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着,什么也不说;
我爱着,只我心里知觉;
我珍惜我的秘密,我也珍惜我的痛苦;
我曾宣誓,
我爱着,
不怀抱任何希望;
但这并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看到你,我就感到满足。
——《雏菊》缪塞
在我的记忆之海里,住着一个少年。还有那些本该淡若时光的却因为时光而如海深沉的喜欢。
年少时,不曾听许嵩的歌,也不听陈奕迅的歌。但是,我却喜欢上听他们的歌。记忆里的被我放在心尖上的那个少年啊,他最喜欢。
我和顾衡是同桌。
由于两人都不是活泼外向的主儿,刚同桌的第一个星期,我们二人宛如两个大冰块,坐在一起,各自散发着高冷的气息。
我深深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来打破这个令人尴尬的局面。我不知道当时自己哪儿根筋搭错了,选择了在愚人节这天,开了一个“我喜欢你”的玩笑。
虽然成功的打开了话匣子,可是我真真觉得顾衡是不是当真了。
因为他的举动和先前差的有些多,让我有些“受宠若惊”。这让我一度感到愧疚。
可我万万没想到,最后这个坑,坑的是我自己。
犹记当时中学清晨的早读课,我正在认真的看着语文课本,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轻微的动静,下意识往右偏了偏头。一只手,轻捻起我肩上掉落的发丝——是顾衡。然后我就看见他一直看着那根发丝,好像注意到我的目光,抬起头,对我展露了一个笑颜。我记得在哪里看过,说平常不怎么笑的人,笑起来特别好看。
我想,他平常一定不怎么笑。
我立马转过头,镇定自若的看着书本。而事实上,我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在一片朗朗书声里,我听见自己的心,“扑通扑通”。
我记得,班级大扫除的时候,老师说要把抽屉里的东西都清空。我抽屉里,只有一个空瓶子。他正好扔完垃圾回来,隔着几步的距离在我面前站定。彼时,夕光洒落,落在他缓缓伸出的手掌心上,落在他的身上,好像整个人散发着金色的光芒。那么耀眼,那么明媚。
“我来吧。”
只是简单的语言和动作,我就脸红心跳,久久不能平复。
我还记得,结业典礼那天,他穿着黑色小西服,和朋友言笑晏晏。在我后来的记忆里,再没有一个男生穿的像他那样有惊艳的感觉。也再没有一个男生穿黑色的衣服能像他那么好看。
在当时以及后来的一天天的相处,一个个的小细节中,我不断的沦陷、沦陷、沦陷。之间的太多点滴,太多心动。都让我一天比一天沉溺。
突然明白自己对他的感情,是在老师告知换同桌的时候。
在他说“同桌更亲”的下一秒,就要分开。我第一次明白,强颜欢笑是什么感觉。也是那时候,恍然明白自己,其实早就喜欢上他了。
我是个胆小鬼,自从明白自己的心意,我无畏一步一步跨出我的舒适区。
后来高中,我们不在一个班。我在走廊这头,他在走廊那头,颇有一种“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之感。我常常趁着下课和好友去走廊尽头的厕所,只为了可以看他一眼,和他说一句话。这足以让我开心一整天。
漫天飞雪的十二月,他的生日。在公园长亭等候,他像小孩子一样跑过来,在寒凉的冬日凛风里携着暖洋洋的阳光而来,带着满满的欢喜,对我认真道谢。
平安夜的时候,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小心翼翼地把苹果送到他面前,怀揣着满当当的喜欢。篮球赛和校运会的时候,忍不住像好友见到偶像一样为他加油呐喊。下课后,跨越一整个长廊,假装与他偶遇,说说最近的生活。
我把我能想到的、最好的都恨不得通通送给他。
他这个人呀,时常是温柔内敛的,但是也有着自己孩子气的一面。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向你眨眼作无辜状,有一种莫名的反差萌,让人招架不住。幼稚起来,还会和一只猫咪争可爱;有时,他又是桀骜喜欢耍帅的。也许摩羯座的他平常看上去总是毫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当你发现的时候会惊讶,他的内心,比谁都要在意;在他心里,情义是多么重要;他呀,时常喜欢自己一个人承担。受伤的时候,会像一只猫咪躲在角落里,苦痛煎熬全都自己吞咽下肚。落寞的样子,让人想抱一抱他。所以我希望,能尽我所能的让他快乐。
可是,我也害怕,也曾想过,他是否会讨厌我,我所给他的,他会不会觉得是一种负担。
我曾经以一种匿名的形式告白过,当时大概是第四个愚人节。可是呀,他这个人又聪明,又非要知晓。然后他告诉我,他喜欢我,但不是那种喜欢,他喜欢我的性格。我是他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
当时,我也很开心。仅仅因为他这么说,即使不是那种喜欢,我也会开心好一阵子。
只要他好,我就开心。只要能看到他,我就满足。
可是,哪怕再心甘情愿,再静默,心里还是会有一丝希冀——无论我怎么克制、压抑。
在来到新环境独自一人的时候,只要想着他我就好像又有了勇气,我要保护他呀,怎么可以不够勇敢。在那十几天的日子里,他是我的勇气。
就在那十几天里,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了。
偶然地,某个蝉鸣声声的夏日晚间。我在楼梯口遇见了他。确切的说,是他和一个女生。我就这么愣在原地,看到他满目的柔情,抚摸着一个女孩子的脸。地面倒映着他们交叠的影子无声地缱绻。
一直到他们离开,我才想起,我应该回家了。
当时,夕阳很好看。金灿灿地,洒落在人的身上,像几年前那个午后一样。
只是,这一次,我却再也不觉得那么耀眼了。
有一次,同班同学(关系比较好)和初中班长一起吃饭,问他知不知道我喜欢顾衡。他说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我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但是眼神就表达了所有。他们都知道,那么你呢?我不敢深想,也不敢多想。
后来,他们分手了。我也放手了,分了文理,见到他的次数越发的少了,心也慢慢地沉静了。只是,再见到他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下意识的想要躲避。从前,我是那么迫切地想要看见他,现在,却迫不及待的想要挖个洞遁逃。
但是呀,就好像正负磁极一样,越是逃避,越是相见。
最丢人的一次,是在下课后和好友去解决温饱问题时碰见了他。平时我们都在食堂吃,今天准备犒劳自己。于是去了街中心的华莱士,然而在我悠闲地和好友边走边聊天时,前方十米左右出现了顾衡,和他的朋友。此种场面,我怎么可能落荒而逃,而且他都看见我了。
“你跑什么?不怂就是上!”好友拉住我的胳膊。手按着我的肩,推着我步步向前。每走一步,我的心里就有一万只羊驼叫嚣着飞奔而过。
双方都是两个人,双方都停在华莱士的大门前。我镇定地、面带笑意地和他打了招呼,扭头就抓住门把手拉门。那天的门,不知为何格外难开。
“推。”是顾衡的声音,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因为紧张。我是真的没有看到门把手上贴着的字。
然后,我们坐在前后桌。我听到他的朋友笑着问我是谁,我不敢看他的表情,遂整个人趴在桌子上。事后,我的好友语重心长的扶额说:
“你知不知道你都快缩成鸵鸟了,我怎么会有你这么怂的儿子……”
以前看小说,想着女主怎么这么笨,教室都会走错。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走错教室。而且还走错了两次。我觉得原因在于我和顾衡的教室在同一个位置,只不过一个是楼上,一个是楼下。两次走错,两次他都在。我觉得,我的脸已经不存在了——丢没了。
最心酸的一次是在楼梯上遇见,其实我感觉到他的气息,不用抬头,不用看见,就知道是他。我常常想,自己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万年淡定脸,是不是从这里锻炼出来的。那天我装得十分从容,边走边整理数学老师交到我手里的考卷。换做以往,都是我怕他看不见似的大力挥手,然后他无奈笑着回应我。这次是他先停下脚步和我打招呼。我匆匆说了个"Hi"便转身,甚至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那句微弱的只有单音节的话。余光瞥见他愣了一瞬,然后若无其事的笑了笑,便离开了。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陈奕迅的《不要说话》,他有一段时间很喜欢。我就在学校晚自习前的点歌时间送给了他。
顾衡,你明白吗?
也许在你心里,我真的是你的好朋友。
我也很想继续和你做朋友。
可是,看一眼就心动、就想要拥有的人,要怎么做朋友。
在无数个试卷书页纷飞交缠的日子里,我们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行走着、奔跑着。我曾以为自己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现在,真的不会再回头了……
木已成舟,除非时光倒流。如果,我有时光机,该多好啊。
大学的他,有了第二个女朋友。我相信他,这一次,大抵就是定终生了。那么,我无数次冒出的念头也可以真正地断绝了。
时光永远推着人向前,被我藏匿在海底的少年仍然在我的记忆里潜入潜出,带着那些斑驳的片段。那些年少时的情愫都被我妥贴的放进海里,而后不断地浮沉、浮沉……
那个曾被我放在心尖上的少年呀,他是我年少的欢喜,我满满的心事。
能遇见他,就很好了。
谢谢你,顾衡。
我希望你永远幸福,永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