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嘉园的案子总算谈下来,我们以每平米低于案场500元的价格拿到10套房子,而且每套只需要交1万元的定金。卖不掉还可以退定金。房源可以相互调剂。期限暂定为一个月,一个月销售不完可以退,根据房源量确定是不是继续合作。这比我们预想的结果要好的多,投入小利润高。而且意外的收获是,他们有意将另一个8月份开盘的项目也与我们合作,可以直接给到我们一个楼,一共36套房子,只是合作模式还没有想好。
总结这个案子,我发现几个问题。
1、与案场销售的矛盾
因为我们拿到比案场的价格要低,案场销售人员有意见。
解决方案:专人对接,负责我们客户后期手续的办理,可以给予案场对接人相应的提成。
2、年前为什么没有谈成
年前开发商急于回款,所以要求是多交钱而且不能退款。年前市场比较低迷,表象是在降价,但是实际上是开发商为了回款。案场由于回款的原因,价格比较混乱,差不多的价格都可能卖,所以不能确定价格,也就不能给我们确定怎么优惠。过了年房产市场趋于稳定,现场只能按规定销售,价格就不会乱了。二手房比新房滞后半年左右,年前对二手房比较好,对新房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