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人怎么可能活着而没有故事讲呢?”
话虽这样说,但是仔细考虑,写小说的人本来就是有些怪癖。本来可以去写有关自身专业的规划、科学思考的论文,写人生反思的回忆录,却要描写过去、现在和未来虚幻的故事。
这种企图掌控人生,幻想多重经历的欲望往往超过了自身能力。让那些野心勃勃的写作者,即便那些巨人,让人感受到其矛盾困惑。
形成写作的习惯。歌德每当坐下来写作时候就渴望腐烂苹果的气味,于是在写字台的掀板存放几个,让它们自由腐烂。威斯坦·奥登写作不断狂饮茶水。
两个文豪,伏尔泰和巴尔扎克,依靠一杯一杯的咖啡。伏尔泰每天40杯,巴尔扎克一天喝50杯,自称将死于50万杯咖啡。詹姆斯·乔伊斯则坚持在废旧的硬纸板上用蜡笔写作。
杜鲁门·卡波特声称自己个“完全的横向作者”,必须躺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叼着烟拿着咖啡才能写作,真是有腔调。
这种怪咖,对于我们来说,除了开心以外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对于普通写作者,需要一种仪式,持续对特长挖掘,发现自己的主题,将其打磨为闪闪发光的钻石,需要坚持的毅力。
据说这种毅力在很多作家身上都有体现,杰克·伦敦每天写1000字,斯蒂芬·金每天坚持写2000字,柯南·道尔每天写3000字。但是,海明威每天只写500字。
总体来说,只要每天写,总有不同。当做一个癖好更好。
专业业余的差别。村上春树说:“我进入写小说的状态时,会凌晨四点起床,写个五到六小时。午后,我会去跑步十公里,或游泳1500公尺。之后,我读一点书,听一些音乐,晚上九点就上床睡觉。”
卡夫卡在劳工意外保险机构,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两点半。他三点半结束用餐,回家睡到晚上七点半,起床后做点运动,与家人吃晚餐。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写作工作才正式开始。
根据自己的“力气、意愿和运气”,一直写到凌晨一点甚至更晚,曾经通宵写到早上六点,接着才“用尽一切想像得到的力气让自己入睡”,隔天继续去上班,日复一日,直到身体彻底变坏。
找到自己的想法。有人坚持写小说是为了生活,但有人有其他追求。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在领取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致辞时候说:“我们创作小说,是为了在连一种人生都无法掌控的时候,依然能以这种方式去过我们想要的多种人生。”
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说:“至少我的孩子们,会清楚地了解我曾经是什么样子,我的思想是什么,因为他们可以读我写的书。因此,在作品中可能存在一种存续不朽的追求,哪怕仅仅是为了你的孩子们。即使他们忘记了你的样子,也永远不会说不了解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的人。”
这些人都有梦想,有企图不朽的野心。
有关存续和不朽。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其自传中《活着是为了讲述》说:“生活不是人们所经历的,而是人们的记忆及记忆的方式。”
故事在他人的生命中存活,延续,作者也以一定方式继续存在。充满怪癖的人认定能够找到意义,功成名就只是附带产品。所以很多作家拼了命要写出那些生命中的细节,写出对生活意义的期许。
路遥在《早上从中午开始》中说:“动摇是允许的,重要的是最后能不能战胜自己。退回去吗?不能!前进固然艰难,且代价惨重;而退回去舒服,却要吞咽人生的一剂致命的毒药。
还是那句属于自己的话:有时要对自己残酷一点。应该认识到,如果不能重新投入严峻的牛马般的劳动,无论作为作家还是作为人,你真正的生命也就将终结。”
虽然不知道哪些人可以延续和不朽,但是,任何一个人,最后都只是一个故事,在口口相传或者文字记录中失真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