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早就推荐我看《遇见你之前》("Me Before You")的电影,昨晚才有时间看,看后有点郁闷,虽然女主角阳光和花一般的笑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这无法弥补结局里男主角还是选择安乐死的事实。我知道这电影本是部浪漫的爱情剧,谈医学上的安乐死的确有煞风景。但是,对于男主角的选择,我实在是有话说。
如果我不能骄傲地活着,那么我选择死亡???
男主角最终的选择,让我想起张国荣在电影《红色恋人》里的一句经典台词——“如果我不能骄傲地活着,那么我选择死亡!” 记得当初十几岁的我曾把这个台词刻在自己的课桌上,以此勉励自己好好学习要考到全班第一。现在回首当初我要考第一的奋进和疯狂,我深知当时争强好胜的心里,藏着的是骄傲、自私、忧虑、苦毒、还有对生命的偏执和悲观。我想张国荣的自杀也是根源于这种心态。
其实,我们本就不应该骄傲地活,骄傲活着的人永远不会真正快乐。圣经告诉我们,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马太福音 23:12)
很显然,上帝是十分厌恶骄傲的,箴言里也提到“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
所以我想在“如果我不能骄傲地活着,那么我选择死亡”后面加上几个大大的问号!我想说,如果我们选择骄傲地活着,那么我们就选择了死亡。
上帝拥有绝对的生命主权
“现在你们要知道,只有我是那一位,除我以外,并没有别的神;我使人死,也使人活;” ---- 申32:39
“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 伯1:21
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上帝掌管着我们的生和死,我们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正因为上帝拥有绝对的生命主权,所以基督徒是没有资格决定自己或他人生死的,而“安乐死”鼓励病人选择死亡或家人和医生一起选择放弃治疗,不管“安乐死”这个名字听起来多么人道,在实质上还是某种形式上的自杀或他杀。
放弃,不该是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
很多赞同安乐死的人认为,安乐死可以减轻患者的痛苦,是合乎人道的。然而,面对苦难、面对死亡的挑战,选择消极的放弃是我们人类对生命的不珍惜和蔑视,人为的逃避痛苦以加速生命的终结,是人类再一次企图以人为的努力,干预上帝对人类生命权的行使。
国际公益组织“Life Without Limbs(没有四肢的生命)”创办人尼克·胡哲从小没有四肢,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自杀,但是上帝的爱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面对苦难,他选择了感恩生命、永不放弃的态度,他在世界各地的演说鼓励了无数想要放弃的人们,让我们所有知道他的人都亲眼见证了生命的奇迹。
尼克说 “人生的遭遇难以控制,有些事情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可以阻止的。你能选择的不是放弃,而是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生活。”
然而,支持“安乐死”就是支持选择放弃,就是支持放弃生命创造奇迹的可能性,这是对生命和上帝的不尊重!
结语
我知道,“安乐死”是一个有太多争议的话题,我也无法给出很多精准的论据去证明“安乐死”弊大于利,但是,我想说的是,《遇见你之前》的电影是完全可以有迥然不同的结局,也许不会象现有的结局这样有很艺术化的悲情,但是我觉得一个鼓励相信爱能创造奇迹的结局不会是个坏结局,至少我们应该鼓励所有人在绝望面前,可以给上帝一个机会,给爱和奇迹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