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是母亲去世的第三十一个月,当我慢慢消耗掉我的第二个教师暑假时,我总会有些莫名的恐惧,时间如此的迅速流失,不仅仅局限于生命的消逝,更为重要的是过了三十岁之后,对于一些人生的计划没有实现,有些开始焦躁起来,再加上经济上的拮据,让我更加烦躁不安。高温之下的七八月,中午已不见几个人在瞎溜达,都很“自觉”的躲在空调下享受着机器带来的凉爽的风,那些遥远的京城童谣《让我们荡起双浆》已经被高温晒的,还哪有什么迎面吹来凉爽的风,只剩下重大节日时,作为小学生必选的献给党的生日歌声。或许他们更无法理解这歌词里的风是从哪里吹来的。我对于风吹来的方向有些感兴趣,看的不是树叶的摆动,而是玉米秆的动静,因为它们群魔乱舞,让我对于风的方向更加有了猜谜语的兴趣。这正是我痴迷于玉米秆的原因。我更感兴趣于玉米秆就像人的一生,尽管它的命就是这几个月,结出玉米棒就算完成使命,到了丰收的秋天,就像夕阳一样,虽然美好,但是总带些别离的味道。
一
暑假的两个月,基本上我可以划分为七月份在阎良的县城,八月份在关山的乡下。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处于哪里,内心才会平静,在县城呆久了,总觉得自己慢慢和农村断了线,无法给予我写小说提供充足的后方供给,当我急匆匆拿起笔记本和iPad回到老家的时候,恰巧经历了乡下的葬礼,因为我们是一个大家子的原因,我也得穿上孝服站在孝子的队伍中,去接饭等等一些小事情。穿着长长孝服,顶着大大的太阳,然后在村里长辈的貌似看动物园的感觉中,来回走着巴黎T型台般。晚上点酒的时候,逝者这个爷爷的一个外甥,还是那个晚辈,那在灵钱跪的那叫一个真诚,直接从晚上九点跪到九点半,我真的哭了,头上的汗滴滴答答往下流,两个膝盖都麻木仿佛早已跑路。内心有一百个不愿意,真觉得自己真的抽风呢,好好的县城房子不住,回来受着洋罪,等出殡那天,我晚上看书困得没有起床,再加上早晨送卡卡妈妈上班,也就没有去,因为天气预报可能那天有雨,再加上下午两三点很热,所以相峰头一商量就十点出殡。抬埋的人先没有吃饭,直接奔向公坟那里,人们踩着坟边的玉米地,玉米秆因为太阳的照射下,叶子显得没有精神,都蔫的低着头,垂着下来。和对面坟头上的草照相呼应,像是仪仗队一样,迎接新的成员埋葬于此。来这里抬埋的人,都会自觉的朝公坟看去,这里多少都埋葬着自己的父母,配偶甚至自己的子女。我在母亲的坟前慢下脚步,因为我不能一眼看准那个是母亲的坟头,直到我亲自栽的那个松树枯死的样子,我就确认这个是母亲的坟头。只是今天她不是主角,也没有人会留意她,因为她前面已经添加了好几个公坟,第四行都开始埋葬的顺序。人们已经麻木了身边的亲人的死亡,就像猜断这些玉米秆一样,无暇顾及它们,因为炎热的缘故,人们不停的喝水和抽着烟,等待挖掘机先遣开始的埋土,然后走向前去象征性撩上几次铁锨土。拿着孝子给的烟,当相峰头让孝子跪在坟前,开始最后的仪式时,抬埋的人已经陆陆续续离开公坟这里,踩着已经折断的玉米秆,说说笑笑的离开了,经历暴风雨依然坚挺的玉米秆,最终还是逃不过人最后一脚的致命一击。总以为算是结束了自己的不太长的玉米使命。没有想到,等到几天之后,它们会慢慢的重新站起来,继续完成无人问津的历史使命。
二
虽然在乡下,更能近距离接触玉米秆的一点一滴的变化,但是我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是读书写作与锻炼身体并驾齐驱。所以在乡下我有些拘束,更不知道在哪里锻炼更为合适。就狼狈从乡下逃回到县城,就在西飞一中这条道路上的跑步,看着微信里的小米运动,每天感受自己的身体变动;在道路两旁也有些玉米地,但是这不在是与公坟相伴,而是对面注明的西飞一中。瞬间也让玉米显得更有文化。路边一对刚毕业的高三情侣在低着头若有所思的说着悄悄话,等过来一个人,就会停止说话和眼神交流。看着大妈推着放着早熟的玉米棒在人行道来回穿梭,估计今晚的生意也不错。
我不太喜欢吃玉米棒,更喜欢吃玉米秆,记得小时候,总是在夜晚摸知了牛的间隙。拔几根玉米秆,把它当甜秆吃。运气好的话全部是甜的,就再也不用花钱买甜树吃了。当然这种甜的感觉一定要偷别人的吃,自己家的玉米秆可以去吃。但是小时候做任何事,不去偷总觉得不刺激,要是偷的吃,那才叫本事和刺激,不但可以作为下次活动的大哥,更在村里伙伴中间吹上一个多礼拜。有时候再想,这些所谓的城里的孩子,对于玉米秆有没有特殊的情节,当然自己没有机会亲自去问,有时间可以去问一下今晚夜跑中遇到的张老师,也算是了确我一颗八卦的心。
过了这么多年,总有那么一点垂垂欲动的心去偷别人的玉米秆尝一尝,当然我也不用偷,给主人家说明来意,主人也会亲自给你送上这些东西。但是要是那样,就没有意思了。当然我如今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做这些事,总觉得怪怪的,所以也就将此童年的延续埋藏在脑海里了。
三
每隔一段时间,卡卡妈妈总要回娘家,哪怕是在关系剑拔弩张的时期,也勇往直前,绝不后退。有时候反而像一个卒子,当然我不能说出来,否则我就真的卒了。在去往张店子的路上,有一个丁字路口我一直很有兴趣,这是一条两边都有玉米地的路口,东面是一个楼板厂,我总害怕,或者叫期待那边过来的是什么人,当然我没碰到过几次,就是这些高高的玉米秆给了我神秘的感觉。我每次按着喇叭,转过去的时候,我总会朝着路边的玉米秆回声一笑,它们也报以摇着叶子以回报。
上个礼拜三,丈母娘和我们从阎良回来,刚好碰到丈人割草,将房门锁住,丈母娘也忘记带钥匙,丈人习惯给配的一个手机,但是不经常带。所以我们回来之后进不了家门。就这样在家门口等着,除了给蚊子当免费的晚餐之外,就是热的要命。我就带着丈母娘,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张店子村的玉米地里,在每个可能出现的地方寻找丈人。或者叫丈人去哪儿了。
在乡间的小路上,路非常的不平坦,磕磕绊绊,但是我享受这种稠密的玉米秆的环境,因为我无法一眼望穿它们,就像每个人的内心,谁能保证自己能看穿一个人,王宝强那么老实,那么爱老婆都无法看穿,我们这些没有钱的人,更是如此。玉米秆很稠密,就像莫言笔下的《红高粱》一样。有些暧昧,有些激情,当然更多的是一种文艺范的觉悟。
对于玉米秆的特殊情感,是源自天天焦阳高照的日子,晚上又是明月洒满大地。这样的季节虽然立秋,但是总让我一直向往活在夏天里感觉,我深知过了八月,离冬天就不远了。每个季节更替,我已经经历了三十二年了。但是每次更替总是在无意间完成。写出我心目中关于玉米秆的点点滴滴算是自己给岁月流失的一个交代。为一个农作物而煎熬半月,为一次承诺而忍受写作?是的,生命易流失,不应当随意让人心所挥霍,有各自的自然法则,在千百年以来几个之间它们死去千次百次。我的沉默无视它们,玉米秆在时间的急逝中重复存在,最顽强的生命不在于有多长寿,而在于挺拔的高度屹立于人世间。所以活着,哪怕就一天,也要腰杆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