上就是逃避自己人生的责任。
这份不担当,在一个适当的时候,在孩子身上呈现出来了,他无法适应环境要辍学的事实,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刺向母亲。母亲求助于心理机构之后,才明白,原来问题的根源是自己。不受到这样的重创,执迷不悟的母亲,是不会醒悟放手的。
早扳回一局,生命早些有机会苏醒成长。相杀之后,向死而生,真正的爱才会浮出水面,被世人珍惜。
当然,我们与其纠结如何避免伤害至深,以致不得不杀死对方,倒不如考虑并行动活出自己,将攻击力升华,成就自己,让要杀你的人,尊重你,欣赏你,支持你。
这才是杀死的最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