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再写呢!因为第一篇被简书和谐了!
我第一反应是喷!连理由都不给一个就封了。第二反应是重看了一波!然后陷入了思考!某些地方确实应该再斟酌斟酌!毛姆的私人八卦,以及某些言论的盖棺定论。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读一本书喜欢去了解作者,我喜欢那种带着对作者的认识来读,因为自己写小说喜欢把自己写进去。所以我才会知道很多毛姆的八卦!所以当我看到他恶毒的描写一个女人时我就会八卦,这货肯定是对自己遇到一个糟糕女人的发泄。如果简书连这也要禁止,那我能说什么,最近我不是药神连天价药都揭露了,你还怕别人知道毛姆的婚姻很糟糕吗?难道还怕别人知道毛姆是有一点儿出柜倾向的吗?
读书前我们先了解一个人,我还是很谨慎的说又是我自己的臆测,毛姆不承认这个人是这本书的原型的。可是我们先看看保罗高更的人生再来读这本书好吗?
早年在海轮上工作,后来到法国海军中服务,23岁当上了股票经纪人,收入丰厚还娶了一位漂亮的丹麦姑娘为妻。在自己的绘画天赋召唤之下,35岁时辞去了银行的职务致力于绘画,38岁时与家庭断绝了关系,过着孤独的生活,然后卷入了印象主义的天地。一直到49岁的画展前,他精力充沛画了很多画。然而画展却碰了他一鼻子灰!正当他灰心丧气时好运来啦!他继承了一笔遗产然后去了大溪地也就是塔希提画画,只不过毕竟无源之水终将枯竭!当他穷困潦倒连颜料都买不起时,他的女儿也早逝啦!他还身患梅毒,那个年代是无解救的脏病。然后他画了一幅画《我们从哪儿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儿去?》他画完就自杀了!虽然最后自杀未遂,最终却也抵不过病痛,死后碑上一个字都没写。
再来看这本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
股票经济人,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有儿子有女儿,妻子是当时社会有教养有知识的典范。他却抛弃了这一切去学画画,过着朝圣者一般的日子,贫穷孤独而又无所畏惧。然后默默无名,除了德克发现了他的天赋再也没人发现!然后疾病光临穷光蛋,上帝德克却救了他回来,他却绿了人家,害女人自杀,最后跑去塔希提,流浪着遇到各种有趣的人和事,找到安定的生活,可是麻风却光临了他。他只能再上帝给予的有限时间里疯狂的作画。到临死时总算完成了自己内心想要的画!一切都结束了。人该死了,画也应该烧掉。
我们再聊个八卦,高更去塔希提前和梵高在一起,然后梵高丢掉了耳朵,七个月后一个人孤零零的扣响了冰冷的手枪,结束了自己!有传言是因为高更抢了梵高喜欢的一个妓女,激怒了梵高然后和他决斗,高更失手削掉了梵高的耳朵!当然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无从佐证,梵高死了,没告诉我们他为什么会失去耳朵……可是看看斯特里克兰,抢了德克的媳妇儿和画室,然后还害得别人自杀。这儿是不是有一点儿巧合和相似!
读这本书的感觉是,朝圣者一旦决定上路,风雨难阻,就像西游记哪怕明知道会磨难重重也会一路西行。
而朝圣者不应当只是宗教徒的名词,斯特里克兰也是。他要去的只是不是圣地,而是理想。这种理想被唤醒后犹如魔咒,如果不完成他,不追求他,就会生不如死。
我知道现实中没多少这种人,可是每个人内心却有过这种渴望。我们不可否认斯特里克兰是个伟大的理想家,但实打实是个生活中的人渣。放弃家庭,抛妻弃子,忘恩负义,夺人所爱。
我们应该有更好的选择!兼容的选择!追求理想不一定需要抛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