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接地气的日子里教会我的

前几天上班途经的城郊村里有集市了,土话叫“赶会”,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河南才是这么个叫法。

骑着车慢慢的穿过散漫的人群和经营品类众多的摊位,还价声和叫卖声此起彼伏,我把耳机里的声音掐掉,漫不经心的吸收着这种声音的力量。

赶会的人大多三五成群,妇女居多,带着不大的孩子,她们如采蜜一般在一个个摊位间来来去去,任由身边的孩子好奇的四处串门,不大一会再转过头来骂骂咧咧的喊着孩子的小名。不论年龄,饱和度高的颜色是她们的偏爱,性冷淡风似乎并不能引起她们的兴趣,也许是因为当她们走在灰尘漫天的路上时那样的黑白灰并不能凸显出她们的美。另一有趣的现象是,最近两年的时尚圈刮起了讨好中国的风气,奇怪的是,那些动不动就五位数以上的奢侈品竟与这些妇女掂着的红色塑料袋里的设计如出自一位设计师之手,甚至还是前几年拎回家磨出了毛球的那一款。

从记事开始,就跟着父母摆过“地摊”,那时才算是真正的地摊吧,从一块长长的用床单缝起来的床单布到透明的防雨塑料布,再到长出了一节节钢架腿的木板,随着我身高的增长爸妈的地摊也慢慢从地上变到了半腰处。现在想想,家里的摊位永远不是周围小摊里最热闹的,但一定是最长的,因为要时刻保证每一本书能让有缘分的人寻的到它。因为卖的是书,光源定是必不可少的了,比不上吃的一般,即使看不清是甜面酱还是芝麻酱都可用香味找得到,书,总是要有光的。晃的人睁不开眼的日光,昏暗的看不清错别字的路灯光,从别人店里借来的带着长长的插线板的光,还有科技发展结晶的来自电动车电瓶转换器的光。只不过每天搬电动车电瓶真的是最能检测身体素质的项目,那些去健身房做硬拉的大可以到民间试试,没有手套没有护腰可以搬起来就跑的叔叔阿姨真的不少。

摆地摊这个词好像贯穿了我十几年的周末和假期,爸妈将这项活动变成了集亲子互动现场教学和体验人生于一体的最佳课堂。记忆里的很多片段都与这个词有关,小学跟老爸吵架赌气从摆摊的大学独自一人走了两个小时回家,老妈说本来含着委屈泪水的我一路走着玩着,她追回家见到我时自己已经消气了。初中时自己在摊位上和来检查的保卫处的大人们大吵了一架,引得后来老妈去办公室赔礼道歉时被调侃说你家闺女怎么那么厉害。高中的寒假总被老妈丢来一三轮车的杂志扔到路口独自锻炼,美其名曰挣得钱刨去成本都可以留作零花钱,其实第一天一大早开的第一张就被一张假的大毛爷爷虐的体无完肤。

上学时觉得怎么那么长的一天时光在摆摊时似乎跑的快了许多。没有路人来光顾时,我会抱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起来,自己偏爱太阳光强的地方,即使在夏天晒的头晕,总觉得自己的摊位比那些阴影处的相比更耀眼了些。有客人光顾时我也不会说的太多,任他们是攥着零花钱只舍得买旁边里脊肉饼也不舍得买那本在眼眶里犹豫了许久的书的初中生,还是匆忙赶火车途中猛然停下来寻找打发漫长无聊路途读物的背包客,是将自行车支起来细细品味一言不发最后抱起一摞书心满意足远去的眼镜男,还是一手架着刚放学孩子的书包和画版一手翻看刚叫我递过去的水彩画集的父亲,我都只会安静的等待他们向我询价的时刻。有时会有人在看到花花绿绿的封面和似懂非懂的书名后抬起头带着期待问我,哪本书好看呢。我的回答并不能终结他们的选择恐惧症,我只会说,我也不知道你会喜欢哪本,每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这是实话,因为我并没有读过想象中的那么多的书,自己都未读过的书并没有资格向别人说它好或是不好,甚至读过后也并没有拥有这项权利。在这仅仅一小车的书中,就会发生前一分钟有人向旁边的朋友说这本书我看过不好看,下一分钟就有人开心的视如珍宝般把它带走的故事,没读过的我更不要说可以给别人的选择天平的某一边增加一点点的砝码了。听到的最开心的一句话是,居然有这本?!原本仅是路过撇上了一眼便停下来带着怀疑的翻开某一本之后惊讶的自言自语,却最令我欣喜和自豪。之后我便暗自窃喜的报出令他更为惊讶的低价。当他带着满意的微笑和书走后,在窃喜以下的小小遗憾却会浮上来,因为这小小的一车书大多是出版社处理的多年陈货,被这样带走的大都是过期的杂志或是销量不好的积压品。这本书在最光鲜的时刻或是因价格令喜爱的人望而却步或是因小众而没有机会与想拥有的人遇见。而在不知多少日子之后,在这个车水马龙的路口,惊鸿一瞥闪出积满灰尘的光芒,与本该注定却一直错过的恋人相见。希望与她沉浸在热恋中的人儿们,不会因捡便宜一般的低价惊喜后快速的褪去对她的珍视。 

常常在得知爸妈是开书店之后被人调侃道出自书香门第,我便接下去自嘲道,那我应该是大家闺秀呀,不该是你现在见到的女屌丝呢。想想也真是奇怪,国人的阅读习惯在全世界民族里快成了倒数,倒是所有人都在生活中对与书有关的一切抱有莫名崇高的幻想和情怀,仿佛书不是一件日用品,而是件奢侈品,挣扎在生活的水深火热之中的寻常人不得触碰一般。可我知道书其实并不高高在上,租言情武打小说的有家庭妇女和打工仔,带走过期杂志和励志故事集的有上班族和退休干部,买大学课本和考试教辅的有大学生和想要有新开始的中年人,我家的书店也从不高高在上,从街边的门面房到随时拆迁的活动板房,从每天搬来搬去的流动小贩到高校商业街里挤满自制书架的一隅之地,从来,都只是爸妈的营生。问起他们干嘛要辞掉当初的铁饭碗而选择这并不赚钱的纸饭碗时,老妈说因为老爸爱看书,老爸说想在我出生以后随时有书可看。可是啊,总觉得还是让他们失望了,做不了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只能说自己不至于流落到无知野蛮的田地罢了。

不过也很喜欢这样接地气的自己,像喜欢那接地气的地摊集市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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