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余华曾经说过:“我只为自己的内心而写作。”其实,不管是作家还是普通人,写作都是自己内心对人生境遇和生活的一种体验感悟。我们拿起笔或在键盘上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们就开始用笔回忆自己的生活,记录自己的情感,感悟自己的人生。
文字最大的功能不止在于记录,更在于治愈。因此,当我们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可以用文字记录的回忆来治愈自己心灵的不快和创伤,让不快和创伤在回忆的点点滴滴中慢慢被温暖,不偏执,不冷漠,记录过后仍然保持对生活的热爱。当我们在情绪高涨欣喜若狂时,文字记录不仅与我们共享幸福快乐,它还会让我们逐渐冷静,用更理性的眼光正确看待自己,从而更敏锐地发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更好地促进自己的提高和提升。因此,从根本上说,写作并不是为了外在的被欣赏,而是为了自己更好更坚强地存在和生活!
记得罗曼罗兰有句话:真正的英雄就是当你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它。对生活的热爱源于爱,源于我们对自己的爱,对得到的爱和对亲人的爱,以及对生活在周围人的爱,甚至对一个偶遇的陌生人的爱的一种体悟与反馈。只要心中有亮光,在艰难困苦的日子就会有甜和希望。而文字记录恰好是帮助我们深化这种体悟与反馈的最好形式之一。
在文字记录中,回忆能自动让我们忘却生活的艰辛,留下更多的快乐、理性和温情。就此而言,写作实质上是自我的一种消遣,是一种最简单但最有效的自娱自乐。因此,我们的写作其实与外在的标准、他人的欣赏与否无关,只与我们对待自己、对待生活的态度有关!写作不为被欣赏,而是为了自己提高和对生活有更好的体验与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