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笙歌不好?非要饮一杯苦酒。风花雪月不好?非要尝潦倒颠沛。他讲,那是他频频犯傻的骄傲。是的,他很傻。
他曾经用了许多年,一副痴情绝对的样子痴迷于一个女生。从初中到高中,从懵懂无知到进了社会摸爬滚打。他说,他见过生离死别。他讲,他体会过人走茶凉的清欢。我都懂他经历过的,我觉得自己与他很像,即便我表现得比他聪明一些。可是,谈起来,我似乎也沉迷那一碗苦酒,最后了不知道是谁倒的那一碗酒,反正我喝着,便一直在喝着。
懵懂的年华里,被王子和灰姑娘的爱情感动过,被七仙女和放牛郎的故事感动过,被无数的肥皂片一遍一遍冲洗过,我应该也有一位灰姑娘,或者她是仙女,却不曾想过平淡的流年里,我会有一位如我母亲一样聒噪的平常女子陪我度过余生。是吧,所以向往的太远太远,一路走着,便多了人来人往,世情淡薄,人事易分。
他决定在分手那天请前女友喝一顿酒,他喝醉了,前女友却滴酒未沾。他满口不忿的对我讲,他很爱她,但是他不要她给的爱情。我听过他的心事,是她主动撩动的他,他爱了她之后,她却跟别的男人出走过一段时间,最后她还是回来找他了。我对他说过,变了心意的人即便再走到一起,那也只能是勉强的相处,欲盖弥彰的苟合。他爱着她,所以他愿意做她的依靠。我夸他伟大,如果是我,我不能接受。那样的愚爱,我也不屑于拥有,毕竟这匆匆的余生几十年,苦便苦些吧,总好过于饮那一杯无味的酒。
他说他不懂,为什么说要在一起的是她们,半路要走的也是她们,她们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我很庆幸,我的她们走了便没有回来,她们流连过我的周围,却不好意思再进入我的世界。
我说他是个傻逼,爱情的口号,不就是写书人无聊的杰作罢了。那爱情的戏,不正是一场预呼合情合理的物种遗传。试了,其实也不过如此。试了,其实对比无聊的日子,也就是相对有趣些罢了。他强行坚持,固执的讲那是初心,择一人白首终老。我想说,是人都会变老,身边是谁陪着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只是我想想罢了,终究说不出来,我这副绝望的样子,何尝又不是在意谁陪着我终老,或许我老了她年轻着也挺不错,或许是耿耿于怀的那个,灵魂陪着我老了也无妨。
他要我写一篇文章说这世间有伟大的爱情。我心想,伟大的爱情不就是电视剧里的那些,多得数不过来。俗人的一生,一部肥皂剧就足够了,那些情绪反复,生死别离,爱恨情仇,看到终点,满足于美好,再一番嬉闹便是。可是人呀,看一个故事花一段时间就够了,要体验一生诉说一份伟大,太久了,久到没有滋味,久到如行尸走肉一般,久到你知道自己死了,却还为一个人反复的诈尸,又被那个人反复的鞭尸,怎么就不能平静的躺下呢,如我一样躺下,看她反复记起我时的样子,毕竟死去的痛再经历一次,也就是不痛不痒罢了。
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圣女如果放弃做圣女,想要尝凡人的爱情,她不仅失去受人膜拜的神位,还会失去一切她想要的爱情。这爱情呀,不过是一出生死别离,爱也爱了,恨也恨了,散了便散了的残戏。若是不相信命,若是以为虔诚便可以换来,那也是亿万分之一的惊喜,至于得与不得,还看天意,也还是命。所以那句话一点没有错,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强求不得。
风吹过,若在灵魂彼岸也寻不见伴侣,风即便很大,一切都将绕过灵魂。那何尝再谈灵魂伴侣,有皮囊可看,若看不厌也是极好的结局。若看厌了,多看几遍,时间足够多了,你死了那也是极好的结局,对得起也当得住你的初心。
择一人终老,白首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