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听书人
却奈何入戏太深
感谢奥运会,感谢白岩松,感谢CCTV,感谢西红柿炒鸡蛋,感谢菲律宾的跳水队,感谢朴泰桓和麦克沃伊。在这段时间里转移了我一些注意力,让我从三叔的坑里活着爬出来整理心情写一篇读后。
看的书多了,越来越没有激情去写什么读后。这种被当作训练低级写作能力的体式似乎小时候就让很多人厌倦了。但这次不同,困住我很久,书里的执念萦绕在心里挥之不去,有些东西已然改变了自己。
全《盗墓笔记》系列,算上没更完的藏2和沙4,一共十五本书。基本是以每天一本的速率把他吃下去,直接走火入魔。在盗七和盗八之间有过两天的停顿,因为积淀在身体里的东西太重了,其实夜里也还是吓得要死,总觉得床头柜里会滚出个白毛旱魃之类。半夜里神经质的点亮手机的屏幕,然后整个人神经了好久。遇到真正喜欢的东西,我大条神经的后坐力也是蛮怪的,因为屡屡看着他们在荒郊野外打小怪兽求生的桥段,我开始看《荒野求生》系列的记录片,珍爱生命!
临近第十一年的八一七,我不想让情绪太露骨,所以在读第二遍时才动手,这时我能接受也能解释的东西更多吧!如题:“不那么单纯”是因为以盗笔为主体,辅以因盗笔的牵系再让我情动的一些其他东西。当你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具有共同点,他们斑驳交错着以另一种惊喜的姿态出现在你的眼前时,世界真的太奇怪了!
【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说这句话的吴邪一脸认真,勾着嘴角绽出浅淡的笑容,似是能看见小哥从窗台上缓缓转过头来,透过龙脊背的刀柄望来的清冷眼光,不是是否仍淡然得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但这句话却让他找到了自己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眼前这唯一一个会发现自己消失的人。那时的张起灵能不能想到从云顶天宫再回长白山的故事里会有这样一个牵挂。读到这句话时,我方已全面缴械投降,穿插着时空,我隐隐听见之昂对小司说【如果两个人一起无聊,那就不算是无聊了吧】他们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眼里的雾,空洞的记忆,但他们都是带领人们冲破悲剧的Mars.所以吴邪和之昂觉得自己能做到就是陪在他们身边,让他们一直安静和干净下去。
【Mars.黑暗之神】
我们的神
【带我回家】
然
笙歌
灵已归
红花枯骨
长白山彼岸
他沉默着欢喜
忘却悲欢的姿势
一个人走了那么久
纵有一颦,难见一笑
指尖在空中划了一个圈
划出让未亡人心碎的弧度。
多想看看他的手,有谁能分清手心里的那些血痕,是否早已连贯成掌纹?
小哥应该最依赖黑暗吧,从孩童时代起用寸寸肌肤摸索过的机关陷阱,奇门遁甲,故事他从不细说。但黑暗也该是他的软肋,纵使强大宛如神佛,千家灯火弥漫中却找不到回家的路。他比任何人都想要回家,却也比任何人容易迷路
怪他魂太重,命太轻
幸好还有人能让他第十九克拉的灵魂逃离张起灵的责任,像个孩子一样说【带我回家】
薛之谦在歌里唱:我怕太负责任的人,因为他随时会牺牲。后来想想这也是吴邪要一直跟着小哥的原因吧,粽子交给你,棺材交给你,我和胖子也交给你,小佛爷我不是黄蓉不会武功,记得保护好我哦!就是要让你做我跟班,就是看起来有面子,就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就是不能再让你一个人,我们陪你啊,你独自走过多少风霜才遇见可以背靠背交付性命的朋友。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我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看着自己的手,淡淡道,“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我存在过一样,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吗?我有时候看着镜子,常常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张起灵
长白山的冬天很冷的,趁着八月回来吧
我带你回家,你笑一下好不好
【藏海花败,张起灵你回不回来】
【樱花又开,陆之昂你回不回来】
【玲珑骰子安红豆】
然
野望
一泓悲
热血贯喉
强说着忧愁
真正的布局者
没有任何的同谋
如果找不到牧羊人
就只好攻击他们的羊
雾中的我就是他们的羊
孤身穿梭在没有神的过往
听你说清澈双眼,善良如许
十年后才见我天真沦丧一身伤
墨脱后来的故事,三叔不肯告诉我们。投映在心上的黑山金殿,白雪红衣,全都漫过天空尽头的角落,被扬起的风马割成细碎的暗影----在西藏,吴邪已然有了和小哥一样落拓而优雅的背影,不知决绝的他们是否连影子爱人都要说再见,原谅我念念不忘。
因此原本无感的西藏,让我有了别样的感觉,阿里、普兰、墨脱,天祭、经筒、神殿、祭祀、祈愿、朝圣、朱哲琴顺手刻画时间的骨骸来唱西藏,没填词的歌里该有最繁盛的故事,我清楚知道自己羡慕的是信仰的味道。念念不忘的天真他们是否也这里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抑或借口。没有敌人的墨脱,吴邪才敢说是自己唯一的主场,可是那里也没有朋友。
墨菲定律说:所以可能会发生的事,都是必然会发生的。那是不是该释怀吴邪的改变?是不是该让他独自在沙海沉浮,不说心疼!被推上历史的舞台,掉进千年前铁面生的局里,主角还略带期待。
读时颠倒了《藏海花》和《沙海》的顺序,没有任何铺垫下,沙海再见吴邪时简直心绞痛2.0版。意料之外,却偏偏在情理之中。因为潘子走了,他说小三爷要往前走,不能往后退;胖子走了,他说他累了,有比冥器更喜欢的东西需要守护;闷油瓶走了,他说十年后再见。所以亲爱的天真,怎么办呢,还能二次方吗?亦步亦趋中三叔把“小佛爷”塑造成“邪帝”,我们张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才是小哥说过的历史的必然吧。三叔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们了,怪我太笨。
黑瞎子说:你遇到了你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你愿意放弃自己的一切去成全他。我们很庆幸着吴邪心底最温软的地方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会心疼自己的头发,会唱喜羊羊的主题曲,会说放下屠刀赚钱成佛。我开始心平气和的接受这样的吴邪,纵使他天真不再,十年狠戾。只是三叔太过老奸巨滑,看似无用的话却往往伤人软肋,黎簇他们听到一句“你们没吴老板以前好玩儿”不知道是否有人像我一样疯狂翻回以前的篇章,温习他的笑容。
吴老板,以前的你,还好吗?
「人的成长往往发生在不经意的时候,我并不愿意变成现在这样,但是,有些时候自己的决定还是会让自己大吃一惊。我不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我所应该面对的一切,而他们却以最深的城府揣测我的一切。变化的不是自己,而是旁人的眼光」----吴邪
【小邪,你照顾好天真哦,相信我所有人都会好的
【还好没有害死你】
「他忽然朝我笑了笑,道:“还好,我没有害死你……”」(ps前方高能)在以为自己快死的时候,他是真的释怀了吧,那些快要压倒他的使命,那些用不动声色的侧脸隐忍下去的痛楚,甚至那只背负着一切的麒麟也会腐烂在自己的胸膛,一肌一容,沧沙覆雪。
然后世间,
再无起灵。
可以说再见了吧。我也不是故意要死的嘛。那,我可以笑了吧----“还好我没有害死你,以后也没机会了,真好。真的……很好…”
这样说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胡思乱想到有些暧昧呢,我不是耽美控。只是觉得他们游走在生死边缘,所以对值得珍惜的人用尽了所有深情。
【你说我从未考虑过并肩与否,却不知我只是不想你陪我承受】
他们的感情,有人说是重如山脉的手足情,吴邪不是还被胖子怀疑是小哥亲生弟弟么;也有人义正言辞地把瓶邪gay化成爱情;我倒是颇无感,我觉得把这种感情归为友谊或爱情都未免太过牵强,他们做朋友少点缘分,做恋人差点天分。这种感情不需要太多猜度和揣摩,任何定义放在这种感情面前都显得肤浅,其实很简单:
如果你消失了,我一定一定会找到你;
如果你说会回来,我一定一定会等到你;
如果你忘记我了,我一定一定会让你再次对我说“带我回家”
毕竟铁三角是倒斗之列里最重情义的,他们也是段子手里倒斗倒的最好的!那些吐槽俏皮话看似无意之举,实则是贯穿盗笔的一个灵魂线索。除却这些话,你会发现这个故事其实挺悲的,吴邪身在风暴中心却根本不知道敌人是谁的痛苦,小哥知道自己要完成的使命,可却连使命本身都要从空白里重新找回。故事很简单,很悲伤,所以三叔大发慈悲的救了救我们,缓冲了痛楚传达的我们身上的力度。
完全笑破功的一次是在巴乃,“这老头好酷,难不成是瓶爸爸?”午夜回荡着惊悚的笑声,没东西爬我家窗户还真是说不过去。霍老太太给小哥跪下的时刻,胖子嘴边漏了一句:“不好,这老太太是只粽子”其实在我的脑补画面里,然后:小哥向天真和胖子挑了挑眉,一幅你俩弱爆了,我才是主角的表情,然后摆了摆架子,“平~身……”
三叔之所以为神,是因为他总能给我惊喜。云顶天宫篇小哥不是在吴邪眼前消失了几秒吗?深受《三体》毒害的我立刻心生:哇噻,四维空间泡呵,难不成小哥是三体使者,地球真心没救了……无情嘲笑了下自己的脑洞,但没想到我们的天真随后用空间折叠辩证了倒斗和量子力学的关系,天体物理系的学霸吗?
有人看解语花开,立世无痕;后来霓裳水秀,一纸戏文。台上一曲道尽三千情长,台下孑然一身独挑大梁。水袖飘摇,秀口开合间,唱着身不由己。
有人墨镜下凛冽目光,痞笑不改一世张扬。
也有人一曲红高粱唱尽千古,他们说愿潘子来生不遇吴家人,而我念情义妄深,纵使来生,是否真能疏离成路人?
怕是无邪仍在,你我不复天真。
洋洋洒洒数千字,诉诸我的泱泱四季。我写了一些日子,八一七将近,无论用什么方式,都是胖子那句话:我是真的真的喜欢啊
现在是冬天。
左耳该是发炎了,可还是轻轻挂上耳机,阵阵的疼,可还是想屏蔽外围的头疼。发誓是幼稚的事,可是我发誓,过了这段时间,我会对自己更好一点的。自己看了几遍写的东西,有的部分有些不舒服。于是就拿出来改改,原本四千字的读后删删剪剪变成了三千字,总觉得自己罗嗦。朋友拿自己的文章给我看,最后我指最喜欢的四个字给她看:不做赘述。
半年,足够颠覆一个信仰,失落一个人的希望,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更何况是对一个系列的书的感怀。其余在此不做赘述。
还记得刚刚看完整个盗笔系列的书时那种窒息的感觉,非三叔书迷者不可体会那种在天坑里无边无际的往下掉的绝望,以及初见邪帝黑化时候的心疼。现在有很大不同了,虽说还是叫嚷着要三叔填坑,但心里有一个更真切的声音在说:有些坑,不填得好!不论那扇青铜门后世界的终极到底是什么,都是不可能让每一个书迷满意的。他们说三叔只是往以前的坑里撒了点土,转头挖了一个更大的坑。我只想说:三叔你挖吧挖吧,我代表兰翔封你做名誉教授。因为看过《钓王》后发现----不挖坑的三叔我是不习惯的!就这么矫情地求智商被碾压,情商被虐的满足感。
而关于他,竟从难以置信的难过逐日发展到今日难以自拔的痴迷----对吴邪,一点点血腥味衬的他在那十年里自毁性格越发迷人。在藏海去墨脱路上,他随时准备粉身碎骨时,三叔是这样描绘的:在做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后,他对待自己也格外出格起来。说实话,我喜欢这种【出格】,我想象着他那种孤独但掌握一切的眼神,就像马克·吐温说得:玩弄自己悲伤会带来一种快感!我极享受这种感觉,在没看到他如此贴切的描绘之前,算是无师自通,且极其擅长啦。就像他说自己在亦步亦趋间开始理解潘子的自毁倾向,而我,也在这段长大的时间里一点点改变。可能是隐性之下,不被谁深刻的感受。也是由此我想问一个人一个问号?我是像以前的他,悲观和逃避;我也像后来的他,偏激且疯狂;我也总是像他在十年之初的前五年,躲在哪里,像一只把头插进沙子里的鸵鸟一样逃避任何事情,拒绝任何好意或挑衅,警告任何尝试走近一点、想看我怀里东西的人,欺骗或者安慰着自己度过那么一段时间。然后妄图有风度地问自己:还要面对的哦?
是的哦。
【自毁】真的好喜欢这个词!我变太多了,但我想更可能是原本的隐性性格在这种环境下被强化放大了吧,被吞噬!一点一点的消磨自己,消费自己,消化自己。面不改色的坐在火堆旁看着火里惊恐万状,落拓狼狈的人剧痛万分的哭叫声,似乎呻吟说救救她。救你?哈,我满意的闭上眼享受因剧痛而扭曲的叫声,内心无比无比的舒畅。火里是谁的灰?我的!我的啊!那是我哦!你看看死得多干净,哈哈。我也很庆幸骨子里的自私压制着这种不太可爱的毁灭,至少它没让自己太过出格,希望我不要遇到会打破这种平衡的事,我还是很害怕的!
再聊起沙海里吴邪的时候,朋友说还是只剩心疼是吧?我机械地点了点头。其实不是啊,现在我喜欢这样的邪帝哦,很喜欢很喜欢。喜欢他在割下十七到伤疤时的嘴角,喜欢他在墨脱神庙前剃下的发丝,喜欢他每一处孤独的背影,孤独的步调,孤独的计划。
这么喜欢别人的孤独。
就此搁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