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乐"同行

感动我一生的是这片青葱的森林。

我的笨拙,我的愚钝,每天精疲力竭,却从沒止步,但还是脑子不跟着思路走。

苦读的代表是孙敬和苏秦,一个头悬梁,一个锥剌股。

这样“偏食的结果导致我营养不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呈畸形发展。

我身边的模范周老师,她在聊天,分析,感悟上,我们一直认为她都很厉害。她让我参考《金瓶梅》的感悟,我心里直范低估。在她的鼓励下。

这是“古今第一奇书"书牛荒淫的两性故事,有人把它当做黄书,人情冷暖,柴,米,油,盐,一点也不比名著《红楼梦》少,它展示]最世俗最原始的市井生活,一点,一滴,零零碎碎,饱含着脉脉生机。书中的情欲描写,也是实实在在的凡夫俗子之爱,爱的贪婪,爱的丑陋,极尽了最艳俗,最低傲的人情世情,这才是人生本来的样子。

周老师惊讶地说,真是没想到你的变化这么快,在她的肯定里,我也切实地感觉自身在提高。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用一句流行的名言来说就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海伦,凯勃)。确实如此,带着浓厚的兴趣去读书,确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因为有了兴趣,读书精力集中,心无杂念,感受深,记忆也牢,而且联想丰富,既沉醉其中,也就不以为苦,自然会多用时间,并且乐此不疲,流连忘返,始可深入。

每天的剽悍晨读来鞭策我成长,使我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自己,让思维明显提高。

《谈读书》可见兴趣并非凭空而来,也是可以培养的,这培养的途径就是″硬啃",先“苦"上一阵子。

然而林语堂却极不赞成"苦读",他在《论读书》中对苏秦锥刺股的做法批判道,“读书无兴趣,昏昏欲睡,拿锥子在股上刺一下,这愚不可当,接着指明利害,"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

林氏之言并非毫无道理,但他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这位"苦读"的代表苏秦最后并非一无所成,而是"终以酬壮志,功名传千古"了,“苦读"的另一位代表孙敬最终也学有所成。由此可见“苦读"并非要不得。

孙敬和苏秦的做法或不可取,但精神却值得学习。

对于有志于学的人来说,乐读固然好,苦读也没什么。"读书莫畏难"只要不是冥顽透顶的人,从"苦"中一定可以读出乐的。

粱启超所说,趣味总是慢慢的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

清晨,手捧《说话的魅力》仿佛看见刘墉,在我面前,说件新鲜事给你听。

手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这种成长就好比我人生中的一艘小船,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也会遇到汹涌澎湃的海浪,但我的成长之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那又怎样,对我而言酸甜苦辣咸,样样都有,不愧是我的精神支柱。

(林语堂《论读书》这样读书好处虽多,但也有弊端。

胡适"幼时酷嗜小说,后来回忆说,“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害佘不浅″。

《胡适留学日记》可见读书全凭兴趣,不加选择是不行的。

鲁迅早有论述,先前的文学青年,往往厌恶数学,理化,史地,生物,以为这些都无足轻重,后来变成连尝识也没有,研究文学固然不明白,自己做起文章来也糊涂,所以不要放开科学,一味钻在文学里。

《致颜黎明》既要读自己“厌恶"的书,当然觉得“苦"(这“苦”虽和孙敬,苏秦之“苦"有所不同,但也当属“苦读″应有之义),如果不放弃,“苦"上一阵子,自然会有收获。

朱光潜谈及有志于做学问的人说,看很枯燥的书也必须咬定牙关去硬啃,久了自然啃出滋味来。

在每年的植树节,我们都要选一些大树移载到新建的公园里。周围的人意论纷纷。李姐说,没有这次移载,它不会被人赏识的,要被人赏识,就要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只有被人赏识,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能轻意改变环境,但可以通过环境改变自己,只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发出自己的光芒。

诗人李白,他改变不了社会,只能改变自己,他只能寄情山水,借酒消愁,通过诗歌抒发自己的满腔热血,通过改变自巳,给后人留下了经曲。虽然在当时的社会里,没有发挥才能,但他为后人献上了文化大餐。

书中有一段话让我感动不己,有心的地方就会有发现,有发现的地方就会有欣赏,阳光普照大地温暖每一个人,决定幸福心态应该是阳光般的。

来到剽悍猫叔的武台,虽然武艺不精,但我苦啃,吸吮你的气息,踩着你的样子,淳朴,忠厚,善良,不显不露,对工作一私不苟,这种成熟的美,自然昭示出,无须声张的厚实。

剽悍读书营的朋友们,如果有来生,我希望第一个遇见的是您们。

徐志摩说,人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拥有,甚至不求您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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