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如果在阅读之时无法牵动联想和想象,那么不是书的失败,而是读者的失败。所谓的阅读递进,更应该是联想和想象的同步提升。正如我们打开一本书,往往是在两本或是更多的书籍中出出入入。尤其是在一些著作的细枝末节处,更容易引发想象的滔天巨浪翻滚而来。
《阿拉伯的劳伦斯》已经阅读行进至尾声了。在经历战斗之后,劳伦斯呈现给观众的是一个极度疲倦、频临崩溃的样子。在一些独处的时光里,劳伦斯的面无表情不代表其内心的平静。正如在劳伦斯在大马士革战斗之间告假返回英国,按照他母亲的说法:“劳伦斯常常在早餐之后和午餐之前,面无表情的长时间枯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一动不动,目光呆若木鸡一般。”
在整个阿拉伯起义过程中,劳伦斯描述他自己的情绪低落和精神奔溃不止一次。巨大的压力让这个韧性超过常人的人也会一次又一次走进黑暗的内心。亚喀巴战役为劳伦斯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但是随着战事的推进,战争残酷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会改变劳伦斯。这一点,无论是《阿拉伯的劳伦斯》和《智慧七柱》中都有描述,劳伦斯面对各种各样的死亡已经不再具备多余的耐心了。他自己建立的私人护卫武装曾有60余人之多,但等到阿拉伯起义战争结束后,这批护卫人员中活下来的没有几个。当劳伦斯在沙漠峡谷中用自己的手枪处理阿拉伯战士之间的私仇时,杀戮就不可避免了。这一点劳伦斯不是没有准备,只是这种杀戮来的太多了。
劳伦斯在这场战争结束后的表现,用现在的方法来看,他或多或少都患上了“战争创伤后遗症”。
我喜欢劳伦斯笔下所描述的沙漠,在阅读《智慧七柱》时读者会常常被这样的文字所迷惑。劳伦斯在观测沙漠壮丽景色的时候,绝不会轻易停下笔来。而这样的景色描写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会让读者走入一种误区,那就是在劳伦斯口中,那辽阔的沙漠中有着动人心魄的美。而这渲染的美,多少会抵消读者在阅读《智慧七柱》时对于杀戮的认识。
最基本的事实是,哪有不死人的战争。更何况在劳伦斯的笔下和《阿拉伯的劳伦斯》的笔下,在阿拉伯起义的过程中,这些贝都因战士代表着停留在中世纪的生活。所以常常可以看到溃不成军的军队,劫掠成性的军队,复仇成性的军队。而劳伦斯的成功之处在于,他深深的了解了这一点并且利用了这一点。而对于当时的英法美德等帝国而言,这些阿拉伯战士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就是这些战士,从沙漠的各个角落中走出来,骑着骆驼穿行在沙漠中,出其不意的出现,一闪即逝的消散。
人据说是唯一一种会对杀戮会产生快感的生物,用更为浅显的说法就是“杀红了眼”。在阅读《智慧七柱》时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劳伦斯曾经讲过这一片广袤荒芜的沙漠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有主人的。任何不经意的冒犯都会来带想象不到的后果。这句话绝非虚言。更何况沙漠部族中复杂的氏族关系和血海世仇等内容。对于身处在1916年的劳伦斯而言,他要面对的可能还是停留在十五六世纪的沙漠部族,尽管他们的手上已经握有步枪了。在沙漠中的生活规则不是1916年,而可能是1516年的。这一点也是《阿拉伯的劳伦斯》所深刻认识到的。
相比较而言,2018年距离1916年也无非只有一百多年的时间间隔,但是我们依然不敢确定现在所有的人都身处在我们自认为的时间之中,我们对于中世纪的理解更多的是基于历史资料留下来的残骸上,我们也只能评价那曾是一个黑暗和残酷的时代。但至于有多残酷和黑暗,可能我们的想象力都过于贫瘠了。
对于正如一点在《BBC世界史》和《人类简史》这两本书中都有针对人类文明的一番唏嘘,不得不说,人类的文明真乃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奇迹。在历经无数次的摧残和杀戮之后,人类文明依然可以得到延续和繁衍、传承。这恐怕是让人类最引以为豪的事情之一了。人类的文明相当脆弱,不论是史前文明还是我们当今的文明,都仍然处在一个非常脆弱的状态。文明是与野蛮对应的,当从智人走出丛林开始计算,到现如今的世界,人类的文明在逐渐脱离“丛林属性”上还是有点踉跄。在野蛮面前,文明自身的束缚在某种程度上显得有些无力。
当然我们不能保证文明会一直保持文明的想象,有时我们自认为的文明也会成为野蛮的化身,从而吞噬我们自己。从1916年以来的世界,我们得承认战争发生的数量及规模正在逐步减少,但不等于没有。况且人类现在手中已经拥有了足够毁灭自己的武器。人类的文明也同样不能保证人类的理性会一直战胜人类固有的野蛮本性。
事实上,我们得承认我们是与野蛮共居这个世上的。这个世界为文明留下了空间,也同时为野蛮留下了巢穴。
历史就是以这样矛盾的形式展示给我们看的。在《阿拉伯的劳伦斯》中一直存在着对于“矛盾”的具体显示,这些矛盾可能是劳伦斯内心的纠结,也可能是参与各方各自所打的小算盘,也同样是杀戮和保全同时进行的事件。当我们阅读这样的作品时,就首先得承认这才是历史本来的面目,它从来不尝试解释这一切为了什么,它只是说明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当我们翻阅这些历史记述时,无不为历史的大概率所折服。
它,怎么就那么巧呢?
用巧合和机遇只能阐述部分的事实,大部分的事实都是无数的人共同参与的,却将历史推向同一个结果跟前。这一点就像劳伦斯,他在阿拉伯战场上用尽了全力,在最后却发现最无力的只是他自己。
我不知道劳伦斯在自家餐桌前枯坐时会想些什么?我只知道《智慧七柱》这本书曾经有好几个版本。而且这本书中用了劳伦斯最喜欢的一种英文字体印刷,其中的大部分配图都是出自他的手。这本长达650页的个人传记私人出版物作品流传于世的并不多,而且据我之前搜集的资料有报道说,劳伦斯自己出钱印刷的《智慧七柱》在藏书市场上收藏价格已经高达数万英镑。
我对于阅读《智慧七柱》这本书最直接的体会就是:这是一本经过精心内容设计的书籍。这种感觉就是来自这本书的文本内容。过于绚丽的文字往往经过无数次内心的审视才可以写出来的。这一点在《阿拉伯的劳伦斯》也有同样的认识。至于哪一个更贴近劳伦斯,在于读者的选择。
我想,不管是阿拉伯的劳伦斯,还是劳伦斯,我都要暂时告一段落了。我最后想说明的还是一个基本情况,阿拉伯的劳伦斯和劳伦斯不是同一个人!
离开了沙漠的劳伦斯,就像被剪了头发的参孙。与路人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