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了东西,已经是凌晨了,在往常,这时候他已经睡了,但今晚,他怎么也睡不着。只是他在这个屋子里待的最后一晚了,屋子并不大,大概有十几个个平米,摆了一张书桌和一张床,稍显局促,学校里也曾张罗着为他换房间,但他因为这间屋子窗外正对着一片荷塘,舍不得换,推脱了好几次。他坐在窗前,山村的夜,格外宁静,月光洒在小路上,荷塘里,几朵荷花开的正盛。都好美啊,但他就要离开这儿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来这里支教已经两年了,这里像他家乡一样,安静,而有灵气。在这里,他感到了生命的气息。但他的心里是激动的,他要去追寻他的梦想了,但他从此也许会居无定所吧,他有几分落寞
他叫向远,方向的向,远方的远,一如他的名字,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一个梦想。有一天,要去寻找远方,他心里的那个远方。
他说不出那个远方是哪里,他只知道,他将来要去那里。他常常会在楼顶上眺望,眺望远处的高山,天边的白云。童年时光,在对远方的向往中走过。
但时间总会洗去一些东西,让人变得现实。年龄的增长,让他愈发怀疑这个世界,怀疑自己的梦想。青春的迷茫,与对生活的思考,让他喜欢上了文字,他选择了用笔写下他的思考,生活的点滴,对未来的向往。
对于远方,更多的只能在他的文字中偶尔看见。
手机屏幕亮了,显示一条信息,大概又是什么人祝他平安的,他不久前,在QQ空间里发了一条说说,大意是他要走了,要去追寻他的梦想了。这会儿,应该是哪位朋友记起来了,说些鼓励的话吧,但他又感到奇怪,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呢?带着疑问,他翻开了手机,内容只有几个字:我陪你去远方。来自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既见君子。那是他和她曾经一起用的一个名字中的一个,另一个是“云胡不喜”,那是他喜欢的一句诗,出自《诗经•郑风•风雨》记得那时候是她提议换的,没想到,这么久了。他还没换,他于是发了一条说说: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意思是:虽然很想你,但我们分离的太久了,曾经的誓言,就让他留在记忆中吧。他颤抖着手,点下了确认。回忆却让他痛苦不已。
那个女孩,叫苏遥,苏州的苏,遥远的那个遥,她们是高中同学,也是一直以来支持他梦想的人,从高中起,她们就在一起了她是转校生,他一直记得她刚来那天的情景,她来时,教室里已经没有空座了,老师于是决定让同学们自己举手,让她自己选择。那时候的苏遥,文文静静的,略带一丝羞涩。班里的男生十分踊跃,但向远和他的同桌却是例外,她并没有在其他同学里找,而是径直来到了向远身旁,面带微笑的说,我可以和你坐吗?就这样,老师在向远和荣肃中间加了一个座位。起初,她欣赏他的梦想,而他欣赏她的文采。但时间是奇妙的,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的心愈发的近了,开学时,在同学们的唏嘘中,他们在一起了,像很多关于青春的小说里一样,他们走过了两年。所有人。都看好他们
他看了看窗外,依旧是一片静谧,但他愈发觉得,他的心不能平静了,她就要来了,这么多年不见了,她会变吗,第一句话该说什么呢,他虽然在法庭上,也有一段辉煌,但对于她,他真的有太多话要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时间很快到了高三,毕业即将到了,在选择大学时,他们却有了分歧,他坚持要选择一所南方的大学,学法,而她却坚持要报考一所省内大学的外语系。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分歧,这也是他们的的最后一次分歧。
他们都如愿的去了他们先去的地方,了离开时,她对他说,当初喜欢上他,是因为他有一个自由自在的心,希望他不要改变。但他没有回答,说完,他走了。去了南方。
想到这里,他的眼中多了几分泪光,他心里总不能原谅自己,那天自己做的太绝情,没给他一个反悔的机会。
在那以后,他们再也没见过面,而他的梦想,也慢慢淡了,淡了,他开始忙碌于他的学业,可是,他总鼓不起勇气删除列表中她的名字,他很想告诉她,他选择学法的真正原因。每一次都在对话框里输入一段早已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的话,可是却又一次次放弃发送然后默默删除,他想的是,既然离开了,就不要打扰了吧,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另一个城市里,他牵挂的人也在牵挂着他,也有着和他一样的心情。
大学三年里,因为出色的成绩,与温文尔雅的性格,他身边总会有一群女生向他示好,他的态度永远是拒绝,没有理由,只是因为,心里的那个人还没走。
法律,是无味的,枯燥的,但对于他,这就是他的生活,他从选择了这条路那时候开始,就决定了要一直走下去。
大学毕业那年他23岁。他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即使他并不喜欢为那些自己认为有罪的人辩护,但为了生计,他只能如此。生活使人现实。他凭着在大学练出来的口才与扎实的专业知识,打赢了一场场官司,也赢得了很高的声誉,他渐渐成为同行所膜拜的对象,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刚毕业的年轻人,可能会成为律师界一个传奇。他所参与的案件,定会被人关注。但没人知道,他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需要自由,他不喜欢被条规约束,当年因为家里人的干预,他才没能答应苏遥留在省内学中文。他后来后悔了,但那个时候,他早已经没办法挽回了。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他早早关了灯,只留了一盏昏黄的台灯在远处的书桌上。手机的铃声,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打破了他的回忆,他拿起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当他要接时,却又挂断了,那不是打错了,是吗?他问自己,也问这夜空。
他走到书桌旁,翻开他的文稿,厚厚的一沓,那是他自毕业后就开始写的一部小说的底稿,也是他来这里的原因,而现在,行李中已经没有它们的位置了,但各大书城的畅销书架上,却出现了:“昔日法界天才,力出新作,讲述一段关于青春的故事.”的大字宣传语。一年前的那一天,他大学时的室友,问他要不要资助一个贫困山村的小学,他听说是家乡省份的一个小村子,他便请求去看一下,一周后,小村子里迎来了两位外地年轻人。他还记得那天是一个下雨天,村子的前面,是连绵的山,云雾缭绕,他被迷住,他拿起了相机,拍下了一组照片,他早在高中就学会了摄影。其中的一张,现在还是他手机的屏幕背景。那次回去后,他再也没办法忘记那个小村子,几个月后,他辞去了他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人问他为什么那么做,他只是说他想换个环境,但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从小就是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上学时,他懂事,听话,学习认真刻苦,是别人对他的评价。到了后来,那些标签就变成了,处事冷静,工作专心。但他自己是清楚的,他并不喜欢这些。他也想像那些坏孩子一样,做他想做的事,逃学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儿看一场电影,去网吧里学会如何操控屏幕上的人物尽情厮杀。但他不能,他不能看见亲人失望的眼神,在自己的快乐,与家人的快乐之间,他选择了让家人安心,其实要真的要他说出他想要的快乐是什么样的,他也说不出,他只隐隐觉得,他要是一种叫自由的东西。他想要疯狂一次,但他没机会。也许是书看太多了,又或许是他太多愁善感,但同龄的人喜欢李白这样豪迈的诗人时,想要仰天大笑出门去,高声喊着:我辈岂是蓬蒿人时。他偏追寻陶渊明的足迹,他不要闻名,他只希望可以平凡,可以追逐梦想。他讨厌追名逐利,他恨那些虚伪的笑脸,他用冰霜一样面孔去面对,他厌恶这个世界,但又恨于不能改变,他渐渐变地沉默寡言,开始变得忧郁。
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选择面对它所厌恶的一切,现在,他想休息一下了
他在村子里的身份,是支教老师,主教语文,这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他所热爱的,如果当年他没选错,这个身份会更早的属于他吧。同时,他也终于拿起了手中的笔,在他的天地里纵横,他想把这么多年没写的东西都补上,可是,再没人为他修改了,那娟丽的正楷,成为了记忆。
时间似乎过得很慢,他翻看着文稿,抬头看了看钟,却只过去几个小时,离天亮,还有很久,他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一幅中国地图,在雄鸡的腹部,有一条红线贯穿,红线旁边,有一行小字,黑暗中看不太清楚,但他再熟悉不过了,那是318国道线,它穿过这个县城,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沿着条路到西藏。他满意的笑了,但,他忽然感觉有些累了。他决定休息一会儿,以免耽误明天的计划。
说实话,他现在忽然开始舍不得那群孩子了,他们调皮,但又好学,他们的问题常常也会让他回答不上来,当昨天,他告诉他们,自己就要走了的时候,孩子们眼中的泪水,让他几乎萌生了放弃的念头,他记起了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欢笑,依旧让他可以随时笑出声来。他觉得自己有些自私,他使这些孩子们看见了未来,但没办法带他们去到未来。他决定自私一次,就一次,他这一次真的要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了。
当然,他并不是撒手走人,他在决定离开时,就联系了那位带他来这座山村的朋友,那位朋友,已经是一个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得知他的情况后,当即就找了一个志愿者接替他的工作,大概这几天就会来。
那年他用了他第一次辩护所得分成,买了他第一辆车,车,现在正在院子里停着,月光下,反射着清冷的光。未来会是它陪自己吗?
他闭上眼,仍是睡不着,他未来的生活,会像吉普赛人一样,居无定所吗?他不知道,她会不会来,也许未来的路,会一个人走,但他决定了,就一定会走下去。不会后悔。
车上除了行李以外,还有一部单反相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那时他前不久买的,还是崭新的,那是他为未来的“生活”准备的,那家为他发表小说的编辑社,请求他在写一些文章,他们负责发表,同时,另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偶然看到他上传在社交网站上的摄影作品,也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他都欣然接受了,一路上,既能赚足路费,又能排解寂寞,可谓一举两得。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有了几分欣慰。
他忽然记起来,明天是夏至,一年中最长的一天,高中地理给他留下最大的影响,就是对一切地理事物的热情。他曾经在某个时候想过要当一名地理学家,但到选专业时,才被通知,文科生是不能选地理系的。虽然不能系统的学习,但他凭自己平时读书,也积累了一些知识,他认为,这些知识总会用到的,就算用不到也算一个不错的兴趣吧。
他发现自己似乎想的太多了,更加的兴奋了,他决定不想了,于是他要求自己平静下来,可是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一个人,苏遥,他现在多么希望她在他身边啊,他要告诉她,他回来了,他没变,他还是那个为了梦想而努力奋斗的他。可是,她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吧,他那年说出了那样的话,她的心应该早被伤透了吧。他那么想着,天空忽然有了一丝光亮,他知道天快亮了,他彻夜未眠,但他毫无困意,他起了身,来到那幅地图前,他的眼睛盯着西部广袤的土地,他的视线还是停留在了那个城市,拉萨,那片圣洁之地,可以给他内心的宁静。
天边露出了鱼肚白,他起了身,开始整理最后几件东西,他整理好了被子和床单,整个房间一下子空旷了许多,几乎和他来时无异。这个时候,他忽然有几分难过了,他知道未来他会一个人走遍他所想要去的地方。他喜欢独处,但他也希望有一个人可以和他一起看沿路的风景。但他知道那是一个梦,他不打算答应苏遥和和她起去,他没告诉朋友们什么时候走,唯一知道的,只有那位慈善机构的负责人。也是为了让他早点安排人。
他准备走了,他不想再添麻烦了,他推开门准备走了,忽然手机响了,那是一个陌生号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对方很热情,他刚拿到耳边,一阵熟悉的声音就传来了:“向远同学,好久不见。”他愣了一下,说:“你是........”“唉,你还是反应那么慢,我是你的死党以及你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林妙。现在是你的接替人。”他一下子呆住了,没想到是她,她们是发小,但高中毕业后。他就去了外地,搬了家。她们断了联系,没想到现在竟然遇见了她。他很高兴,他说:“好久不见”竟无言了。林妙也感受到了,说:“你啊,还是那么冷,那么呆。我在路上,快到了,你等一下,我给你带了一些东西,你肯定想看。”他很奇怪,有什么东西是他更想见到的呢。他决定问下去,但林妙似乎知道他的心思,连忙说:“哎呀,信号怎么不好了,等一下见面说啊”说完,挂断了电话。
他决定等一下,他很好奇。也很想见一见他的老朋友。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他想起了高中时的一些事,他作为文科班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男生中的一个,因为性格比较宁静,几乎没多少朋友,在这个班里,唯一熟识的就只有林妙了,她在没遇见苏遥前,她的他唯一可以说得上话的女生。甚至遇见苏遥,也是因为她的介绍。
大学后,他也在找她,但因为以前的老住户都搬离了,她消失了,杳无音讯。
当他回忆时,一阵引擎声,让他回过神来,她来了,他朝院外望去,一辆白色轿车正停在那里。见了他车里的人也出来了,她一下车,就给他来了个拥抱,眼睛里充满了光彩。她穿着一件灰色运动衫,半短发披在肩上,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男生,高高的个子,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眼镜。黑色运动衫,款式与林妙的差不多。
见了向远,他淡淡的微笑了,说:“向远,好久不见。”说完,走上前来,把向远紧紧抱住了,向远喃喃道:“你是荣肃。”荣肃点了点头。
荣肃和林妙一样是他的初高中同学,也是他的死党,那时候,他们因为林妙认识对方,因为性格相似,所以成了朋友,但真正使他俩关系更进一步的,也是因为林妙。
林妙拉住了荣肃的手,故作正式地告诉他,她们已经在一起了。这就是他的礼物,不得不说,他很喜欢。
林妙和荣肃互相看着对方,脸上充满了幸福,向远有些感慨,她们终于等到了对方。他笑了,他发自内心的祝福他们。
他们进了院子,向远张罗了早饭,他们一起在院子里吃着早饭,院门忽然被推开。推门的是一个矮胖的小伙子,穿着一件迷彩裤子,上身一件红色外套。
见了向远,那人顶头就来一句:“你小子,玩那么多年失踪,现在刚找到你、你倒好,又要走了,都不来告诉我们一声儿,是不是不把我当回事儿了?”
话罢,就冲着向远来了。狠狠得给他来了几拳头。他是张雄,他的发小,但因为搬家,他失去了一切。见了张雄,林妙也很高兴。
张雄听完向远讲完了哪些年的事,叹了口气说,当年院子里的弟兄都挺好的,都挺想你的。他们坐在一起,讲述着他们自己的故事,杨学现在之前在一家杂志社工作。荣肃现在是一名作家,而张雄,现在自己办了个汽车修理站,自己经营。
时间流逝,昨日的少年,变做了大叔,当年的故事,还在角落。等着人去回忆。
他该走了,尽管不舍,但他还是要走,大家把他送到路口,张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瓶啤酒,和几个杯子,倒满了酒,大家举起了杯,痛快地喝下了杯中的酒.......
车子启动了,他走了,只留下一个影子,没有回头,他很满意,很高兴,他们都挺好的,他也该去寻找那个属于他的地方了。
车子渐渐走远,远处只有尘沙,林妙他们却未走,他们见到了一个真实的向远。他们的心里忽然有了些触动。
夕阳西沉的时候,他隐约看到不远处的一个身影,向他招着手。他在那个地方停了车,打开了车门,说:苏遥,好久不见.............
他有方向,也没方向,他不知道,他的远方,到底在哪里,但他知道,未来的路,他不会再是一个人。
他们一路走一路停留,两个月后,终于到了西藏。那天,天特别蓝,山峰顶上淡淡的残雪如哈达一般,迎接着远方的孩子们
踏入西藏的第一片土地,他们听见一位藏族艺人唱着一首歌曲:朋友们,珍惜拥有的一切,不要忘记感恩上苍。祝福身边的人吧,他们值得你守护,可爱的人们,祝福你们一生平安.......
————全文完—————
6.25启笔 7.9.1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