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我从未想过在这座城市里如何生存下去,相比于那些已经来到罗马的人,或者还在努力地挣扎着爬向罗马的人,我算是比较幸运的人,因为我生在罗马。
我的父亲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在我刚成年的时候,父亲就给了我想象不到的股份,那是足够让一个普通人为之疯狂的钱,可是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串数字罢了。我厌恶这些东西,就像这座城市里的人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得到钱一样让我厌恶。
我的生活里总会有各种各样的虚伪的面孔,那些面孔让我恶心到发呕,而他们似乎是像商量好一样用着他们对着镜子不知道练了多久的笑容来面对我。我记得在我刚刚需要懂事的时候,面对着那些面孔时总摆着一张臭脸,就因为这个我的父亲那天晚上回去训斥了我,他强加给我很多他为人处事的道理,那是一套成熟的逻辑系统,以及这么多年商场教会他的东西,这些我听得一知半解,可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我竟无力反驳。
就像《狗十三》的电影里,那个女孩在酒桌上吞下她最讨厌的狗肉一样,我怕我也会变得和她一样,成为父母眼里懂事的孩子一样,只是今天我明白了,生活没得选。如今父亲的那套做事方法,以及三观所衍生出来的强大理论,我早已烂熟于心,可是我没有办法去反抗他,我很无助,甚至有些可怜。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哪有什么成长,不过都是被逼着成熟而已”。
言语往来、互相试探、识别对方的意图等等,这些事情随着年纪的增长我越来越熟练,而我也一点一点地与最初的自已背道而驰,总是在权衡利益,什么都是利字当头。
我慢慢地忘记了自已原来地模样,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我先是变得懂事,之后又变得稳重。我的内心一边讨厌着这样的自已,一边又在努力着得到父亲的肯定,我很困惑,这种状态下的我真的好累。
24岁那年,整整有半年的时间我都在重复地做着一个梦,那是我整个大学时代,我和我的好哥们组了一个乐队,几个有梦想的年轻人,在校园的角落里,彷徨着年华,渴望着追逐梦想。大四那年的那个夏天,是这个梦结束的开始。
在这期间,我认识了她,那个有趣的灵魂。
Chapter 2.
我是一个不能拥有梦想的人,因为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的身体里仿佛被人种进去一个火苗,随时都能喷出一朵娇艳的花儿来。我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在吃着冰激凌,我也想要,我小心翼翼地询问父亲,正午的太阳下我看到了父亲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以及稍微有些为难的神色,我瞬间后悔了,最后父亲给我买了冰棍,那冰棍在空气中融化成的水滴和父亲额头上滴落的汗水那么的像。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那次之后我便懂事了很多,在之后的生活里一直到现在,我曾是无数次的想要任性一回,使者性子想要别人呵护我一回,这个小小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因为我要懂事,我要尽可能的让父亲不那么累。
我拼了命的努力,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努力,只是小时候听父亲说要走出这个小山沟读书是相对来说最容易的事情,其实我挺喜欢这个小山沟的,这儿的山,这儿的水,这儿的一点一滴,都不是我想要舍弃的。
高考成绩出来了,差六分,我就可以报考北大,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北京的一所大学,也是帝都大学里的佼佼者。可悲的是我还是离开了我一直生活的小山沟,可喜的是我也终于通过自已的努力来到了父亲心心念念的罗马。父亲终于也可以不用那么努力的去赚钱供我读书了,因为我的分数可以免除一切费用。
我完成了父亲的愿望。
大学里,我喜欢上了唱歌,认识了一群志趣相投的朋友们,我的室友就是其中一个,他生在罗马,他的父亲是个上市公司的大老板。我努力了十几年想要得到的东西,而他触手可得。
我们和其他的人组了一个乐队,在这个操蛋的世界里,我用歌声呐喊,尽情发泄。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了汪峰的歌,他的歌声里,有着这座城市里的冷漠、孤独、残酷,也有我即将要面对的一切。我们在校园的角落里,彷徨着年华,渴望着追逐梦想。大四那年的那个夏天,是这个梦结束的开始。
在这期间,我认识了她,那个有趣的灵魂。
Chapter 3.
毕业了,我如愿留在了北京,找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工作,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房东大妈是个北京土著,她看不起外地人,对我言语不屑,我却还要给她陪笑,只是因为我想让她每月少我五十块钱房租,多么可笑,可是为了生活,为了我在老家的父亲,我还真没办法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钱甩她脸上。
工作后,脊梁在这个地方被压得越来越弯。曾在多少个不为人知的夜里抱头痛哭,在崩溃的边缘时总有个声音在心里告诉自已“不能回家,回去就是输了,这一辈子就输了。”清晨的光还没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时,我就已经醒了,叫醒我的是梦想吗?不,是去晚了公交车就挤不进去了。
很久我才明白,在这坐城市里生存,首先要丢弃的就是善良。我可以很努力的去适应现在的环境,我可以让自已变得那么令人厌恶,我可以放弃很多很多,这么做不是我想要成功,只是我不能输。
如果最初的最初可以选择,抱歉,我没得选。
毕业了,父亲让我在他的公司上班,是个还不错的职位,薪水是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不敢想象的,我还是不喜欢这里,不喜欢那些笑着的虚伪嘴脸,不过我能接受了。人活着啊,总该在什么地方扮演什么角色,为了生存,都在挣扎着,有些人出卖了道德,有些人出卖了身体,有些人触到了法律,这不就是人么,谈什么高尚,见惯不惯。
其实你我都一样,都不过是这个世间的可怜人而已,你有你的不堪,我有我的,不尽相同而又相同。生活改变了你,又何尝没有改变我。我们一步步成长,一步步与最初的自已和解,一边寻找着理想中的自已,一边又不得不接受现实,直到生活把你强奸无数遍,连呐喊的勇气也没有了,麻木的你就成为了和你的长辈一样的人,然后继续去教育你的下一代,或许这也是人存在的意义吧。
如果最初的最初可以选择,我想我会挣脱父亲的束缚去做我喜欢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