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辩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着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观念已经从从“吃得上”到“吃得好”转化,从不仅要吃得好,到还要吃得安全。
然而,当今社会,一些黑心的商家利欲熏心,为了博取眼前的利益,不惜在食物的原材料上作假,以次充好,甚至添加了许多添加剂和有害物质,“地沟油”“罂粟壳”“三聚氰胺”“瘦肉精”“皮革奶”“毒凉皮”···各种涉食品安全的新闻和案件令人触目惊心,甚至近在咫尺,已然威胁到我们“舌尖上的安全”了。
食品安全的问题是来源于道德的滑坡还是制度的缺失呢?
《资本论》中提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食品安全问题,究其原因,是不良商家的道德败坏,更是逐利心理所致。但要解决问题,仅靠道德的约束是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法律上的制约,制度上的严管,把不法的源头扼杀在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是提升行业的准入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要从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开始,将食品安全作为食品从业者的一道底线,从源头规范行业标准,进而提升食品从业者的资质。
其次是有效落实惩戒机制。要加强
惩戒的力度,要以《食品安全法》为法律基础,对违法食品安全的从业者要处以最严厉的处罚,建立“黑名单”,震慑抱有侥幸心理的不良商家。
三是要落实食品追溯制度。通过互联网技术,让每一样的食品都做到可溯源。看得见食品的路径,这不仅可以责任到人,还可以让消费者有迹可循,吃得放心。
四是加强监管的力度。尤其是在疫情仍未消除的当下,卫健委和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更需要对食品加强监管,特别是进口食品,要加强检查的力度,将隐患消除于忽微。
五是要拓展曝光投诉的渠道。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315热线,还要拓宽线上线上的投诉渠道,鼓励“随手拍”,让全民监督食品安全。
六是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让食品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表彰优秀,惩戒不良商贩,用“食品安全信用分”来引导食品安全正能量。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提出了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出发,最严肃的问责。”来落实立法上,奠定法律基础。惩戒上也加强了惩处力度,但是中国市场庞大,外卖蓬勃发展,还是存在一些监管的漏洞和短板。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不仅要靠国家制度的约束,相关部门的监管,更要靠全民行动,来为我们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道德和制度的双管齐下,国家社会部门和个人的多方合力,才能共同抵御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写在后面:
为什么我要写“每日一辩”?因为平时,如果面对一个问题,你无法说出个一二三四来,那不仅仅说明你对这个问题的知识储备不够,更是反映了你面对一个问题,所拥有的逻辑工具的匮乏。因此对一个辩题进行阐述,就是想通过这样的写作,来提升自己定义问题、寻找问题、解决问题的表达能力,进而“零秒思考”,提升逻辑思维能能力。对比我自己的思索和别人的角度中,找差距,知不足。
对这篇文章来说,对比我能想到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做了更详细全面的说明,首先是提到:“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这个总则就非常凝练地把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的大方向概述出来,每一个字都是非常严谨的。
接着说明了适用对象。
我能想到的对象就只有生产经营者,可是如何分类,并没有一个明晰的方向,在《食品安全法》中就说的很明白,法律的使用对象是: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包装材料和生产工具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使用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贮存和运输——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管理者——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六个方面涵盖了食品生产、包装、运输、监管的方方面面,除了消费者外,基本市涵盖了所有的主体。平常,你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能否把问题相关的对象罗列出来?
因此,分析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要找出所有涉及该问题的主体,从直接到间接,从宏观到微观,可以穷举,然后合并同类项。
在2019年10月1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一章总则中也提到,食品安全相关的主体有:
1.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2.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健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5.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
6.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7.新闻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8.基础研究:鼓励和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9.对农药严格管理: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这九个主体,从国家到监管部门,从社会组织到科研机构,从新闻媒体到消费者,把食品安全涉及到的监管方都呈现出来。
确立了相关主体,接着就可以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特殊食品、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逐一进行说明。
法律是严谨的,可是还是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修订。
以前看到密密麻麻的法律就开始头疼,可是如果把自己放在法律的制定者的角度出发,就知道在起草法律的时候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横向比较、纵向延伸,要把可以想象的漏洞都呈现出来,然后用一个指导性、规范性的文字织成一张网,把这些漏洞一一补上,这样看来,法律就非常有意思了。它的内在逻辑和一个国家的文化也是息息相关。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法律,同样是讲食品安全,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样一想,写这样的文章就太有意思了。
每日一辩,我要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