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身 份 证 号:
乙方(顶让方): 身 份 证 号:
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将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映象汇(时尚爱车坊汽车美容生活馆),转让给乙方经营。
2. (时尚爱车坊汽车美容生活馆) 所有设备,货物,包括各种经营许可证,税务,工商,卫生等证转让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手续。
3. 转让费 ____元,于20_年12月31号,一次性由乙方付给甲方。
4. (时尚爱车坊汽车美容生活馆)从20_年1至8月的租债费由甲方付清。
5. (时尚爱车坊汽车美容生活馆)乙方接手前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包括水,电费和其它所有费用由甲方付清,与乙方无关。
6.甲方在经营期间如办理,充值卡,洗车次数卡,以及客户要求在甲方经营期间内办的卡要求退款钱,以乙方无关。
7.乙方可接受甲方在经营期间办理美容项目卡 镀膜蜡,(此项目不含漆面去污)但每次施工镀膜蜡是要收取洗车费用的。
8 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退回违约金,违约金按转让费的30%付给乙方, 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 订 地 点 :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