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on 31 Sussess Story
昨天是一整天的课,但是晚上六点多回到家,吃过饭才七点半。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朗读训练。这次朗读训练耗时两小时,中间休息了20分钟,算是100分钟。
舍友们都没回来,我实在是不想跑下楼去,就在自己房间里读,没想到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抄写课文用了半个番茄,查单词用了1个番茄,另外的两个番茄用来朗读模仿。
这次的朗读模仿,我收获了两点:
1.要准重音符号,读的句子听起来韵律感就强一些,更显得抑扬顿挫。之前我想到了咬准长元音,句子读起来就会快中有慢,错落有致,听起来舒畅。从这个角度,所谓的发音好,不过是把声音里的每一个要点都抓住的结果。中文里面没有重读符号,但是在朗读中文课文时,读者可以通过自己的感知来让某一个音重读,不同的重读会使句子有不同的意义。中文朗读的机动性大很多,更依赖读者自身的语感。英文应该也有这方面要求,但是仅仅从有重读符号来看,英文的朗读就比中文要简单。人家已经把路标竖起来了,你只要照着走就行。
2.朗读时使劲折磨嘴巴,有种异样地快感。比如把双元音ai读准读清晰的基础上,把声音放大,注意力集中口腔等发音部位上,就会觉得只有这一块儿是存在的。这时速度会自然而然地变慢,而对声音的感知也会放大,嘴巴被拉扯地很不舒服。但是这种不舒服,却让人身心通畅。其实快感来自于注意力的集中,而微微的痛苦,就会把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练习发音的过程,就是慢读自然而然过渡到快读的结果,慢读是开始,快读是结果,如果把快读当做是目标,带来的必然是急功近利和某些发音的不准确。
当你折磨嘴巴,可以把速度放慢,就能感知每一个发音,我相信,日积月累地这么做,发音肯定就会越来越好。李阳不就是这样么?李阳的口语并不是得益于疯狂,而是得益于他持续地刻苦地训练。我曾经也背过李阳的疯狂英语书,犹记得里面的一句话:“Pain past is pleasure.”现在发现,这句话真特么正确,但是只针对那些主动寻找痛苦的人有效。
虽然写下上面的两条总结,但是我并不知道上面的总结是否正确。我同时也十分清楚,是否正确并不重要,重要的永远都是持续把这件事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