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几个所谓“局”里面的人来办理事情,同事在尽力的帮他们。这让我忽然想到,以后要是有事什么与那个“局”相关的事情,是否还可以请他们帮个小忙什么的。然后又想到了前两天看的亲戚之间的利他性,意思是你帮的如果是亲戚,那是应该和自愿的,不存在相互间的必须帮忙的压力。
然而如果仅仅只是同事、朋友、商业伙伴,这次别人帮了你,那下次别人找你,总会有压力的觉得无论怎样也得帮到人家,即使你用掉所谓自己的人情!
那么如果根据六度分割理论来看,大家一个找一个,一个找一个,最终有没有可能又回到了原点,回到当事人身上,如果当事人有意要这么做的话!
个人能力有限,只是记录突然的所思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