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英国半年了。在这里学到的第一件事,是珍惜阳光。是的,至少我在的这个冬季,伦敦时常是阴雨绵绵、狂风大作,一天的时光黑夜就占据了一大半,路面还总是湿漉漉的,特别是在冷得冻人的那几日,我总感觉这个城市冷峻,严肃极了。大概是这边的冬季比较漫长,又无亲无故,有时会让人感觉情绪低落,再加上紧张的学业,偶尔会有特别想家的时候。
想家的时候,我总想起高一时上寄宿学校的自己。十五岁第一次离开家,到另一个城市独自生活。还记得有一次,从宿舍打电话回家,听到家人的声音,坚强的防线立马崩溃,控制不住地掉眼泪,还是倔强地说一切都很好。那时候开始知道,想家是什么滋味。但是很快,结识到新朋友,熟悉了新环境,快乐的时光多起来,之前的新地方也变成了离开时会不停想念的老地方。后来就再也没有在家里长待过,离家在外成了常态,思乡也开始有了更宽的概念,变成了想念过去熟悉的生活。当然,我始终告诉自己要在年轻的时候要尽可能多的去不同的地方看看,最好能生活一段时间。正是抱着这样的理念,找机会时不时地换地方,倒使我的适应能力野蛮生长。大学的时候,恰好有机会去瑞典当交换生,第一次真正感受西方文化,所谓的文化冲击和文化蜜月全都经历了一遍,现在看来,对适应伦敦生活确实做了很好的铺垫。
其实,适应新环境的过程真的好相似。变化的是心态。高中的时候总感觉自己是不被眷顾的小孩,心里在与“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种哲学问题做斗争,性格里有更多倔强的成份,做着些幼稚又高远的梦,强行告诉自己一定要去远方,离家越远越好,去流浪,去探索,去改变。引用鸡汤的说法,就是那个时候的状态是没有和自己和解,是在挑战自己,追赶世界,所以有时候太过刻意。只是,长大了逐渐失去一些雄心壮志,反倒想念以前的自己呢。来到伦敦学习的我,大概因为有了相对清晰的自我,有了更多独立的思考,生活和学习即使也有很多困难和挑战,倒是从容不少。想的也很简单,目标也很简单。学好自己喜欢的东西,多去体验,多了解自己,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直是一个喜欢写点东西的人。只是每一次回头去看自己写的东西,总觉得想法好局限,文字也不好,各种不满意,就开始羞于动笔。但是想起自己亲手放掉的每一次经历和内心体验,没能被写下来,又觉得无比遗憾。还是决定写,写得不好也总比没写好。再有,以我自己阅读的体验,真心认为记录和分享很有意义。特别是看到自己身边认真写东西的朋友,更是受到鼓舞。至于,真正传递什么,写的人做了一些选择,但阅读者本身的选择更为重要。
所以,我要写的,只是某个姑娘,2016年9月年来到伦敦读书生活,遇到一群恰好的朋友,听了一些故事,经历了一些事,她自己脑袋里涌出来的东西,仅此而已。伦敦是个超级大城市,生活可能性无限,所以这些文字仅提供一种存在。
1. 说说抵达伦敦的情况
临出发伦敦之前,通过奖学金的活动认识了要同去卡斯上学的川妹子Wendy。Wendy是个仗义的川妹子,比我早到伦敦几天,主动提出来机场接我。当我飞了十几个小时晕乎乎抵达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候,她已经在机场等我了,特别感动。入关的时候,排起了长队,花了快两个小时才终于入境。那时已经晚上八点,由她带着我,买了地铁卡,两个人一个人拖着一个箱子,坐进了伦敦地铁,直奔我的宿舍。坐在地铁里,看着各种肤色的人,听着各种不同的语言,加上时差的原因,特别恍惚,大概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就到了伦敦了。
在国内的时候,是从来没有住过复式楼的,一直觉得住那种房子是奢侈的生活。来到房租超级贵的伦敦,却碰巧住进了一个双层的复式小公寓,是在一个非常普通居民楼的顶层,四层的居民楼一看就有不少年头了,都没有装电梯。房子是我花了点功夫才找到的,因为是属于学校为学生准备的公寓,所以房租比较合理还离学校不远。公寓是那种特别紧凑的结构,一共有四个卧室,一楼一个,二楼三个,大小不等,厨房和卫生间都在一楼。室内装修很是简单,有一个跑上跑下时会嘎吱作响的木质楼梯。我和其他三个室友都住进来以后,公寓渐渐变得拥挤和温馨起来。我的房间在二楼,不算小,木地板木家具,有一个照着显瘦的全身镜,一个让我很惊喜的大衣柜和一扇向阳还面对公园的大窗户,感觉很满意。每一个有阳光的早晨,都被阳光叫醒,内心感动满满。
我和我的室友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然后还来自四个不同的专业。集体生活繁琐有趣,要排每周值日,还要分担每月水电煤气网络的账单。刚开学还不太忙的时候,偶尔挤在狭小的厨房里一起煮个火锅,打打扑克,也挺有趣。当然生活习惯也有差异。就比如,我是不爱早起的人,所以刚住进去,我就主动给爱早起的室友打预防针,我说“我如果早上不得不早起,可能会有起床气,如果说了很讨厌的话,请不要放在心上”。即便心中有了预设,这半年大概还是有彼此想把对方拖出去揍一顿的时候吧,但更多的时候是朋友甚至有家人的感觉,想想看,和家人都很久没有这样朝夕相处半年呢。出国读书的生活,大多避免不了集体宿舍。读过也听过很多人的奇葩住宿经历,千万不要小看住错地方和遇上神奇室友对留学生活的破坏力。所以半年过来,我庆幸自己的幸运。当然,我是不会说我室友坏话的,因为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我就发现自己又一次忘了买鸡蛋,需要借个鸡蛋做早餐呢。
来伦敦的第三天就到学校报道了。为期两周的迎新周,都没有正式的专业课。第一节课是介绍专业情况和教学安排的,我到得有点早,记得是因为教室里前一节课还未下课,只好站在门口等着。因为还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就一个人站着,东张西望的,感觉自己有点怯场。没过多久,一个同班的外国姑娘主动走过来和我说话,之后还一起上了第一节课。于是,我在班上有了第一个朋友,来自德国,长得美名也美——叫“伊莎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