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A撞车了,对方是无证驾驶加酒驾。朋友A是刚拿到驾照一个月的新手,吓得够呛,也不知怎么处理。
就电话朋友B来救场,由于是下午下班时间,只能先把车放停车场,等第二天上班再来处理。这样B就把A接回了家。
第二天两人一大早就相约去事故科,协商到中午,对方连修理费支付了一万五。这时已经中午1点多,,两人饭也没吃就各回各家了。
B就觉得特委屈,赔偿这么多钱,我陪你折腾一上午,你让我吃个饭呀,不吃饭,给点费用呀。
B回家找一朋友C倾诉,C说你去陪B处理事故之前,有什么企图吗?我去了不能白去的想法有吗?
没有。
那不就完了,去之前就是为了帮朋友解决事情去了,又没图什么。
可是我放下工作时间给A帮忙,又和事故科交涉才有这样的赔偿。忙到中午,没功劳也有苦劳呀。
这就是严重的不平衡心理。初衷就是朋友有事义务帮忙,人家许诺你帮忙后给什么了没?没有。
对呀,人家也没承诺事后怎么着,你也没提要求。也是一番好心帮朋友去了。就这么简单。
有些事想想初衷,没必要自寻烦恼,见利眼开。其实自寻烦恼的都是过眼云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