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是美国小说家安东尼•布鲁诺写的一部惊悚犯罪小说。小说以极度血腥和暴力的方式告诉世人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人时时刻刻都被贪食、贪财、怠惰、嫉妒、愤怒、傲慢、贪色七种欲望包围着,要控制自己的欲望,远离人世间的这七种罪恶。
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很少去想一个警察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子?
下面这段话是书中对警官萨摩塞内心的一段描述:
“当了二十三年警察,十七年重案组,他见过太多罪恶,能睡着已经是个奇迹了。只有在重案组待过,你才算见过人性最恶略的一面残杀、殴打、施虐、诋毁、凌辱……罪行司空见惯,手段层出不穷。夫妻反目成仇,子女弑杀双亲,父母打死幼孩,朋友刀枪相向,陌生人兵戎相见。所有一切都发生的平白无故,让人无法理解。冲动犯下的激情之罪,无谓的心血来潮的暴力。看不惯某人的眼光就一枪毙了他,因为停车起争执就捅对方一刀,面对朋友打牌作弊需要取命来泄愤,十岁的孩子为一双球鞋置人于死地,瘾君子在药物的作用下大开杀戒……这座城市让他看到了未来世界的面貌:堕落、腐坏。社会陷入倒退和衰败。人类开始回归最初的蛮荒。”
还差七天就提前退休的警察;
一个见惯了罪恶,整天面对的都是人性中最恶劣、最丑陋的一面,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脏”才能承受呀!他每一夜都难以入睡,需要床头的节拍器嗒……嗒……嗒……嗒……的声音来为他清除一天的积垢才能让他睡上几个小时。萨摩赛生活在一座具有美式民主和自由的城市,小偷、酒鬼、流浪汉、抢劫、吸毒以及枪支犯罪充满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一位还有七天就退休的厌倦了城市生活的探案经验丰富的警督;一位新来的年轻气盛,满怀抱负的年轻探员;一系列的连环谋杀案,每一起案件的现场都留下了指向下一起案件的线索。第一起案件的死者是一个胖子,案发现场冰箱后面的墙壁上用油脂写着“贪食”;第二起案件死者是一个律师,案发现场用血写着“贪财”……经过周密的调查,两人终于发现了疑犯约翰•窦的住处,在他的住处附近和疑犯不期而遇,发生了枪战,最后还是被疑犯约翰•窦跑掉了。
一个以拯救世人为己任的高学历、高智商罪犯;
约翰•窦书房的三面墙完全被书架覆盖,覆盖一整面墙的一个书架摆满了疑犯的个人笔记,有好几千本。萨摩塞想从这些笔记中寻找蛛丝马迹,逐渐拼凑起疑犯的内心世界。约翰•窦对如今人们忍气吞声的种种陋习深恶痛绝,萨摩塞也是如此。惟一的区别在于,萨摩塞选择逃离,约翰•窦选择表态。
对于一个有经验的老警察来说,揣摩和分析嫌疑人的犯罪心理,找出犯罪的背后原因和逻辑是很重要的。疑犯约翰•窦重现了但丁《神曲》中的七宗罪,以此来警醒世人,让世人觉悟并效仿他清理犯有“七宗罪”的人,让世界变成没有罪人的“天堂”。这些从后来他和警官米尔斯的对话中也可以看出来。
“一种致命的罪恶正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家庭滋生蔓延。而我们却日复一日地对其视而不见、逆来顺受。那好吧、不能在这么忍下去了。我是在做出榜样,从现在开始,全世界对于我的行为,将会经历一个从困惑,到研究,再到效仿的过程。”我们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罪犯之口,并且是他内心想法的真实表达。
约翰•窦一个高学历,高智商的罪犯,最终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完成了他精心设计的七宗罪,并成功激怒年轻的警官,还把它送进了监狱。他也是一个矛盾体,他以唤醒人类良知为己任甘为殉道者。他怀着拯救世界的愿望,却伤害无辜,罪行累累。
萨摩塞是一个富有经验的,睿智的,有耐心的老警察,即使是这样一位警察,内心依然到了崩溃的边缘。一个人长时间的面对毫无人性的、残忍的凶杀案,要么变得麻木,要么不再相信还有美好的东西。就像萨摩塞警探的信条:“海明威曾经说过,这世界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我只相信后半句。”见惯了这人世间的各种邪恶,仍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保持人性的底线,守护着世界的安宁,他就是一个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