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得程铮终无悔“ ——《原来》电影不完整版实感

文/七欢

“永远不要轻言等待,等待是多么奢侈的东西。电影里,只需镜头切换,字幕上出现几行小字---二十年以后。然后红颜白发,一切都有了结局,而现在的人生,三年五载,其中哪一秒不需要生生地捱。”

——《原来你还在这里》

【由于影片尚未公映,以下内容涉及部分剧透,介意的人慎阅】

《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是辛夷坞第二部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曾经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在脑海里把剧情演绎的极具画面感。这有赖于辛大入木三分的人物构画和细致入微的情节铺垫,主线推进的顺理成章,流畅自然。结局的设计尤为让人欣慰,苦尽甘来的大逆转,水到渠成的宿命姻缘。

辛夷坞绝对是同类型青春春文学作家中最会写故事的人之一。早期的《致青春》和《原来》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品,这两本书这些年陆陆续续看过不下三遍(表示绝大部分影视文学作品我从来不看第二遍的),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我在“情感”方面的启蒙,年少时对恋爱的憧憬皆是来自这两本书,再甚至…..嗯……我注意到我前任最初也只是因为他居然有张跟辛大的合影。

废话聊了那么多,只是想要说明《原来》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致青春》上映后,《原来》被改编成电影是意料之中的。然而当看到片名非常无耻的加上了一个“致青春2”后,我就有预感这故事要被改毁了。尽管辛大小说中的所有人物都是有联系的(这本书一提而过的女十八号可能是另一本书里的女主角),但《致青春》和《原来》到底是两个不同的故事,片方如此牵强附会加上这几个字,无非就是想沾下人家的光。

事实证明,片方果真很不负责任的找了个不地道的导演,导演又找了俩纯靠颜值吸金的演员:刘亦菲和吴亦凡。

其实我是颜控,茜茜和吴亦凡都是当之无愧的女神男神。只是从这两个角色而言,真心觉得他俩都太不适合了。

小说中的女主角苏韵锦最初只是一个姿色一般、素面朝天的女孩,悲催的成长经历令她有一种有别于同龄人的特殊气质:成熟、冷静、独立、孤傲。而神仙姐姐刘亦菲,仙气十足,怎么看都是一副天使不小心坠入人间的楚楚可怜相。虽说这几年演了不少都市女白领的角色,但演来演去都还是那个“白富美”的风格,怎么演都合不上苏韵锦朴实的气质。

相比之下,我更看好“莫郁华”这个角色的演员,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和原著小说很接近。表演上眼神、台词的节奏恰如其分表现角色内心对爱情的卑微、纠结、又带有一丝丝侥幸期待的特质。

只可惜剧情是硬伤,本片似乎只是想要生搬硬套一个青春爱情故事,只要制作出主角的画面就够了。完全不考虑细节铺垫、主次脉络相辅相成以及情感变迁的合理性。好多镜头实在是“作”的不忍直视,简直让我这个原著死忠粉万念俱灰啊。

苏韵锦是一个典型的因穷困而自尊心很强的人,有点类似《致青春》里的陈孝正,颜值不高、书读的也一般、个性又有些茕茕孑立的凛冽感,说真的如果不是小说我很难想象这样的女孩会在现实生活里有被人青睐的好运气。我一直觉得人的个性是从儿时的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一点一滴塑造出来的,中学时期逐渐成型后是很难再有本质的改变。所以在小说里,苏韵锦从始至终都对程铮保有一种卑微,行为上从不主动亲昵,心态上做好了对方随时玩腻了走开的准备。所以你能明白,当我看到电影里刘亦菲在床上对吴亦凡主动献吻的场景时,内心只有两个字,“造孽!”

小说里白马王子看上灰姑娘的故事屡见不鲜,男主角人帅多金智商高对感情忠贞不二,他们通常会看上一个乍看上去才不出众貌不惊人其实是一枝独秀的女孩,最后牵手彼此走向人生巅峰。最典型的人物代表就是当年火的一塌糊涂的《何以笙箫默》的代表“何以琛”男神。(话外音:民间传言这书的作者是我们学校的学姐,“何以琛”的原型是我们学校法学系的学长。我不好意思告诉大家伙,他现在就是一个秃顶发福的中年男人)。其实《何以笙箫默》这个故事我也看过两遍,第一遍是很随意的阅览没留下太多印象,第二遍是这本书忽然爆红之后带着一种猎奇心理去看的。这书7万字出头,剧情扯淡的一塌糊涂,居然还一度炒到小说榜头条。疯了吧是。

比较之下,“程铮”这个人物着实丰满了太多,和苏韵锦一样,小说里他的心性经历过事故的波折和岁月的沉迭,前后已有很大的不同。作为自小衣食无忧、活在赞美声中的完美少年,程铮他有全部偶像男主角的优秀品质,同时也不可或缺保留那个年纪的男生应有的天真、幼稚、冲动和自我。这样的男生被苏韵锦吸引是情理之中的,而像“孟雪”这种与之并驾齐驱对其趋之若鹜的女生,程铮自然是不入眼的。一如百花园中群英争相斗艳,却不敌崖上的一枝寒梅更沁人心脾。所以程铮爱上苏韵锦,于情于理都说得通。或者一开始他对苏韵锦也称不上是“爱”,也许只是一种类似对“新物种”的好奇。若是分开不见,日子久了,等好奇心散了,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过了那个年纪,等他逐渐变得世俗而平庸,也许最终仍然会选择一个像孟雪一样的女生走过最荒诞不经的岁月。

但偏偏,老天(辛大大)让他遇见了苏韵锦。

现实世界里,我时常会去思考人们到底会被什么样的人所吸引的?相似的还是相反的?那种奇怪的荷尔蒙分泌到底是怎么产生的?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会有气场的相合与相容?

从这个故事里,我得到了一些答案。人们之所以会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人相爱,归根结底是因为这个人在他的眼里是如此不同。无论是特质还是感受都能让你清醒的判定出,唔,这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她会带给你想要去靠近和深入了解的欲望,她的存在会让你有一种由衷的幸福感。

对于程铮而言,苏韵锦就是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而这个故事的走心之处在于如何把两个人从客观情况下完全不可能在一起的人结合的顺理成章,这就需要作者出色的文字叙述能力去构画一个个转折性的情节去成全男女主角在性格上的转变。尤其是程铮这个人物,潜心读过小说的人都知道,程铮和苏韵锦的感情中间停滞了近三年。

三年的时间,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反思和沉淀自己。三年之间,他们碰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三年之后,程铮实现了男孩到男人的转变,变得成熟理性,也不再如年少时自私自我。而苏韵锦在事业上的得意也逐渐淡化了她昔日养成的寡淡心性,并渐渐打开自己学会表达。小说里没有明写,但在我的潜意识里他们都不再那么需要彼此。尤其是对苏韵锦而言,她不会再像昔日那样对程铮有一种难以启齿的卑微感。

如果故事摆在现实里,应该是两个人永不重逢,然后各自有了各自的归宿,但小说又怎可将乏善可陈的现实就这么平铺直叙的讲出来。

他们在孟雪的婚礼上重逢是必然,接着是一场成年人之间的求爱对手戏,这一回二人可谓是旗鼓相当。最终彼此相爱又知道如何去爱的人圆满的在一起了,小说的结局是一个平淡却令人欣慰的结局,足以为20万字的感情戏画上妥帖的句号。

遗憾的是,电影关于二人如何分手的关键性场景只用了一个小插曲就一带而过,而开放式结局的i设置在我看来难免有些虎头蛇尾的勉强,大抵只是为了呼应主题吧。

也可能导演自己也意识到没有那么多铺垫忽然就来个欢喜大结局过于生硬,干脆留白给观众自己想去,反正剧情不重要,主要看脸嘛。

得亏吴亦凡有张好看的脸,不然我真的想砸烂番茄了。也还好我只看了后半段戏,还继续保有对程铮高中生时期的想象,否则就全被吴亦凡全程浮夸卖萌和想哭又哭不出的拙劣表演给毁了。

我说,剧组连眼药水都买不起吗?哭戏的只靠wuli凡凡要命似的嘶吼和皱眉头,表现角色天真的一面就只有傻笑。再说,程铮再怎么地也是清华的高材生,把他打扮的像个泡夜店的公子哥是几个意思?

吴亦凡在《老炮儿》里演的“小飞”我还是很认可的,至少那就是一个需要装酷的“富二代”角色,wuli凡凡邪魅一笑,无声胜有声。

但是程铮,这是个走心的角色。光凭wuli凡凡一丝笑一声吼是远远不够的,不知道吴亦凡自己对这种高富帅的角色定位作何感想,果真是“演技不够,颜值来凑”么?表示如果我是导演,我想我会选择帅的不是那么有锐气的林更新演这个角色。

总而言之,《原来》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辛夷坞是一个走心的好作家,电影适合茜茜和凡凡的粉丝去看。

关于本文的标题,《致青春》和《原来》算得上是我情感启蒙小说,两本一前一后刚好是在大学前后两个月看的。程铮和林静分别是我那个时期最想恋爱和结婚的对象模型,“修得程铮终无悔”是我对苏韵锦的总结。小说里当她第一次走心的拒绝他时,说:“像你这样的男孩子在这样的年纪喜欢过我,多少年以后我想起来都会觉得很开心。”

所以即使接受程铮真的费尽了她此生最大的勇气,但那之后他所带来的一切都值得她如此冒险。


——所以,你的青春期里是否有过这样一个人。

——即使你们最终没有走在一起,当你不小心回忆起他的时候。

——全无怨恨或悲戚。

——也许还眼含笑意,嗨,原来我们相识过。

图为南京路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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