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窗法雨》有感
这是我第一次读法律相关的整册书籍,之前都是零零散散的一些片段或者长短篇文章。本是很害怕遇到生涩难懂、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害怕自己难以坚持下来把它读完。于是怀有一点担心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令我惊喜的是,本书它是由一篇一篇的短篇构成的,每一篇都还会讲述一个小故事阐明相关的法律思想文化,读起来十分轻松易懂,幽默有趣。因此这本书打破了以往我对法律书籍的固有印象和观念,使我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在主体上讲的是西方的法律文化,但其意并不仅仅向读者介绍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文化,而是希望读者们通过这些西方法律文化,对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思想有所启发和反思,所以常常在字里行间以简单平和的语言将西方与中国的法律思想相对比,引起读者深思。
从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到结束篇《反省的能力》每一篇都对应了一种西方法律故事和文化,并且作者一步一步引出他想说的话,在分析表象之余,深入挖掘背后的原因,使读者潜移默化地养成一种善于思考勤于思考的习惯,来探索每一条法律条文和原则下的深层原因。于是在作者的引导和启发下我常常在想“为什么这条法律要这样规定?”、“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样规定合理吗?”等问题。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私领域中的程序第一》、《无效的诱供》、《法律形式上的正义》这几篇,这几篇的内容基本上讲的是法律内容和法律形式、法律程序之间的关系,即方法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我们一般都会想到并赞同方法需要为目的服务,无论用什么方式,只要达到目的就行,所以常常忽视了不恰当的方法和过程有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常常也不解为什么法律上有那么多在我们看来繁琐的程序。
而这一点恰恰在法律层面上尤为重要,因为它牵扯到三大问题:第一,如果一条法律的形式非正义,那么它到底能不能算作法律;第二,程序不当对于判定结果的影响;第三,政府利用公权判定罪刑时,有没有由于不当的程序牺牲了个人的权利。对此在本书中作者是这样解释的:西方人认为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其形式。如果一件东西它连形式都是有问题的,何以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呢?如果它的过程都是不当的,它的结果又如何确保呢?程序不当又如何做到使任何一方的权利没有受损呢?因此我们通过这几篇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项法律的出台需要经过那么多道的程序、一件案子的审判需要经过那么多的环节、一项法律的执行需要有那么多的步骤,其实究其所在是为了确保它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且贯彻民主和法治的精神与灵魂。
这仅仅是《西窗法雨》带给我的一部分感受和领悟,我认为这本书的意义不在于每一个例的细微启发,而在于这本书从整体上让我感到对于法律,我们同样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表面究实质。只有思考法律背后的原因,才能够理解一项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才能够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律文化有一个大致的判断,才能够对整个国民的思维方式有一定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