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泰迪,我对其它品种的狗毫无抵抗力,
像男人喜欢女人一样,想私自霸占溺爱。
泰迪不行,它只会试图上了你爱的人和物。
我可不想每天盯着它,防止它垂涎我的臀部或者是衣帽间的大白玩偶。
一个人孤独久了,总渴望陪伴。
当时正在养二哈和金毛两者纠结,朋友领着小家伙出现在我面前。
听说喜欢狗,送你。
坦白讲,我对趴在地上长得羊驼似的生物,愣是没认出这货是狗。
拉着它到宠物店修修剪剪,忘不了那宠物医生一脸懵逼道,它毛修的好像羊驼。
聪明闹腾,撒娇粘人爱哭鼻子。
食物诱惑是致命的,软肋是苹果,偏爱伯纳天纯。
外出没带上它,自行开笼子甩一床玩具零嘴表示不满。
就算建国后不能成精,也不影响我怀疑它是人变的。
饿了喝粥,不写了。
有空,我把它带给你们看。
对了,我养的狗,它叫布丁。
腿特别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
是一只大比熊。
我很爱它,跟爱一个人不同;
因为它只会爱我,跟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