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我的高尔夫行驶在环路上。
夜幕降临,灯光变得柔弱,不断有凉风袭来。在这朦胧的夜色里,路边等车的姑娘们每一个都看起来柔美动人,远胜她们平时的浓妆艳抹的样子。
交通还是没有任何好转,我感到烦躁。路上全是等着回家的人,大家缩在车子里,排起了长队。我看到在我的右侧,一位开保时捷跑车的女孩正对着企图加塞的黑色奥迪破口大骂。她可能是过于气愤了,探出头来朝着奥迪的屁股吐口水,但风一吹,正好落在了自己的车头上。
我顿时觉得心情好了许多,原本我就不应该着急的,我又不是回家,我刚从家里出来,我是去找阿尔巴的。
毕业那年,我和阿尔巴为了省房租,曾在一间十平米的卧室里住了一年。
一年后,我的女朋友毕业,我就搬去了和她一起住。我们刚开始也是住在一间那样大的卧室里,很快就换成了带独立卫生间的主卧,又过了一年,我们租下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虽然不大,但总算在这个城市里有了自己的窝儿,不必再去理会每月平摊水电是否公平合理的烦恼了。现在我们正在计划买房。
但阿尔巴就一直住在了那里。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按说他不是那种一提起母校的校门就会泪流满面的人,可是毕业五年,他竟然就一直住在那个离学校不到五百米的小区里,没有搬过一次家。
这就像他的生活一样,没有任何改变。还是一个人住在十平米的卧室里,每天挤同一辆公交去十几站外的公司上班,做和刚毕业时区别不大的工作。难以想象,这样的生活重复了五年。
要知道,大学那会儿可就属他最风光。我们每次踢完球,他的女朋友依依都会来球场找他上自习,那时候的阿尔巴不管之前在球场上表现得多么糟糕,都会狐假虎威,带着依依招摇过市,神气得很。
依依倒是很懂事,不像其他女生那样专门跑来看男朋友踢球,她总是等快结束了才来,如果阿尔巴还在踢,她就站在场边等一会儿,安静得就像是在等最后一班回家的公交车。
阿尔巴和依依高中就是同学。高三时他俩坐同桌,有一次他给她讲题,被她一连串的“为什么”问得没了思路,就顺嘴说了句,“因为我喜欢你啊。”
没想到这句无厘头的表白起到了奇效,依依当场就慌了,眼睛里一下没了刚才问问题时凌厉的光芒,像个逃兵似的四处闪躲,脸也唰的一下红成了番茄。
高三时期的爱情总是分外浪漫的,同学们都在抓紧最后的时间埋头苦读,奋笔疾书,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的含情脉脉,相视而笑。阿尔巴后来觉得,那种感觉就像偷情一样刺激。
当时离高考只有一个月时间,大局已定,那场关乎命运的考试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高考之后,他们俩报了同一所大学,阿尔巴学土木,依依读经济。
车终于挪到了出口,我感觉就像是头被摁在水中很久又重新浮出水面一样畅快,我狠踩一脚油门,拐入了辅路。
进入小区的时候,门口的保安认出了我,笑着跟我打招呼。我一看是保安小刘,我毕业后往这儿搬家的时候,他帮我搬过东西。
小刘很惊讶地看着我说:“你不是早就搬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说:“吃完饭没事儿,就回来看看。”
小刘又打量着我的车说:“混得不错啊,几年不见都开上车了,啥时候买的啊?”
我说:“买了有两年了,你不也不错嘛,往这小屋里一呆,吹着空调多滋润,至少不用顶着大太阳在门口站岗了啊!”
“那是那是。”小刘打着哈哈,递给我一张停车卡,抬起了栏杆,示意让我过去。
去年过年我去我女朋友家,那也是我第一次去她家。我自作主张,用掉自己当时所有的积蓄外加一点儿外债买下了这台二手高尔夫。
虽然我女朋友在最初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生气,她抱怨我没和她商量就做了这么大的决定,但当我载着她从我们生活的城市驶向她的家乡的时候,我还是感受到了她那难以抑制的幸福。我们翻越山岭,穿过平原,她一路上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在我的右侧飞舞着,让我想起了我们热恋时她坐在我的单车上从身后抱着我的样子。
那次旅程很愉快,她的父母对我也很满意,没多久我们就订了婚。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那时候起,当有人问起我的车什么时候买的,我总说买了两年了。而且,我也不觉得撒了什么慌,毕竟,我买的时候车主就这么跟我说的。
这个小区的布局毫无规律可言,像是设计师酒后涂鸦的结果。好在我也曾在这里生活过一年,很快就找到了阿尔巴住的那栋楼。
我习惯性地爬两层楼梯来到302,外面的防盗门已经面目全非,贴的满是保洁开锁之类的小广告,要不是看到生满铜锈的门环,我真的很难辨认出来。我正在犹豫要不要敲门,门突然开了,吓了我一跳。
开门的是个女生,她脸上敷着面膜,头上戴着个很可爱的发卡,把自己裹在明显大一号的白色睡衣里,活像个北极熊。
“你找谁?”她说。为了不撑破面膜,她极力控制着口型,声音听上去有些奇怪。
“你好,我,我,我是来找阿尔巴的。”
“阿尔巴?不认识这个人。”她说。
“哦,那,那我可以进去看一眼吗?我之前在这里住过一年。”
这一回她连话都懒得说了,直接关上了门。
我想她可能是真的不认识阿尔巴,合租就是这样,有人在你的一墙之隔吵架或者做爱,但你并不认识他们。
我看了一眼表,正好九点钟,我知道阿尔巴这时候一定是抱着吉他卖唱去了。我打算开着车在附近转一转,没准在哪个人群拥挤的街头就能看见他。
阿尔巴大一时迷上了吉他,但应该不是为了追女孩,因为那时他和依依刚刚一起考进大学。阿尔巴自认天赋极高,短短的两个月就能自弹自唱《光辉岁月》。大二时抱着吉他参加校园歌唱比赛,信心满满,志在必得,结果连决赛都没进。
刚以为自己是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么腹死胎中,阿尔巴很受打击。
他当时情绪很低落,我就安慰他说:“不要太在意,你已经很棒了。评委里有一个是合唱团的团长,他就一唱民歌的,能懂多少流行音乐,你看只要是合唱团的都进决赛了。还有那些胸前挂个牌的,总聚在一堆评论这个评论那个,神气什么?既不唱歌又不主持的,不就是维持秩序的吗?以后能干什么啊?”
我当时一方面想极力安慰他,另一方面也确实为他感到不甘,他虽然不是唱得最好的,但怎么也不至于在预赛就被淘汰。
但毕业工作了之后,我就意识到自己当年多么愚蠢了,这个社会还没有进化到按能力排名的地步,如果你不认识什么人,没有什么关系,还想取得不错的成绩的话,你就得更好一点儿才行。而且我还难过地发现,那些不主持不唱歌,只会维持秩序的人后来大都成了领导。
那次比赛之后,阿尔巴就不再弹吉他了,他把吉他送给了一个学弟,从此专心致志谈恋爱。但是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付出越多,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相反,它可能意味着当你有一天失去它的时候,只会收获更大的痛苦。
毕业后阿尔巴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依依却出了国,但到现在他也没有说清楚这到底是他俩分手的原因,还是分手的结果。他说,分开了就是分开了,没有什么为什么,能说出来的那都是借口。
不过在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阿尔巴并没有表现出一个失恋者应有的痛苦,他似乎并未受什么影响,相反除了睡觉外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比之前要亢奋一些。他回学校踢球,拿着刚发的工资吃遍学校周围所有的馆子,凌晨三点钟还不回家,站在四下无人的街道上放声高歌。
那时候每次回到学校,阿尔巴的眼睛就会发绿,不放过每一个迎面走来的女同学,嘴里还要自带评论,说真是一届不如一届。
他又曾很严肃地咨询我像他这种状况应该怎样解决性需求的问题,是应该去约还是去嫖?我也很认真地跟他分析,我说还是约吧,嫖娼毕竟是违法的事情。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最后却买了一个硬盘。
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都很热心地为他介绍对象,安排他相亲,在他们看来,他就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一样,是亟需拯救的。他倒也不拒绝,欣然前往。
直到有一天他回来后把自己往床上一扔,摆成一个大字,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原来,前段时间有同学给他介绍了一个小一届的学妹,接触之后他觉得小姑娘人不错,他挺喜欢,可当他编辑好短信准备表白的时候,却怎么也摁不下发送键。
“你是怕被拒绝吗?”我问。
“不是,我是怕她答应,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准备发送的时候脑海里总是闪过依依的样子。你知道对一个人来说最大的打击是什么吗?就是有个人了解了你的全部,却最终离开了你。”
我想如果以后有人给阿尔巴写传记的话,那么他的失恋元年应该是从这一天算起的。也就是在那之后没多久,我搬离了那个地方,而阿尔巴则重新买了一把吉他。
他还很多次怂恿我也买一把吉他,练习一下,将来去地下通道里唱歌。只是那时他不再提什么天赋异禀的事了,而是说有些事情是需要用一辈子来坚持的。
我很坚决地拒绝了他,我告诉他,我和他不一样,我不是一个人,家里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女朋友,我得去工作,努力挣钱,没有时间搞艺术。
阿尔巴没能说服我,但也没受到我的影响,开始拼命地弹吉他。
我觉得他好像个赌徒,赌徒相信不管之前输了多少,总有一把能赢回一切。阿尔巴则相信只要这么弹下去,总有一天能写出一首经典的曲子,那样的话至少可以赢得一个人的转身。
当他写出一首曲子的时候,当他第一次在大街上唱歌的时候,他也会很兴奋地和我分享。但这些完全勾不起我的任何兴趣,我觉得他根本是在逃避现实,拒绝成长,在我看来男人拒绝成长在这个时代就像女人守护贞洁一样不合时宜。
生活就像走路,有时候你就得勇敢地迈出第一步,第二步才会跟上。比如说我,我的女朋友不是一个物质的女人,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和她结婚就一定得有车有房之类的话,但自从我跟她在一起之后,我的脑子里想的就全是这些事情。在一起四年之后,我从一个小职员做到了产品经理,薪水翻倍,有了一台车,买房列入计划,而她也成了我的未婚妻,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所以首先你得有个女朋友,但和依依分手之后,阿尔巴始终没有迈出这一步。
我搬走之后,阿尔巴就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家里安排相亲,朋友给他介绍,他都是一概拒绝。
我很善意地提醒他:“你没车又没房,再不上进努力,怎么会有女人看上你?”
没想到他却毫不领情:“如果我的女人是用这两样东西来交换的话,那我还是不要了。我知道她们看不上我,老实说,我也不太喜欢她们,除了两情相悦,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
说实话我很讨厌他这种愤世嫉俗的口吻,我并不是反对这句话,我只是觉得他至少得拥有了这两样东西之后,才有资格这样说。
车转过了好几个街区,都没有阿尔巴的身影。倒是看见了好几个街头艺人,他们抱着吉他陶醉在自己的音乐里,唱的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身前的琴盒满满的全是钞票。
我当时真应该听他的话买把吉他来卖唱,这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副业。这是座很大的城市,你只要别穿得太好,往那儿一站,身前放个容器,就会有人往里扔钱,就像挑一个繁华的地段,随便开一家餐馆,只要不做成屎,也一定会有人光顾一样。
我决定回去了。
我想起阿尔巴和依依刚分开的时候每天都会发一条朋友圈,内容很广泛,段子感悟评论什么都有,但一定都是原创。在千篇一律的鸡汤里阿尔巴的朋友圈显得格格不入,就像一个西装笔挺的人端正地坐在了澡堂里。
大家都认为这是失恋后遗症,刚开始都是疯狂点赞留言起哄,但渐渐地也就没了兴趣。不过阿尔巴并不在意,即便无人问津,也还是雷打不动地每天一条,执拗得像是祥林嫂在跟别人讲述阿毛的故事。
阿尔巴说他不是祥林嫂,他发这些并不是给谁看,他只是在记录,如果有一天真的遇到了一个什么人,那他就能骄傲地对她说,看,这就是我建造的世界。
我突然也想明白了阿尔巴和依依分手的真正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不过就是被情敌抢走了女朋友,只是这个对手太过强大,换作其他人早已跪地求饶,可阿尔巴在被打趴在地上遍体鳞伤的时候,还在不自量力地还手。
这个情敌就是这个世界,他和它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已几近午夜,路上没有什么车,我一路狂飙,很快就到了我家楼下,我住的地方离学校也没多远。
回到家里,女朋友已经入睡,卧室的台灯还亮着。
几个小时前,我和她正在吃饭,因为今年到底去谁家过年的问题产生分歧,我便逃了出来。我们没有吵架,订婚之后我们就不再吵架,但分歧却越来越多,每次都是以令人窒息的沉默结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觉得我们中间像隔了一把刀,每次想抱得更紧的时候,却是伤得更深的时候。
我给她轻轻地掩了掩被子,关上台灯,走到阳台,点燃了一支烟,突然感到无比的悲伤。
四年前的那个下午,我躺在出租屋的大床上,挣扎了很久之后向她发出了求爱的短信。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如果能在一起就一定让她过上稳定的生活,决不能重蹈覆辙,我甚至给自己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五年内买房买车。于是我努力地赚钱,拼命地想要往上爬,我开始说言不由衷的话,毫无顾忌地拍领导马屁,训斥刚来的新人,我知道我已经变成了那个自己当初讨厌的人。但即便这样,四年过去了,我就只买了一辆车,还是二手的。
我也没有想到当初热恋时以为可以充满整个人生的激情会退却得这么快,现在唯一让我感到慰藉的是心中偶尔还会升起的温暖,这种温暖是半夜回来看到门口放的一双拖鞋,是卧室里还亮着的台灯,但再也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的那件格子衬衫。或许,亲情就是爱情最好的结局了吧。
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我的婚礼。
婚礼策划叮嘱我不要紧张,就照昨天彩排的时候那么演就行。我点点头就走上了台,看见台下黑压压的一片,没有几个我认识的人,我紧张到手心冒汗。我看见我的女朋友已经站在了台上,她比我还紧张,皱起了眉头,尴尬极了。我从没有过像此刻这样强烈地想要保护她的欲望,可我却不知道怎么做。
身旁的司仪突然问我:“你愿意娶身边的这位小姐为妻吗?无论她富裕或者贫穷,健康或者疾病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我是记得有这句词的,但我突然就怎么也想不起来下一句该接什么。我看到司仪拼命地对我做口型,但我还是想不起来。我彻底慌乱了,大脑里一片空白。台下的观众已经开始起哄,吹口哨,有的还在鼓掌。
我觉得我就要崩溃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我多么想再开着我的那台二手高尔夫去找阿尔巴啊,我想知道,四年前的那个下午,躺在出租屋的大床上做出另一种选择的我是不是正在过着我想要的生活。
突然,人群中我看到了阿尔巴,他双手抱在胸前,朝我慵懒地笑着,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女孩,很调皮地对我做着鬼脸。我不顾一切地冲到他们面前,还没等我张口问,阿尔巴就说:“这是我的女朋友。”
我看着女孩,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你喜欢他什么啊?”
女孩用她水晶般迷人的眼睛看着我说:“我喜欢你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