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坠楼事件,令我心情久久难平,作为一个不足两周岁的孩子的母亲,深深地同情和理解那位跳楼自杀、还没来得及成为妈妈的女子。是什么样的痛苦逼得一个怀胎十月即将临产的女人,在顺产与剖腹产之间,宁愿选择第三条路——一死了之?是什么样的绝望让她宁愿胎死腹中,都不愿面生产之痛,以及今后的岁月。是多么深的心恢意冷,让她觉得生比死更痛,那是怎么样一种生不如死的悲伤?万念俱恢的心境?
当所有人都在讨论和追究责任在于谁的时候,我想说,除了那个尚未出生、只差个把小时就能看见人间的孩子之外,在场相关的每个人都有责任。
一、 院方责任。
作为事发地点,无论是否建议过顺产或者剖腹产,都应负一定责任。院方可以建议,但没有决定权。
有说,院方不允许家属进入产房陪护,孕妇心理上的脆弱及身体上疼痛导致精神垮掉失控跳楼。很多医院确有相关规定,家属不可以陪护,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一切应视情况而定,再怎么,也不该把临产孕妇逼到死的地步。
我在两年前生育时,医院是建议顺产的,胎儿并不是很大,但我自认高龄,怕遭两次罪,还有子宫内有阴影,所以自作主张剖宫,自作主张在小城市里两家医院中选择设备先进、环境良好,服务到位,价额较高的一家。某些无作为的人不赞同,但她无权决定,因为我是自己拿钱生孩子。这个世界很现实,谁出钱谁作主。那么,大胆猜测,那位孕妇两次从手术室出来跪地求人,想必也是做不了自己的主。
二、 丈夫及婆家人的责任。
我始终认为孕妇丈夫与婆家人应负相当大的责任。院方的任何建议和行为都不足以对孕妇造成那么大的精神压力,只有婆家的无理要求才能令一个女人愤而跳楼,只有一个丈夫的漠然和无责任感才能令一个女人伤心欲绝,宁可死,也不给他们生了,这是一个女人最后的执念,这是她对那些她付出青春乃至一切却不曾珍爱过她的人们的报复,无力,却狠绝,亦是对她自己的狠狠惩罚。
三、 娘家人呢?
快他妈的生了,娘家人在哪儿?我指责了婆家人,可是至少婆家人在场,娘家人呢?这女人是孤儿?捡来的?生孩子是大事,不是如古代电视剧里一样在苞米地草窠子里,一个女人就能独自把孩子给整出来,现在医学再昌明,也有意外情况。同学的小姑子就在生孩子时出了意外,进了重症监护症,孩子在保温箱呆了一个月。
为母则刚,生完孩子变得独立坚强像一汉子,多半是因为感情伤透了,心凉了。恐怕那位产妇也是看到了今后的绝望,不愿再面对,才选择那么一跃,一了百了。我不喜欢那句话:女人嫁人后,在娘家人和婆家人眼里,都成了外人。可是,事实让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成了外人。
但愿在天堂里,有人会好好爱你,还有你的宝贝。
四、 自身的责任。
我非常推崇“对自己负责,对自己好一点”这句话。专注TVB剧和英美剧多年,欣赏香港女人和英美女人独立自主的形像,而中国女人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常常成为社会的牺牲者和祭奠品,实属悲哀。
可是,就算全世界都不爱你,你也要爱你自己,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爱,别人更不会在乎你了。
女人最痛,不是生孩子,而是胎死腹中一尸两命。
一声叹息,一切,皆无定论。斯人已去,无以为计。我能做的,只有惋惜、悲愤,还有,我一定会好好爱护我的女儿!一定会告诉她,即使某一天,妈妈不在身边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