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爱上一个人有一秒钟就够了,而忘记一个人却很难,很难。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久?五年,十年,还是……?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多久,她只知道,真正要忘记一个人真的很不简单。
13年了, 整整过去13年了,应该可以说彻底忘记了,可是当她的脚步再一次踏上故乡的土地时,她脑海的第一反应依然是“这也是他的家乡啊,不知他现在何处?”
当然想着这些时,她的心静如水,恍如是想着一个与她没有任何瓜葛的人。
是的,她与他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的牵连,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要知道能够做到这一点,曾经让她流过多少泪,饱受多少痛苦啊。
那年当她确信他已经不再爱她时,她觉得整个世界都颠倒了。
是的,他曾经说过,他会爱她一万年;他说过他会呵护她一辈子,可是如今呢?
他们的爱仅仅走了2年啊,也就是700多个日日夜夜,怎么爱就走到了尽头呢?曾经是那样的相爱,怎么可以说没就没了呢?她真的是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而且那是她的初恋啊。
于是那时的她,泪水成了她生活的主旋律,她不能看见所有有关他的东西,一旦看见,心就会被撕裂般地疼痛,泪水就会滂沱而下,她怎么可以忘记曾经的点点滴滴啊!
她甚至见不得来来往往的情侣们,但是在那浪漫无比的大学校园里,她怎么可以视而不见,怎么可以不睹物思人?所以这一切注定了她要备受折磨。
而回忆往事更是让人痛不欲生,可是她又做不到不回忆、不回首,毕竟她曾那样深深地、深深地爱过他!
曾经以为他就是那位骑着白马的王子;曾经以为他就是她可以牵手一生的爱人!她真正是陷入那种“当你出现在我眼前时,你就是我的整个世界;而当你不在我眼前时,我的整个世界都是你!”的忘我境界!
可是这一切在转眼间就成为了伤痛,成了她心口上永远无法愈合的心伤!
于是她痛苦,她憎恨,她恨自己的遇人不淑,恨自己的善良与无知,恨他的薄情寡义,恨他的口是心非……“
恨”是她在失恋期间唯一能做的事情,虽然她也深深知道恨的存在就是因为自己放不下,是因为自己还爱着他!但是她还是固执地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多么执迷不悟的一个痴情的女子啊!
时间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依然一步步地往前推移。
当然,痛苦依旧,直到有一天她亲耳听见:“你知道吗?当他和你谈恋爱时,他还和他本校的一个女孩儿纠缠不清;当他和你分手后,他马上就和那个女孩好上了,而且还住在那女孩家里!”
这可是她最要好的朋友亲口对她说的,不然她绝对不敢相信这一切!
哦,天呐,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玩弄他人的感情,怎么可以这样无情无意?!要知道这一年多来她根本就不曾忘记过他,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一个结局!
如果说当时的失恋是痛不欲生的话,是为自己曾经的付出而伤心、心痛的话,那么当她听到这些时,她差点没有吐出来——好一个恶心、可恶、卑鄙之小人!
就这样,一年多来的痛苦、煎熬瞬间释然。
她有一种重生的感觉,她非常庆幸自己终于离开了这样一个不仁不义的小人。
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自己终于问心无愧了。当然内心也有些许的失落:自己竟然为这样的一位负心人而痛苦流泪,伤心不已,不值得,太不值得了。
自己真的是太傻,太傻了!总以为她的爱是那么的纯洁,那么地难以忘怀,一辈子她都无法将他忘记,但是就在那一刻,她终于卸下了千斤的重担——终于可以放下,终于可以不留遗憾地与过去说再见了。
是的,有时只要爱过就足够了,但求无愧于心!
就这样,曾经的恩恩怨怨一笔勾销。
从此他的任何消息都不会对她产生影响,因为他不仅早已淡出她的视线,更是远远地走出了她的心灵,更是被她逐出了梦境。
从原来的“痛不欲生,望断天涯路”到后来的“患得患失,你是否依然爱我”,到如今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萧郎从此是路人”!
也许这才是忘记的最高境界吧——你不再关注他的喜怒哀乐,你不再对他牵肠挂肚,而是平凡如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真可谓“形同陌路”啊!
当然知道这一点,距离他们说“再见”已经过去整整一年半了!一年半,说长也长,足够折磨人了,说短也短,毕竟她看透了一个人的卑鄙嘴脸,值得。
再见,就是不再相见,再见就是把他遗忘,把他放在心底深处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角落里,只会在偶尔的时候才会想起。
当然“想起”已经不再有任何的感情色彩,此时的“想起”已经不再风花雪月,不再卿卿我我!只是嘴角那抹不轻易察觉的苦笑还让你依稀记得 “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人。”……
忘记一个人真的很难,因为忘记,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让自己学会彻底忘记,并能快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继续人生的下一个美好,这才是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