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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英雄离开我们已经三年了,再过几个月,就到他的周年忌日了,可是仍然没有人在乎。
见到于英雄的那个冬天至今都令人难忘。那是一个灰黄灰黄的冬天的傍晚,之所以天空呈现出朦胧的灰黄,并非由于雾霾的缘故,而是快下雪了。那个下午,我还在跟隔壁的小孩一起玩游戏,如果不是妈妈喊我回家,大概我会一直沉浸在那并不好玩但足够吸引我的无聊游戏中。等我骤然抬起头时,才发现天色大变,时间已经倏忽过去了几个小时。
正是在那天,我见到了于英雄全家,他、他的妻子和他的女儿。他的妻子,身材窈窕,修身的毛衣勾勒出她匀称得体的身形;他的女儿,胖乎乎的脸庞加上天生的自来卷让她看起来就像活的瓷娃娃,我下意识摸了摸她的脸蛋,出奇的柔软。当然,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于英雄本人。
他那时正值盛年,年轻俊俏,浓眉大眼,乍一看总让人想起某个电影明星。对,我想起来了,是井冈山,他比井冈山(武松的扮演者)好看一百倍。那么一家三口站在我面前时,我第一次知道“蓬荜生辉”并不是夸张。
从前,家里从没人跟我提起过还有他们这样漂亮的亲戚,或许提起过,但可能是我忘了。总之,印象中,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正式地见到他们。面对这样一家如天外来客般漂亮的亲戚,我感到既陌生又好奇,但更多的,还是自卑。
在那个家家户户都不怎么富裕的九十年代,我们早已习以为常周围人的素颜模样,不,不只是素颜,而是各种不修边幅的草草了事。在农村,每个人都在为生计奔波,根本没有人在意这个。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发现穿着讲究竟然可以让一个人拥有如此迷人的魅力,我甚至有点期盼他们的到来。
如我所愿,倒是经常看到于英雄过来串门,但奇怪的是只有他一人,并不携家带口的。他很健谈,总是和我们这些孩子打成一片。如果说被信任是一种能力的话,那么我想于英雄似乎天生具有这样的本能。即便像我这样沉默寡言的人,也对于英雄的到来心生雀跃。
我想,这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在于,于英雄从没把我们当小孩看,一如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大人。和我们一起疯疯癫癫的时候,我常常会产生这样的错觉,似乎时间忘了在于英雄那里拨动针脚,似乎他看起来和我们一般大,烦恼从未惊扰过他。
当然,玩闹归玩闹,事实上他也是有工作的,他工作在南方,H城,一个遥远的海滨城市。只要他休假回来,他总会给我们带一些H城的特产或照片之类的,小镇里谁也没去过H城,大家都对那个遥远的地方充满了无尽的遐想,想象着于英雄慵懒地躺在海边沙滩上晒太阳,看海鸥飞过,听鱼群唱歌,在大轮船上和鲨鱼比速度。
在H城工作的于英雄,我们从未真正见过,那个遥不可及的地方为他镀上了一层层金边。孩子们都爱亲近他,因为他平易近人,从不摆架子;老人们也喜欢他,因为他见多识广,去过很多地方。久之,于英雄成了小镇上最受欢迎的人。
每年,他休假回来,总有数不清的人去找他。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也老爱请他出马。为此,于英雄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回去,父母考虑到他们家位置太偏僻,大晚上走夜路不安全,所以总让他留宿家里,对此,我和哥哥总是举双手表示赞成。
无数个无聊的夜晚,总因为于英雄的到来而变得熠熠生辉。跟大人们在一起时,他总有数不清的谈资与见闻;而面对我们这些小屁孩时,他也总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笑话与故事。我很享受那些有于英雄在场的故事会时光,并非因为故事本身多么吸引人,而是他的表情格外生动,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每每讲到高兴处,他的眉毛还总会一抖一抖的,就像在跳舞,有意思极了。
回家以后,我常常对着镜子练,希望也能练就一双会跳舞的眉毛。可是,很不幸,它们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任凭我的表情再怎么生动,它们依旧岿然不动。一种灰心丧气的挫败感让我整整失望了一个星期。
但是很快,我就把这点挫败感抛到九霄云外了,因为于英雄。那时,小镇里公交还不是很多。每趟公交来,总要等上至少半个小时,运气不好的时候,甚至还会因为人满为患而挤不上去。那天,我和于英雄还有一些其他的亲戚一起去一个远方表叔家。回来时,出乎意料的没有车。冬天的傍晚,夜总是黑的飞快。
我走路比较慢,其他亲戚早就冲到前头去了,于英雄看我实在吃力,便一路陪着我。那本来是需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徒步,但因为于英雄的超级模仿能力和讲笑话的本事,我一点都不觉得痛苦。我就那么走啊走,沿途跟他说了很多从不与父母说的话,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开始有点感谢,感谢那个灰黄的冬天的傍晚将于英雄带到我们身边。我一股脑儿的把各种学习上、生活上的烦恼倾诉于他,第一次觉得友谊不分年龄。
这以后,我跟于英雄越来越熟了,我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的,一种完全脱离了长幼关系的平等的友谊之花在我们之间盛开。于英雄有闲钱的时候,还会给我买一些资料书什么的,这让我一直心生感激,当时的我还想着,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于英雄,让他开好车住好房子。
这是10岁的我当时最质朴的愿望。我从未这样感激过父母,但我感激于英雄。是他,让我最沉默的童年有了一丝亮色。10岁的我,跟谁也不往来,不爱凑热闹,更不爱成群结队。在那些沉默寡言的日子里,我一个人数着天上的星星,幻想有一天会有外星人降临把我接回我真正的家。
很可惜,直到我长大了,这一幕也没有发生。更为可惜的是,我开始反悔于当初的宏愿。我一点也不待见于英雄了,甚至格外讨厌或者说憎恨他。因为——于英雄离婚了。
他抛弃了贤惠的妻子与他们可爱的女儿。虽然跟他的妻子和他的女儿不是很熟,似乎只见过那么一两次,但我由衷地同情他们,尤其是那个无辜的孩子,第一次见她时,她才三岁。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久久地笼罩了我,不知道是受大人们影响还是别的,总之,我对于英雄没来由地产生了一种反感。
我讨厌没有责任感的人,更讨厌那些看起来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十岁的我虽然什么都不懂,但陆陆续续还是听到了一些传闻,传闻他出轨,在外养了别的女人,甚至还因为别的女人去跟原配离婚。
那个传说中的外地女人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但我们一直假定着她的存在。小镇上的新闻本就不多,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便越描越黑了。据说,他不止养了别的女人,还为她花光了这么多年的积蓄,从未尽到过一分抚养家庭的责任,那个可怜的小妹妹虽然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但很有可能下个学期将面临失学的困境…….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做,我痛恨于我什么都不能做。
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幸好小妹妹的成绩足够的好,甚至引来了好心人的救助。毕竟,那个时候人人都不富裕,谁家也没有多余的闲钱再额外负担一个孩子的学费。我开始同情那个久未谋面的小妹妹,我一直在想她没了爸爸之后该有多可怜,她摔倒了谁来扶她?她放学晚了谁来接她?她被人欺负了谁来帮她出头…….
答案不得而知。毕竟于英雄离婚以后,她们母女事实上也跟我们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但我,我们一家,始终都在默默地关切着她们。所以,当于英雄再次来到我们家时,出人意料地没有人欢迎。当他再次发挥他那超级搞笑的模仿能力时,我们仿佛一夜间变得对此麻木无感了。
再也没有人在他讲笑话的时候,极其配合地咧开了嘴;再也没有人在他故意挑眉毛的时候,热衷地去模仿;再也没有人在他到来时,又是端茶又是倒水。仿佛一夜间,于英雄成了人人都嫌弃的对象。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他只不过是离了个婚。可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再也没有人去登门拜访他了,更不会有人在人生的重要时刻邀请他盛装出席。他还是那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于英雄,只是一切再不复从前。他开始变得没有人气,甚至也没有人缘。当初那个尤其喜欢他的我也对他爱理不理。
有好几回,于英雄来到我家,他拼命地献殷勤来敲我房间的门,我恁是紧锁着门不愿打开。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心目中的那个于英雄已经死了,我不愿也不想再见到那个活着的于英雄。我不再跟他说话,甚至在他意犹未尽地讲笑话时,极其冷漠地走开。我再也笑不起来,因为每笑一次,我都会想起那个可怜的妹妹,她没有学上,没有爸爸疼爱,她还那么小就要面对支离破碎的家庭,跟妈妈两人相依为命。
于英雄不再住在那个家,离婚后,他便彻底孤身一人,像孤魂野鬼般四处游荡。每逢节假日,他便在一众亲戚家轮番借宿。有时,大年三十晚上了,他还舔着脸在别人家过年。虽然人家心里不情不愿的,但毕竟是亲戚,心里不愿意嘴上也不会说出来。于英雄心里明白,大家对他早已不复从前,他便像长辈一样给每家预备好新年的红包,去谁家,总会首先去讨好谁家的孩子,之后的话便好说得多。
看得出于英雄已经尽力在讨好大家了,可是,尽管如此,也没有人对他表现出当初的热情,大家僵硬的表情早已说明了一切。而我,则试图避开那些尴尬的时刻,我早已忘却了当初于英雄对我的好,把那些感动的瞬间远远地抛到脑后。
随着年岁的逐渐增长,对于英雄的讨厌也与日俱增。每每他来到家里拜访,我总会找各种不理由不愿正面面对他。爸爸妈妈都对此迷惑不解,但只有我知道,我不想对人虚伪,更不愿看到于英雄那伪善的脸孔。
一年又一年,我逐渐长大了。就在那十几年里,于英雄也没有再娶。据邻里街坊传闻,在H城,他依旧和数不清的女人纠缠不清。老天赐给他傲人的资本,可是他却用来游戏人生。他一直喝酒很多的样子,烟也从未戒过,有好几次当我再次见到他时,我看到他仿佛一夜之间衰老了许多。
年轻俊俏的脸庞不再,徒留一副空荡荡的皮囊如活死人般行走人间。十几年了,我再没有跟于英雄说过一句话,我们看似深厚的友谊就这样灰飞烟灭。我一直很痛心,但我无能为力。我眼看于英雄步入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中,却对此束手无策,与此同时,我还充当了一个可怕的旁观者。
就在三年前,听人说于英雄病了。 家里没有人在意,似乎在责怪他之前为别的女人把钱都花光了。但事实上,情况很严重。他跟人打了一架,原以为只是皮外伤,没想到却被医生检查出了癌症晚期。癌症晚期?这个可怕的字眼我只在幼年时,目送爷爷奶奶逝世时才听说过。
我没想到中年人也会得上癌症,还是晚期。于英雄的亲人们一个个都傻了眼,包括我。即使现代医学已经很发达了,尽管一众亲戚已经竭力伸出援手了,但仍然改变不了上天要召回于英雄的决心。
临终前的那个月,我还去医院看过他,当时他正在做化疗,整个人苍白无力。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我竭尽不哭出来,我小心翼翼地安慰着爸爸妈妈,小心翼翼地告诉他要乐观,他还这么年轻,一定会有救的。可是,一切已经于事无补了。
之后的某个晚上,我接到家里的电话,于英雄离开了人世。至死,我都没有跟他和好过;至死,也没有人对他表示出应有的悲伤。
于英雄的姐姐一夜之间白了头,她死一般的沉默过来收拾他的遗物,可是却被曾被他最后蹭住的那家亲戚抢了先。他们首先拿走了于英雄的笔记本电脑,其次是他的手表和戒指,最后是他那一尘不染的西装,那是他为自己准备的新衣,他准备去看望刚考上大学的女儿。
于英雄生病期间使用的开水瓶也被人拿了去,他赤条条地来,最终赤条条地离开了我们。我的叔叔于英雄,除了临终前接受过别人硬挤出来的眼泪外,便一无所有。他得病这件事,我之前甚至毫不知情。
没有人告诉我他临终前的表情到底是什么样子,但对于他的回忆却一直深深地篆刻于我的心。在他告别这个世界的那个秋天,他还是没能得到女儿的原谅。
ps: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那也挺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