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园
从小,就喜欢与书邂逅。那时候没现在小孩这么幸福,喜欢什么书就垂手可得,家里孩子多生活挺拮据,去图书馆办卡借书都舍不得。母亲从工厂里用报纸包东西回来,我会很认真的把报纸皱褶抹平摊开了看。记得有次在母亲工厂看到一本小小的故事书,好像叫(辽宁青年),里面都是短篇小说,痴迷到不行缠着妈妈给我办了张借书证。
慢慢长大,于书,我还是爱的,尽管缺少敬畏,像空气,轻与重都必须呼吸,深知仰视或俯视都无法真正靠近甚至聆听,只有平伸的双手,才是一段灵魂之旅的开始。那种纸质的质感,草木叶浆的香甜,是安宁亦是雅致的。
一次在机场看到张德芬老师(遇见未知的自己),像是灵魂深处的某个沉睡魔咒突然被唤醒,第一次知道有一种更让人赏心悦目的人生智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很实用的、灵性的生活指南。后来又看了毕淑敏(星光下的灵魂),张爱玲的字最美,蓝布大褂里面裹着一袭锦绣,不经意吹起一角就只够惊艳。直到遇见白落梅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的文字就像巴萨华丽的中前场,技术娴熟,风格细腻,饱满而绚丽。以至于好朋友曾经因为仓央嘉措的不守佛道而愤愤不平时,我却只痴迷他的(那一世):那一年,我匍匐山路磕长头,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白落梅的书让我更加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文字,迷上散文。
我一直喜欢疏离,独处,或漫无目的地行走,因为孤单,所以很不迁就,我不爱交朋友,但我对人友善,有点漠然,有点温情,是我跟这个世界最好的距离。闲时喜欢独坐,长久的端出一个令自己舒服的姿势,与那些合着的精灵为伴,一壶茶一本书打发着时光,这个时候不喜欢有人找,因为讨厌一段心情被无端打扰,只想给自己一个空间逃离现实,我可以静下心来凝视自己,与自己的灵魂对话,飞舞言语。一直喜欢这样陷入,陷入一种习惯的文字里,这可能也成了我的一种行走,因为我的灵魂只有在文字里才能找到慰籍。曾经与他就像与书一样,不经意邂逅那份妥帖的共鸣和灵魂的碰撞,从未曾想过会给别人伤害。
从不观影的我,因为诗经还有对白迷上欢乐颂,对文字越发不可理喻,书,一种发不出声音的语言,一种隐形的生命,默默地游弋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是家里真正的温度,如寒夜里捅开的炉火,不管主人在不在家。
如果说阅读是在别人的思维框架里奔跑,久了会倦,那我只选择在喜欢的枝叶上栖息。喜欢睡前看书,在每一天,很多年我靠它催眠。柔和的台灯下,海浪在掌心里温柔流过,鱼儿轻吻水面,我在纳兰容若的白莲里闭关。白天的烦恼悄然无声,合着双眼,睫毛上有露珠滚过,我能听见来自海浪拍打海岸的音符和每一朵浪花绽放的舒缓。梦和月亮一起浮出水面,纯净洁白。云朵上的村庄,炊烟,牧羊姑娘,翠绿的山坡,我趴在上面酣睡如泥。
书厨里的书不多,但够读,每一本都残留着我的温度,它们整齐地簇拥在一起。一本就够我摆弄很多年,看了又看,它们是我的老朋友,亲人。里面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每个字亦都是熟悉地被我深情的目光熨烫过,妥帖安稳,我一次次地放下,拿起,翻阅,置身其中,感觉离红尘最远,和心灵最近。
最好的文字还是张爱玲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白玫瑰是圣洁的妻,红玫瑰是热烈的情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是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不喜欢太多理论 ,我怕呼吸变得坚硬,我怕文字带有文学的味道,而不再是心灵枝头上那一瓶暖暖的甘露。
与书,贴心就好,陪着就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