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忘记了第一次喝啤酒是什么时候,唯一的印象就是这么个苦涩又多泡的玩意,怎么会有人喜欢喝。
后面上了高中,交了些朋友,其中有狐朋狗友,也有真心兄弟,其中有六个玩得比较好的,按照年纪排位,我排了第三位,他们都叫我老三。
老四家境比较好,在学校边上父母给留了一套房让其读书用,高三的时候的我们已知大学无望,便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班主任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不影响到优等生,也就对我们放任不管。
那时候县城里有一种自酿的啤酒,大大的一个铁桶,下面焊一个水龙头做放酒的开关,记得是25一桶,十升装,那个时候的我们,就老是挤到老四的自住屋里,喝一夜的啤酒,打一夜的游戏,看一夜的录像,等天亮人醒,凭着心情,要么去上课,要么继续趴在床上,沙发上,地上。
那种自酿的啤酒,陪我度过了整个漫长的高三,在那一杯杯金黄的液体里,我们喝下了老六的失恋,老大的网恋,也看遍了录像店所有的录像,也包括那些黄与不黄,玩遍了所有的游戏,坦克大战,马里奥兄弟,拳皇97。
运气还不错,最后,还是有个大学要了我,我怀疑那个大学要是知道我与啤酒的那些事,它应该就不会要我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QQ名字叫小麦。
大学后,因为不喜欢宿舍的氛围,我就在外面租了房,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
租的不是什么好房子,一个臭鱼塘边的一块地,一个老板给推平了,红砖水泥瓦的盖起了一片出租房,因为价格便宜,住的人很多,有我这样堕落的大学生,有工地搬砖的工人,有上夜班的卷发女郎,也有半夜起床扫大街的清洁工人。
夏日的夜里,大家就喜欢拿一瓶啤酒,找一个凳子,在包租婆小屋门口的路灯下四散坐着,就着冰冻的啤酒,天南海北的聊天。
其中有一个女孩,烫着卷发,热裤,七分袖,露出长长的好看的小麦肤色的胳膊,安静的坐在人群里听大家聊天,我和她并不熟悉,只是看她年纪,应该比我大上不少,大概因为青春年少,也大概是惦记她小麦一般的肤色,闲聊中,总是有意无意的往她的方向喵。
后面大家就都熟了,也就说得上话,她还是不喜欢说话,喜欢安静的听,或者想心事,看书,偶尔用手拨一拨她那长长的卷发,露出好看的睫毛,那个时候的我,便觉得手拿啤酒慢慢小饮的女人,特别的好看。
有一天夜里,她到了我的出租屋,大家都熟,对于她的出现我并没有表现得惊慌,自顾自的玩着游戏,她拿着一瓶打开的啤酒,坐到我那淘来的二手沙发上,随手拿起沙发上一本书,安静的看。
我玩着我的游戏,她看着她的书,安静的相处。
“你知道吗,我从啤酒里,能喝到麦子的香味。”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走到我背后,在我耳边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回头,看着她,看见她手里拿的书,感到一阵的窘迫。
那是一本街头地摊买的书,那种书摊主一般不拿出来,只有相识的人或者如我们一般的大学生去的时候,摊主才故作神秘的打开一个小小的箱子,让我们在一边偷偷的翻看,那种书很小,巴掌大,书的封面上,印着些手绘的卷发女郎。
我看着她的胳膊,热裤,长长的垂下的卷发,大概是因为热的缘故,我出了一身汗,喉头哽咽,我感觉到口渴。
她喝了一口啤酒,靠近我,我的喉咙,感觉到了啤酒的清凉。
那一夜,我第一次知道啤酒里,麦香的味道,好像萧亚轩的那首歌,那首主打歌。
毕业后,去了深圳工作。
大概是自己能挣钱了,灯红酒绿的深圳夜场里,就经常的能见到自己和兄弟们的身影。
后面慢慢的就厌倦了灯红酒绿,慢慢归于自然,走向户外,和一帮新结识的兄弟,大学同学,朋友,游走山水,纵酒寻乐。
在炎热的海边,清凉的山里,抱一件啤酒扔到水里泡着,在烧一壶茶,打一个小火锅,几个人围炉而坐,谈天论地,说古论今,说得开心,一件啤酒,几盏热茶,好不快活。
偶去钓鱼,斤许海鲜,两瓶啤酒,便是一个愉快的周末。
偶去K歌,在吵杂的音乐里,用一杯杯参杂荷尔蒙的金黄,五音不全的唱一首首关于年轻的歌。
后面,慢慢的玩不动了,兄弟也慢慢的成了家,更多的话题已不在是儿女情长,出租屋的小饭桌上,啤酒瓶里,慢慢聊的,更多是关于未来,关于迷茫,也关于去向。
慢慢的,啤酒已经是越来越少喝,兄弟,老友,因为现实的距离,也已经是越走越远,偶尔在电话里,微信里,也只是那句话。
“酒给你存着,来了一起喝。”
这句话,深深的记得。
有人说万丈红尘一壶酒,千秋大业一壶茶,我大概是因为太过于贪恋红尘,早已忘记了自己的千秋,每念及此,懊悔,自责。
每及盛夏,偶得闲暇,一个人坐在阳台上,蝉鸣鸟语,膝下伴一狗,一猫,一瓶啤酒,偶而想想远方的朋友,想那小麦一般的肤色,也想那个高三的暑假,你们,都还好么?
瓶里的啤酒,冒着半瓶的气泡,那些因窒息而破裂的啤酒泡,在深绿色的啤酒瓶里欢快的炸响,好似在欢快的歌唱。
你仔细听,五光十色的啤酒瓶里,那些沉浸了故事的啤酒,都在你脑海里,偷偷的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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