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儿童心理学手册》第六版第三卷第9章【自我】)
James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他关于自我两个基本方面的区别定义:作为主体的 I 和作为对象的Me,亦被称为认识者和被认识者。一直以来备受研究关注的是Me。关注自我概念个体差异的研究所关注的内容主要聚焦在与正负性自我评价相关的因素。发展心理学确定自我表征的年龄变化的早期尝试都无一例外的集中于对Me的研究。因此,早期得出的数据都是各个年龄段儿童不同的自我描述,很少对不同年龄间差异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到了当代,发展学家认为 I 是建构 Me 的重要角色。认识 I 过程的发展变化显然对于了解 Me 的结构和内容随年龄变化的方式和原因极为重要。
在区分包括社会自我的多样性在内的自我的各个方面时,James 注意到这些多重自我发出的可能并非是同一种声音。例如,James 观察到“许多在师长面前谦恭有礼的青少年会在他的朋友面前说粗话、夸海口”。James 进一步指出,这种多重性可以是和谐的。比如,一个人可以对他的孩子非常温柔,而对自己手下的士兵非常严苛。相反,当个人的不同自我体验相互对立时,这种多重性也可以是一种“不和谐的分裂”。
在潜在成人角色的互不相容性中也可以观察到不同Me 之间的冲突。James 自己就曾经幻想自己能在英俊、体格健硕、富有、机智、品位高雅、风流倜傥的同时,成为一个哲人、慈善家、政治家、勇士、非洲探险家、吟游诗人和圣人。他聪明地推断,因为所有这些角色不可能全部共存,所以必须用排除法有选择地保留一部分。因而,“对他最真实、最强大、最深邃的自我的探索者必须仔细检查这份列表,将救赎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选择上”。
在 James 看来,对特定特征或角色的批判并不必然伤害个人的总体价值感,即“我们每个人日常自我感受的基调”。因此,希腊语不好并没有给他带来羞耻感,因为他并没有要求自己精通这门语言。用 James 的自尊原因的公式解释,自我要求对自尊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自尊不能被简单归结为感知到的成功的集合,而是体现了个人自我要求对成功的比率。如果个人感知到的成功等同于,甚至超过个人对成功的自我要求和期望,就会形成高自尊。相反,如果自我要求超过了成功(如果个体在他非常重视的领域并不成功),他就会体验低自尊。他的论点关键在于假设当个体没有自我要求时,(如 James 的希腊语),在某个领域中不成功不会削(xue 1)弱自尊,因为它可以被忽视。因此,有无自我要求在 James 的理论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认为丢弃某些自我要求,放弃对目标的努力可以是一种解脱:“当我们不再努力让自己显得年轻时,感觉如此轻松惬意”。
James 提出了很多当代有关自我的研究主题。首先就是主体我和客体我之间的区别。新近的自我结构研究对 James 的多维客体我的观点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现代社会的现实。自我结构的研究者一直致力于确定整体自我评价和领域特殊性自我评价之间的某些特定关系。此外,James 对于不同 Me 之间潜在冲突的发现,推动了当代多重自我建构的研究。我们开始意识到,与不同角色相关的自我特征之间的矛盾性(如,和父母相处抑郁但和朋友相处愉悦)可能会引发冲突。最后,James 对自尊成因的研究再次跳入了我们的视野,成为实证研究的关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