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91《人员 /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
在RB/T214-2017 的 4.1.4里,提出“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简称:人员。在RB/T041-2017 的 3.3里,提出“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简称:人员。
1. 定义:以下关于人员的两个提法,本质和含义相同,只是表述角度不同。
1)生态环境监测人员: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现场监测人员、采样人员、样品管理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包括样品前处理等辅助岗位人员)、数据处理人员、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总称。
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生态环境监测从业人员 Practitioner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Institutions,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中执行采样、检测、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签发、质量监督、内部审核、设备管理、样品管理、管理体系实施和保持的管理、技术运作管理的长期雇佣或临时雇佣人员。
2.要求: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的要求:一是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评价标准、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二是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培训和能力考核等。
3、从业岗位:生态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岗位分类主要包括: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样员、检测员、报告编制员、报告审核员、设备管理员、设施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每个岗位分别制定具体的能力要求。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岗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认定方面培训、检验检测基础知识培训、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培训、检验检测应用技术培训、实验室基础设施的配制即维护培训。
4、培训方式:集中授课、操作演示、自行学习。
5、人员能力确认:自我声明确认、书面考试确认、技能考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