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明明是三岳把人掰弯了,怎么会说是三岳被珺曼拿下呢,不合常理。”
是的,就是这么不合常理。
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恋爱本就被世人诟病,在世人看来,其本身就是不合常理的,这么说我被珺曼拿下又有什么需要合常理的呢?
况且,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合常理与不合常理,其判断标准,不过是在人的内心。人心偏向哪边,那边就是合常理或不合常理的。
从初见她到现在,我的心态在逐渐发生变化。
从这个女孩有点特别,到这个女孩对我很好值得相交,再到对这个女孩动心,一切都是循序渐进的。
我本身也是那种不吃窝边草的人,和珺曼相知的半年,我也曾追过别的女孩,和别的女孩暧昧过,这并不是因为我寂寞空虚冷,也不是因为我忍受不了别人的秀恩爱而想摆脱单身才那样做,而是因为我是个人,有血有肉的人。
每个人的生活都由一天一天构成,在无聊的时候,会出去拈花,会出去惹草。
这是身为一个人的本性。
由于本性难移,人总会犯很多错误,也是因为这些错误,人才会有许多难过的经历。
在珺曼看来我是个有故事的人,确实,她说的对。
没有过去的经历入墨,也不会有栩栩如生的图画,即不会有现在的我。
我对爱情的观点一直是“不将就”,但是,珺曼,这个女孩,教会了我:
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并不是说对方的缺点会转化成优点,而是你愿意陪着对方一起去改正它,让双方都成长成最美好的自己。
这既是将就也是不将就。
说被她拿下,就体现在这里。她改变了我某些观点,改变了我某些原则,我还是我,但也不全是我。
我曾经信奉一见钟情才有爱情,日久生的情不叫情,叫习惯。
我曾经会做这种梦,梦见我和某个女孩在波拉波拉岛一见钟情,我们在色彩如梦幻般的蓝色泻湖游泳拥吻,在沙滩细致、洁白如雪的岸上嬉戏打闹,在偶有微风轻拂,明亮的阳光照耀的热带天堂举办了婚礼,她是我的新娘,我是她的新郎,也是她的新娘。
诚然,一见钟情很美好。
但是,生活很现实,日子需要细水长流,感情也是。
日久生的情也是爱情。
这并不是说,我和珺曼的日久生情打破了我的幻想,而是,这些,在未来的某天,我想和她一起去做。
这个女孩被我拿下的同时,我也被她拿下。
为了她,也为了自己能够正大光明的向父母介绍我的爱人,我会努力提高我的成绩,和她肩并肩,一起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我的家庭是不允许我有一个女朋友的。
在母亲的传统观念里,两个女孩在一起没有前途。大部分母亲都认为,男孩和女孩的结合才符合世人的观念,世上也没有一种爱情叫女孩和女孩。
未来是曲折的,我告诉她:“如果要出柜,就在二十五六岁的时候吧。那个时候,经济已经独立,我们也有权说出心里话了。
但是,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因为一些未知的原因,我们分道扬镳,但请不要难过,至少,我们曾拥抱过这个世界,尽管我的世界很小,只有亲人友人和你,也拥有过和彼此在一起的最难忘、最美好的回忆。”
被珺曼拿下,心甘情愿,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