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所的回忆就告一段落了,还有很多的回忆,在这里都不想续之纸上。你懂的,伤心的事情不想再提。你可以知道,尚且不懂孤独的孩子饱受了孤独的苦涩。
今天聊聊初恋吧,很多人说初恋就像蜜糖,甜而不腻;分手了就叫做经历过青春,结婚了呢,就做了人生的大赢家。
我的初恋叫做路过的青春。我的青春里有过一道明媚的伤,叫做初恋。还记得蓬赢湖边,八月十五的月亮,温柔明亮地照映在湖面上,石子铺的路上走着三三两两的学生,还有情侣间的嬉笑打骂。初来乍到,第一个节日置身此情境,到底有些孤独,电话那头陌生又好听的声音让人遐想:明天见到的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高不高,帅不帅,人好不好?就这样我们陌生又熟悉地聊起来,准确来说是我紧抓着电话不放,实在太孤独了不是,他的声音仿佛可以让我远离这孤独,我全然不想他是否还有别的电话要打。
在人群中我一眼就猜到那个挎着包,眼神张望的俊朗少年就是他。当时真有触电的感觉“那眼神带着笑,眼形是弯月的弯,煞是好看,而眼中似乎也诉说着他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想听的”,就这样第一次见面心就被偷走……
从此日记里,对他的思念泛滥,即使跟他无关紧要的生活日常记录,末了也总会附上一句“不知现在的他在干嘛,真的好想他”。可是,自从兼职过后似乎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找他,只能在日记里倾诉自己的衷肠,然后任感情一发不可收拾。鼓起勇气把日记给他是在一个月后,教习健美操的他显得那么阳光帅气,虽不怎么高,可他就是有发光的地方吸引着我靠近。收下日记本,我也因为羞涩匆匆离开。
过几天,他一个电话让人兴奋不已:“他叫我陪着一起去剃头”。我知道,我们之间有戏。理发店里,我安静地陪着看着他,心里说不出的欢快,一来二往,我们没有告白的仪式便水到渠成地走在一起,成了一对情侣。
自小缺乏安全感的我就像是拥有全世界样,把他视若珍宝,而自然地将他的世界也聚拢了来。他离开自己视线超过两个钟,我便心慌,出街见到的商品总想着他是否需要,慢慢地也喜欢捣鼓黑暗料理,开始接触健美操,羽毛球,(因为他喜欢)……我们喜欢穷游,牵着手一起游走在没有走过的小巷,吃着路边买来的东西,然后听他讲没有听过的话,没有见过的见识。在下着毛毛雨的天气里,他骑着自行车,自行车后座带一个我,我撑着伞,慢慢地骑行在雨天的夜里,悠悠地,凉凉地……那时候以为这就是我的幸福吧?
可最终我没能抓住这份幸福。两年后因为他工作我们异地了。而之前感情也亮起红灯。我诊视这份感情却不懂如何把握,握得过紧,他会累,会无法喘息,而我也累了,但并没有想放弃。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可他并不是沙子。我感情苟延残喘,最后还是他以极端的方式掐断了……
多年后念及此情,没有了当时的悲愤痛苦,因为我还是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感谢初恋让我学会了爱,爱不是占有,它需要两人张开双手的距离,给各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