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甜小姐
01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爱情话题,评论区炸开了锅,一群有故事的女同学在下面挨个儿诉断肠,每一个都像喝醉的姿态,叫嚷着向陌生人寻求一个答案,看的人不忍直视,好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往情深,都免不了被辜负的命运。
仔细翻阅了两页,大致都是类似的问题:
“我爱了他这么久了,为什么他还是不爱我,我到底哪里不好?”
“只要他能回到我身边,我可以改,我怎样都行。”
“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活不下去,我会死的知道吗?”
这些评论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浓郁的一厢情愿,很显然,一方在竭力的挽留,另一方已经转身走掉,割断了和这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爱的人很费力,被爱的人很吃力。
最后,被爱的人抽身走掉,爱的人依旧执着如一,变本加厉的折磨自己,搞得生活乌烟瘴气,把自己折磨的像个爱情奴隶,得不到放逐,免不了酷刑。
02
我知道,你也有类似的经历,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候,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无辜邂逅了一个特别的人,他和身边朝夕相处的人不同,他像一束光迅速的照进你心里,那些贫瘠的土壤,因为这束阳光渐渐肥沃,生出了嫩芽,开出了花蕾,这个人像毒瘾侵蚀了你的五脏六腑,灌进了你的脑海和睡梦,你好像变了个人,莫名其妙的敏感,不由控制的走神,以前讨厌的事情一旦侵染上他的气息,你都变得柔软而亲昵,因为你真的很喜欢他。
喜欢到不知所措,喜欢到不能自已,你渴慕和他在一起,把他计划在你的未来里,你甚至拼命的追逐,可他依旧不为所动,冰冷拒绝。
有人说,喜欢你是我的权利,与你无关,我觉得这句话好自私,好狭隘。
哪一种喜欢能和对方无关,他不喜欢你,你的喜欢就是麻烦,是累赘,是每天不得不逃避的灾难,你懂吗?
过年的时候,偶遇了初中时候的一个男同学,多年不见,他却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我,他热情高涨的向我逐一介绍以前的同学,我也有点兴奋,便和他们聊得热闹。
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用笔敲我脑袋的捣蛋鬼了,显然成熟了许多,我们说起过去事情,他嘲讽自己,你说我以前眼光怎么那么差呢?竟然看上她。
我笑着戳戳他,要是回到过去,重来一遍,你还会看上她的。
他口中的那个她是一个皮肤白皙,长相普通的姑娘,初中的时候,有段时间是我的同桌,那个男生是我的后桌,某天早上开始,他的眼神突然围绕着她转,各种恶作剧上演,和没完没了的献殷勤,我们都看在眼里,谁也不想揭穿,那时候的喜欢都是藏着掖着,打死都不肯承认的事情,却又免不了暗地里春潮荡漾。
男生会在女生进教室前的一秒钟拼命的敲我脑袋,拜托我和他换座位,每次当他满心欢喜的坐在我的座位上,等到的都是她面无表情的拎起书就和别人换座位,但他依旧不肯放弃,照理每天求我和他换座位,女生也私下认真的叮嘱我,千万不要和他换座位,真的不喜欢那个人。
所以,那段时间,我成了一个屏障,横穿在他们之间,阻隔了两人的距离。
多年后再见,男生显然已被社会打磨的稳重了许多,他笑着说,现在看她真的太一般了,我那时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因为多年后的一天,他们在街上偶遇,男生西装革履,谈吐斯文,女生还是当年那一副简单粗暴的形象,怀里多了一个孩子,走路依旧很扭捏,说话还是那么不着边际。
男生仔细端详了半天,在心里暗自谴责自己当初的眼光,真是糟糕透了。
他喜欢她,喜欢了五年,费尽心思的讨好她,哄她开心,努力的想要挤进她的世界,结果总是遭到接连不断的一盆冷水,直到她有了男朋友,他直到自己没戏了,却依旧守在她身边,那个不远不近的位置,默默地喜欢着,一晃就是五年,高二结束的时候,他退学了,他们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
喜欢她,他和别人打过架,逃过课,甚至顶撞过老师,都是为了喜欢她。他说,我那时候以为会喜欢她一辈子,觉得她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儿,可是,现在早都不喜欢了,后来我发现,漂亮的姑娘太多了,她也不过如此,并不漂亮,也不优秀,可我那时候就是中了邪。
你曾经用力的喜欢过的人,现在都会成为你茶余饭后消遣的笑话,你现在努力爱着的人,很久后的将来,都是你信手拈来的一个过客,谈及他,你只是轻轻一抹,云淡风轻。
03
喜欢的时候,都是带着一颗饱满的心,不藏不掩的付出,因为人都是自私的,爱的终极目标是拥有,所以,那时候对你的好,都是真的。
因为总是渴望得到对方全部的爱和心意,希望住在他心里,喜欢超出了限度,人就变得面目全非,太想得到而忽视了对方的感受,当他承受不住这份超额的爱时,再冷漠的人,早晚也会拒绝。
侯小姐是我认识的人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个,人生的并不出众,身材一般,微微一笑,性感的嘴唇自然上扬,两个深深地梨涡印在肉嘟嘟的脸颊上,像个小兔子,超可爱。
七年前,侯小姐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遇到了一个冰坨子——任先生。
任先生慢热,不苟言笑,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但他依旧抓住了侯小姐的心。彪悍的侯小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悄悄的将任先生藏进了心里,她总是暗地里打听他的一切消息,很快这件事就传的沸沸扬扬,冰冷的任先生自然也知晓了这个消息。
侯小姐在大伙儿的蛊惑下大胆的当众示爱任先生,不幸却遭到任先生的果断拒绝,他说完转身走掉,扔下侯小姐一个人在原地尴尬的收拾残局。
侯小姐觉得,失败是成功之母,他拒绝是因为他不了解她的好,只要她用心对他好,总有一天,他会感动的。
天真可爱的女汉子使劲了浑身解数靠近冰坨子,捧着自己温暖的心脏试图去融化任先生那块坚冰,努力的迎合,不懈的讨好,甚至无微不至的关照,最后得到的,却是一句,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以后别再烦我了。
侯小姐像个失魂的疯子,举着一瓶酒大口大口的往下灌,她的脸上眼泪混淆着酒精,撕心裂肺的呐喊着,我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他还是不喜欢我?
她拉着朋友的手,抽泣的说,没有他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会死的你知道么,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可他怎么就看不上我呢?
自那以后,活蹦乱跳的侯小姐彻底变成了沉默寡言的侯小姐,她总是一个人做事情,静下来就捧着一杯水发呆,回头看她的时候,只见她在轻轻擦拭眼角的伤心,我想,这个姑娘是真的伤了心。
那段伤心的时间持续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侯小姐总是魂不守舍的躲在自己的小世界,害怕安慰,恐惧关心,她喜欢晚上躲进酒吧里大口大口的往胃里灌酒精,借着微醺嘶吼着心中的苦闷,和对任先生的喜欢,白天哭的稀里哗啦。
侯小姐说自己是个不起眼的小石子,没有什么大的理想,最大的理想就是嫁给任先生,可惜,这个梦想终究化为了泡沫。
七年后,再见侯小姐是在一个亲戚家,她纤瘦了许多,手里牵着两个小孩子,身边站着一个胖乎乎的男人,对她言听计从。
侯小姐说,我那时候爱的人,以为没有他我活不了,我想我会一直爱他,七年了,没有他我还是活的好好的,我遇到了爱我的人,有了好的生活,爱了七年,现在不爱了。
你总要在一个人身上花费了爱,透支了时间,最后才会将他封锁在心里,化为灰烬,你也会遇见另一个人,之前受到的伤害和委屈都会被安抚,你会明白,原来没有他你不会死,还会活的好好的,时间会让你知道,每一种爱都有期限,我们终究要为自己勇敢的向前。
04
看过一句话这样写:如果有一天你穿上西装成为别人的新郎,我会闭口不提曾经的疯狂;如果有一天我穿上跟婚纱成为别人的新娘,你依然是我最初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权利,也有被爱的时候,无论你是谁,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你此生所爱,不管你是谁,总有一个人在深深地爱你,我们都渴慕两情相悦的爱情,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了,如果有天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你,这是最幸运的事。
但很抱歉,再遇见爱情之前,我们都会有一段不开心的日子,都会喜欢一个爱而不得的人,折磨过,纠缠过,颓废过,还是忘不掉。
顾蓝歌说过,喜欢一个人很久了,就觉得那个人已经和自己搞过对象了。
既然忘不掉,割不断,那就把他留在心里,别勉强自己刻意的忘记,努力的抹掉,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
有句话说得好:我一直强行把一些东西送给你,我从没问过你想不想要,我只知道这些我从不给别人。
我们都错了,爱的时候就是全盘托出,恨不得把一切都给他,却从来没有顾及他的感受,只觉得你喜欢他,从未想过,他是否喜欢你。
每一种喜欢都是有期限的,爱的再深都会有枯竭的那一天,因为我们都是有欲有求的凡人,没有一种喜欢是不求回应的,爱的终极目标是拥有,既然得不到,也终究会忘掉。
当初觉得非他不可,口口声声的说,没有他你活不了,你会死的,但是,相信我,当初很喜欢的人,也会在以后的某一天彻底淡出你的世界,提及他,你不会脸红心跳,也不会心口作痛,他总会成为路人,走过你人生的某一个站点。
后来的你,没有他你不会死,还会比原来活的更好,因为每一种喜欢都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