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偶然打开的一个视频让我心情难过,久久不得释怀。现在是难眠的后半夜,有关这个视频的内容和感想很有必要说一说,不吐不快,看一看几十年前1983年的中国严打时期曾经有过一起多么悲惨且荒唐的死刑案。
案犯是一个年轻水灵的花季姑娘,法院给出的判决是流氓罪,证据为她私自在家举办舞会并与多名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画面中年轻的女孩被身后的狱警牢牢地架住肩膀走进庭审现场,接着她被按压着跪倒在地,听受法官给出的终审死刑判决。
这位姑娘眉头紧锁,眼神胆怯,一副懵懂又无辜的楚楚可怜的模样惹人心疼。她只能极不情愿地接受并服从审判长给出的裁决。短短的一段终审判决词在审判长铿锵果断的宣读下如磐石落地般沉重,也像五雷轰顶般炸裂,让女囚心中最后的期待全部落空,彻底粉碎了她求生的希望。她的申诉被驳回,她巴望着可怜又虚弱的双眼,绝望而徒劳地向法官苦苦地哀求留住她的性命,她可以一辈子劳改……
从法官的口中传达的作息依然那么地不容分说。和这位不动声色的法官宣读判决时斩钉截铁的态度一样,从这位秉公执法的中年审判长脸上看不出丝毫的犹豫和怜悯。当时正值国家整顿治安的严打时期,对于各类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不良行为予以密切查处和严厉打击,以起到有效的惩戒作用,提高治安水平,净化社会风气。当时刚开始改革开放,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些不良风气的苗头,影响恶劣。于是国家果断下令,坚决制止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短时间内各地有很多乱搞男女关系的人被抓进监狱,他们统统被冠之以流氓罪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不幸的女囚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加之严打期间她又被加上顶风作案的罪名,说是在看守所内继续流氓活动(这项指控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莫非看守所的管理人员打了麻醉药还是囚犯们喝了迷魂汤?)。总之这位女囚因为流氓罪被莫名其妙地判处了死刑。交往多个男朋友是成年人的自由选择,可以说她滥情,可以说她放荡,也的确触犯了当时的法律。但她并未给社会带来特别大的危害,各位当事人虽然淫乱不堪,可都是发生在各方互相情愿的基础上,不存在胁迫和暴力,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女囚是被她的邻居举报的,才有了后来的抓捕、审判和枪决。这位勇敢立功的邻居不知何许人也,有猜测说多半为婚后夫妻生活得不到满足的妇女所为(犯得着因为生理的欲望而羡慕嫉妒恨吗?仔细看看别人姑娘饱满可人的俊模样自有不少男性紧随其后,这也在客观上促成了她水性杨花的习性。如果多一份对于人性的理解和生命的关怀,也不会在严打时期对一个弱女子检举揭发,最终害得别人白白丢了卿卿性命。
这位邻居当时知道举报的后果对姑娘意味着什么吗?他当时多半会清楚地料到判决的严重和姑娘的毁灭性的结局的,所以他毫不迟疑地站出来举报,等待亲眼见证血淋淋的惨剧,等待喂饱他那残忍冷酷的杀戮之欲。这是人性的恶在特殊情况下的奇特激发和极端释放。情况特殊是因为举报肯定有效,而且惩罚特别严厉,所以举报她的邻居们以及那些满口说她罪有应得却不讲仁义良心的冷酷看客们显现出了人性最大的邪恶和最狰狞的可怕。
一个青春活泼的花季姑娘就这样被法律所谓公正的判决强制地结束了宝贵的生命。让她无辜受死,公道和天理何在?临刑前她委屈不甘的内心该有多么哀伤!她死后她亲人的悲愤该有多深!
乱搞男女关系的确有伤风化,也可能把周围的环境搅得乌烟瘴气(如今声色场所传出的音响吵个不停,公园树林里野战的骚男浪女们让渴望清净的居民不堪其扰)。
但是治理要合乎法度,量刑过重对于当事的个体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比如这位年轻的女囚就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法庭上满面愁容的她掩饰不住白皙的水灵和青春的秀丽。此刻她的面容压根不会和风流淫荡或胆大妄为扯上联系,只是一张凄楚可怜又惶恐失措的绝望的脸。有点婴儿肥的脸上带着些许稚气,写着疑惑不解和委屈不甘。
她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判处她死刑是不讲道理、泯灭人性的荒唐做法,残暴至极,天理难容,简直是草菅人命,与文明民主社会的诉求背道而驰,违背了尊重生命保障公民安全的基本准则。
这是一起时代的悲剧,是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抹丑陋的疮疤,从乱判死刑的角度上看,法律的不健全和审判的不合理是罪魁祸首,而冷酷的法官,险恶的邻居,他们共同助推了案件荒唐的了结和女囚生命的陨落。
不忘时代的悲哀,牢记历史的教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像这位女囚一样的男女作风问题也早已不构成犯罪行为,而那些像这位女囚一样遭到无辜枪毙的过早凋谢的生命却只能在人间徒留一声最后的悲鸣与哀叹。
幸得这段影像被传播开来,让我们在看似太平公正的时代里瞥见了历史的夹缝中一处阴暗的角落。但愿法治民主的社会再也没有冤死的灵魂,愿法律的审判公正合理,愿每一个罪不至死的人都享有不容剥夺的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