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书店一个听上去光鲜文艺的职业,很多文艺青年的梦想,我在两年前就实现了这个梦想。和我预料的一样,面包和理想不可兼得。既然没有面包,那索性我的书店就叫“理想书店”了。
书店不大,偏居一隅,虽在闹市之中亦无车马喧。每天做着摆书卖书的无聊事,静静等一位客人买走一本书,不逊于等一位故人。人为什么要读书呢?我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因为再不读书,人类将重返自然状态,与动物无异。那位万能的、未开化的、亲切的、温存和蔼的暴君将会在悬垂于地球之上的彩色屏幕里发出微笑。”这句话夸大了读书的作用,说得很体面,一看就知道是一位长于炫技的三流作家的话。我读书是因为喜欢读书,假若我不喜欢这本书,即使买回来我也不会读。有的人天生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骑摩托车,我则喜欢读书。听过一句话,读书是门槛最低的优雅,真是要笑死人,读书不必如此拔高,如此拔高只能说明读书的人少了。
书店是精神的避难所,这里有孔孟老庄,有杜甫李白,有卢梭康德,也有村上春树和福克纳。我时常想现在的人是多幸运,有这么多的书读。孔子读过卢梭的书吗?他要是读过,一定会对卢梭佩服地五体投地。在书店里人才可以为人,变得哀矜自持,知敬畏懂礼貌。有了书店精神的暗流便可在水泥森林之间流动,书被带到哪里,这股暗流便流到哪里。每天店里人来人往,我看着他们把书拿了起来,随便翻几页又放下,我真希望那本被冷落的书能被买走。
学生是真正爱书的,好几次我看见一位初中生模样的孩子一坐就是一天,他买不起书,只能赶在关门前把书看完。我本想送他几本,转念一想要是送给他,他未必珍惜,也就作罢。店里也多是附庸风雅的人,他们看书便是为了发朋友圈。有的小情侣逛街累了,到店里坐坐,男朋友为了显示自己品味不俗,给女朋友买了本徐志摩的《爱眉小扎》,他倒是挺会挑的。
店里的书都是社科名著,每一本书都值得被放在店里。如今是阿猫阿狗都可以出书的年代,好还是不好我不能轻易下结论,但畅销书,鸡汤文,励志书,明星写的书我是坚决不进的。《聊斋》里有一则故事,有一个鬼能闻烧书之后的烟味来辨别书写的好坏。一位秀才把自己的书烧了给鬼闻,鬼闻了后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对于文字和书本我们应该怀有敬畏之心,每次读书前我会把书举到眉心,行“请书礼”后再读书,读完书后还要行“还书礼”。古人就是这样做的。
开书店无异于自杀,这我早就知道。被自己杀死远好于被生活杀死,等死,死理想可乎?开书店的日子苦的很,没钱吃饭交房租,欠了朋友很多钱,我也曾在深夜痛哭流涕,扬言放弃,到头来又鬼迷心窍挨到如今。早上一块钱买俩馒头,喝一杯豆浆。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还要过多久。不过馒头比面包耐饥是真的,人不堪其忧,我也不改其乐。也许,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关书店了。这是一个好的时代,除了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