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记得昨天,那个夏天,微风吹过的一瞬间,似乎吹翻一切。——林俊杰《被风吹过的夏天》
【一】
夏小白的外号其实是小白,但阿文总是嘲笑她小白像是一只狗的名字,于是给她取了另外的一个更文艺的名字:夏夏,然后一喊就喊了十三年。
初中的时候,阿文是班长,小白是语文课代表,一个是班主任的左膀右臂,一个是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们都是老师眼里的“黄金搭档”,常常是阿文站在讲台上,气势如虹地管着课堂纪律,小白在台下咄咄逼人地收着作业。那个时候,她们的课间娱乐,除了跳皮筋、踢毽子和结伴上厕所,就是去操场上绕圈,边走边聊。
那天大课间,她们照例去操场聊天八卦,顺便围观高年级的学长打篮球,一个高个子的男生跳起来准备投三分,小白正在心里盘算着他这一球能不能进时,文摇了摇她的手臂,“夏夏,我给你介绍个笔友吧,好不好?我的好朋友——方牧平,七班的班草,也是个学霸,当然重点是跟你一样很文艺。”那是小白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2003年的时候,通讯设备远不如现在这么发达,QQ也才刚刚兴起,更加没有条件人手一部手机,那时候我们与周边的人发生交集的常规方式除了见面,就是写信和打电话。突然有一阵子,学校里面就刮起了“笔友风”,大家会去找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甚至是不同学校的人交笔友,每周来往一两封信,成了无聊刻板的校园生活的最大乐趣和浪漫。绝大多数粗线条的男生都是随手抽出一张头就用来写信了,然后稀里糊涂地一折就找个人递出去了,女生们就不一样,她们会存下零花钱去买缤纷好看的信纸,写完了还不忘研究怎么样折出好看的形状,幻想着自己的笔友拿到信时惊讶和欣喜的表情。
当时看球看得太专注了,我的反应慢了半拍,等球划出漂亮的弧线碰到篮筐时,才想起来回答文的问题,“笔友?七班的男生?什么类型的?”“怎么说呢,就是平时有点冷,有点拽,对人爱答不理的那种。但是人特别好,很阳光,很上进,学习也很好,上次英语竞赛跟你一样拿了二等奖的啊,颁奖的时候你们之间就隔了几个人,你不记得了?“一排人站在领奖台上,我哪里记得住。我只记得那天校长讲话的时间太长了,害我脚都站酸了,脑子里一直想着赶紧结束,我放学后好去吃一大碗凉皮。”
虽然当时学校里交笔友很流行,但是当心被老师同学发现扣上“早恋”帽子的我,还是有几分犹豫,可我都不认识他啊?笨蛋,笔友就是要找不认识的啊,这样才有神秘感嘛,而且距离产生美懂不懂,文又惯性地敲我的头。哦,你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那我考虑下看看。你居然还敢考虑?你知不知道小平在他们班里很受欢迎的,多少女生威逼利诱我为她们牵线搭桥,我都严词拒绝了,特地把机会留给你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啊,你要把握住机会!他有那么好吗?好不好,等你们成了朋友就知道了啊。哦……
【二】
然而,还没等我答复文,有意思的事情就发生了。
我和阿文所在的二中是市重点中学,学校特别看中升学率,从初二上学期开始,就每个月都会分班月考,统计分数和排名,用来不断地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和心理素质。
那天一共考四门课,语文和英语都很轻松地考完了,无视监考老师狐疑的眼神,我早早地就交完卷子跑去上网了,下午第一门历史,也很顺畅地就做完了,只剩下最后一门地理让我很犯愁。鬼才知道那个学期的地理课,我一节都没有完整地听过,大部分课堂时间都贡献给了周公和小说,还月考,还排名,这简直就是在刁难人。但为了不让分数单上成绩太过寒酸,一向考试老实的我,第一次动了歪念头,偷偷地带了一本地理书带进了考场,叠好后压在了屁股底下,等老师检查完抽屉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抽屉里,打算待会直接抄书。
等拿到试卷,写完名字,快速地扫一眼题目以后,我才暗叫不妙,抄个屁,上课根本一点儿没听,给我一本地理书我都不知道到哪里去翻答案。于是硬着头皮答题,哎,能考几分是几分吧。当我做题目卡主,正用手托着下巴发呆的时候,一个小纸团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我的额头上,顺着轨迹寻去,斜对面的一个男生正躲着老师,扭着脖子跟我打哑语,我看了半天口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书借我用。”我心想,反正自己也用不上了,倒不如做一件好事,趁着老师转身的一瞬间,把藏起来的地理课本迅速地递给了他。20分钟后,第二个纸团飞过来,这一次砸到了我的鼻子,上面好像还有密密麻麻的字,我打开一看竟然是“答案”——那个男生居然把整张试卷的答案都抄给我了,难得的是字迹还很工整。好人果然是有好报的,我飞快地抄完答案就交了卷子,打算去隔壁考场等文。
我在考场外面站了10分钟左右,文才慢悠悠地从对面走过来,习惯性地搂过我的肩膀,走吧。等一下,我还要等一个人,我书借给别人用了,他还没还我,我不知道他是几班的,只能在这里等了。哦,那就等一下好了。刚说完这话,那个男生就从考场里走出来了,把书扔给了我,“今天谢啦”,又很熟稔地跟我身旁的文打了个招呼,“你也在?我先走了,约了高飞他们打篮球。”
等到那一抹白色消失在视线里,文立刻用暧昧的眼神盯着我,“老实交代,你们两个是怎么勾搭上的?上次说介绍给你当笔友,你还说要考虑,怎么一转身就这么熟了?”这下子轮到我惊讶了,“他就是方牧平,你嘴里面一直念叨的小平?我不知道啊,他就是问我借了个书,还把试卷答案给我了……”不认识你居然都对你这么好,我跟他从小玩到大,他考试一次都没带我抄过。那是你成绩好啊,不需要别人带你抄啊。靠,你成绩很差吗?不过,以前都是我带别人抄,第一次,别人把整张试卷的答案抄给我,这种感觉还不错,哈哈……
【三】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在意识到对方的存在以前,就算每天相遇100次,走同样的一条街,吃同样的餐厅,路过同样的风景,彼此在对方的脑海里依然是一片空白,然而,只要发生一个特别的事件或契机,产生短暂的交集,你脑海中的全部记忆都会被激发,然后你才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这个人,你们已经相遇了无数次,就好像是《向左走,向右走》的里面的男女主角一样,只不过,是你以前你没发现而已。
那次考试以后,我就经常在学校里看到方牧平的身影,停车库、小卖部、操场,等等。6月底的时候,我拿到了文转交的第一封他写的信。
白底蓝线的信纸上面是刚劲有力略带几分潦草的钢笔字:
“你好,我是方牧平,就是上次借你书用的那个人,也是文的好朋友。文一直喊你夏夏对吧,那我还是喊你小白吧,小白听着可爱一点。对了,你可以叫我小平,阿牧也可以……”
收到信的第二天,我给他写了回信:
“小平,见字如面。可是我觉得小方(小芳)比较适合你也,最近我们班男生下课一直在唱一首改编的歌,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像麦克老狼……”
文是我们两个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最好的信使。每个星期,她都会风雨无阻地帮我们转交信件,任劳任怨。与别的笔友不同的是,我们两个心照不宣地回避掉早恋和爱情这样的情愫和字眼,我们只会在纸上聊音乐,聊文字,聊梦想,偏巧我们两个人的喜好和审美惊人的一致:一起读韩寒的《三重门》、郭敬明的《幻城》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只听周杰伦、王力宏和林俊杰三个人的歌,最爱的日本动漫都是《灌篮高手》,那时上海在我们心里是遥远又文艺的存在,我们还约定了一起考复旦。
每一次,我们的信,都会以一句周杰伦的歌词作为结尾,谁让那时Jay是我们的最爱。我们两个做过最幼稚的事情就是,每次月考都会把各自的月考成绩撕成细长条贴在信的正文里,每次都要比一下看谁考得比较好,谁的排名比较靠前,不知道这算不算学霸的浪漫。我到现在都能回想起那个画面:喂,你这次英语才考125,我考了131也。切,可是我语文考了128,你才100啊。上次一不小心历史让你抢了年级第一,我不服气啊。那就来啊,反正你政治一定考不过我的……
从初二下学期到初三,我们一共写了121封信,现在还压在我卧室房间写字台的抽屉里。那个时候,我们好像有聊不完的天,我知道他喜欢白色衬衫和蓝色球鞋,打完篮球喜欢喝脉动,穿7号球衣和42码的鞋,喜欢卡索,喜欢仙道,以后想当一名工程师。他知道我喜欢读张爱玲和安妮宝贝,喜欢戴叮叮当当的新奇手链,会DIY很多小饰品,最喜欢的颜色是黑白蓝,最爱喝的饮料是统一绿茶,将来想当一名律师。
我认识的那个小平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冰冷,恰恰相反,纸上的小平是一个既阳光又自恋的逗逼,他说过最张狂的话是: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优点太多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形容一个人沉默寡言是伪命题,天生沉默寡言的只是极少数人罢了,大部分人是没有遇到对的聊天对象,没有机会正确地打开对话方式,这才给了别人冷漠孤僻的错觉。
【四】
一转眼,就迎来了中考。中考前半个月的一个周五晚上,我们约了在操场上见面。
月朗星稀,四周蝉鸣,操场上只零落地有几个高中部的男生借着月光打篮球。我们两个绕着操场转了一圈又一圈,他一直在踢地上的石子,仿佛酝酿着如何开场,而我用余光看着他,静静地也不说话,终于他开口了,“你志愿书填了吗?”
“还没有填,不过已经想好怎么填了,你呢?”
“我应该会填一中吧,我们这届小升初的时候,一中那年刚好初中部不招生,所以大部分的尖子生都云集到了二中,现在,很多人应该都会填一中,毕竟一中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学校。其实我觉得二中也挺好的,但是我爸妈一直希望我填一中,他们觉得上最好的高中,才能考上最好的大学。”
“嗯,大人们应该都这样想吧。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填二中,这里离我家很近,而且待了三年习惯了。最重要的是,一中理科最好,二中文科是强项,而我从一开始就打算学文的,所以数理化的课才一直那么肆无忌惮。”
那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应该会的吧,虽然不在一个高中但还在同一个城市,反正这里就这么大,而且我们有QQ啊。
也对。
走到第五圈的时候,我感觉到他好像要牵我的手,忽然心跳加速很紧张,就在我们的指尖快要碰到一起的一瞬间,我“啊——”地大叫了一声,跑掉了。方牧平呆立了一会,才追上来。你刚才怎么了?我看到操场南边围墙的树后面,有两个人在接吻,好像是高中部的学生。哦,所以你就跑掉了,你怎么不指给我看啊?我,我刚才一紧张就忘记了。那我们要不要现在回去偷偷看几眼?算了,估计他们都被你吓跑了,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嗯。
他推着自行车送我回家,那晚,我们两个走得特别慢,明明我家到学校只有10分钟左右的距离,硬生生地走了45分钟才到家。他怕被我爸妈看见,在快到我家门口前就躲开了,骑上自行车往相反的方向回家。我站在朦胧的夜色里,看着他,消失在街角,才慢吞吞地回家,上楼,看书,写作业。
中考前的最后一天,我睡过头了,一睁眼已经7:30了,飞快地抓起衣服,边走边穿,穿衣洗漱10分钟搞定,抓了一根妈妈买回来放在餐桌上的油条就向学校一路狂奔。好不容易在7:45左右的时候,赶到了学校,离班级还有30米的时候,我停下来喘了口气。好像哪里有人在看我,下意识地抬起头来,发现2楼上的小平(那时我们两个的班级是上下楼,我在九班,他在七班),他背着斜跨书包,在七班门口站着直勾勾的看着我。我仰起头,用眼神回应他的直视。我们好像第一次这么旁若无人地对视,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没有一个人说话。也许他想说的是,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也许,我想回答的是,可是你还是会填一中,就好像我一定会填二中一样。好像过了很久,上课铃响到第三遍的时候,我们才反应过来该进教室了,各自毫无悬念地往教室里面走,好像我们两个从一开始就都无比清楚,各自会做怎样的选择,会去什么样的位置。
【五】
那个夏天,我们都考得很好,他顺利地考上了一中的实验班,我选择留在二中的实验班,阿文则因爸爸工作的调动,举家搬迁,去了外地读书,匆忙地我都没来及送她,都没来及要她新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到了六月底,QQ号被盗,我跟小平就连唯一的联络方式都被切断了。
中考过后,曾经因考试压力而备受挤压的时间和精力终于被释放出来,我开始疯狂地玩,参加各种同学聚会,吃饭,唱歌,溜冰,等等。然而,我再也没有见过小平。
7月底的时候,玩得就厌烦了,无聊的我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开始每天躲在空调房里看小说。然后,我在借来的书上发现了特别的痕迹。我借的第一本书,是阿来的那一本《尘埃落定》,因为以前听他说了很多遍这本书很好看,有一段时间他还把自己的网名改成了“尘埃落定”。我看小说的速度一向很快,一个下午加晚上的时间,就搞定了,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在左下角上意外地发现一行字: “小平已阅,2001年4月1日。”难道是他?
为了证实我的猜想,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跑到了借书店,翻遍了小说区域的六个大书架,发现了几十本书,最后一页的左下角,都写了“小平已阅”和看完的日期,离我最近的一个日期写着2004年5月8日,写在《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最后一页,除了日期,还有一段话:
“任何人都猜不到,这是我们的暗号,有太多人太多事,夹在我们之间咆哮,杂讯太多讯号弱,就连风吹都要干扰。”
不会这么巧的,一定是他,应该是他。
原来,他四年前就开始在这家书店借书看,这家书店里我家只有20分钟的距离,只隔了两条街,原来,我们两个曾经这么近,那么远。于是,那个夏天,我疯了一样的看小说,以至于一向不鼓励我出去玩的老爸老妈都被我痴狂的状态吓到了,唠叨了很多次,你出去跟许诺她们玩玩吧,这样一直看书,眼睛要看坏的。
我把自己找到的每一本,署名有“小平已阅”和日期的书都一一借回家看了,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在书的左下角上,写道:小白已阅,2004年X月X日。从2004年7月27日到8月30日,我一共看了58本小说,其中有36本上写着“小平已阅”和“小白已阅”。每次去书店借书的时候,我都会磨磨唧唧很久,时间长了跟图书管理员都成了朋友,有时候也会帮着她一起整理书架上的书,私心却想着,也许我们会在这里遇见。
8月31日,是那个夏天,我最后一次去那家书店,一直等到关门,等到书店管理员锁门才肯回家。我以为那个人会出现,我以为我找到的暗号是他留给我的信号,但他再也没有出现过,书架上的小说也再没有出现过新的日期。
2009年的夏天,我在人人网上搜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他,原来他去了同济。特地把笔记本电脑搬到床桌上,躲在用电风扇和蚊帐建造的围城里,专注地看着他校内上的日志、状态和相册。大部分都是他这几年出去旅行的风景照,只意外地发现了一张他穿红色球衣的照片,干净利落的短发,阳光的笑容,双手插口袋,背靠着操场,依然那么帅气,依然是我心里的那个仙道。点击到下一张的时候,我的温柔和笑颜就僵住了,那是一个女生的自拍照,很好看,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词。从2003年到2009年,整整七年,这一次,是真的结束了。
大学毕业后我到了上海工作,与已经在银行工作一年多的阿文重新联络上。久别重逢的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了八佰伴,吃饭,逛街,聊天,整整一天,两个人的嘴巴都不停地在讲话,这是我们填补过去许多年的记忆空白的方式。有些朋友,失联了太久,一旦见面,要么云淡风轻地相视一笑,要么就心潮澎湃地不停地说话,恨不得把过去许多年两个人的记忆和生活都填充起来,好让彼此再次无缝融入各自的生活里。显然,我跟阿文属于第二种情况。
但是不管我们两个聊多久,聊什么,末尾都离不开那三个字——方牧平。夏夏,小平也在上海,他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做了IT工程师,你想见他吗?要我安排一下吗?
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了。我来上海之前,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我跟他再次遇见的情形,街头,地铁,书店,电影院,等等,还很矫情地发了一条“缘起一个人,邂逅一座城”的状态,如今我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跟他站在同一片天空下,反而没有了期待。其实,我很害怕,我常常会想,如果有些事情注定无法掌控,那是不是就干脆不要筹谋,如果有些人注定一辈子也等不到,那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不该有奢望,如果有些感情只是一个人的自作多情,那是不是不如早一点放弃?
我没有答案,但我知道,我满心期待的同时,又无比害怕见到他,我怕眼前的人已经不是当年我喜欢的那个翩翩少年,我怕自己在不够优秀不够出色的情况下与他狭路相逢,更加害怕,他褪去阳光和青涩,变得沉稳世故时,也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六】
我一直不知道如何去定义我跟方牧平的这段回忆,不能算初恋,勉强算是暗恋,如果暗恋的定义是没有说出口的喜欢。你如果问我,小平有没有喜欢过我,我的答案是不知道,我真的不确定。你如果问我,我有多喜欢他,我会回答你,很喜欢,记忆里的那个夏小白真的很喜欢方牧平,如果不喜欢,不会做那么多傻事,不会日记本里写满了他的名字,不会到现在还珍藏着那121封信,不会在书店傻傻地等了一个夏天,不会在时隔多年后,依然有意无意地打探他的消息。
如果哪一天我们在上海的街头碰见了,也许我们相逢不识,也许我们会微笑着打个照面,就消失在人海,又或许我们会像以前一样,边走边聊,重新以朋友的身份介入彼此的生活……但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希望是在一种自然而然的情况下发生的,就像是我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句话: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注定会相遇,那么他们走的每一步,都在朝着对方走去,不偏不倚。如果你喜欢的那个人,真的是你命中注定的人,那么最终你们一定会在一起的,那些错过了彼此的人未必是因为相遇的时机不对,很可能是不是对的人,对的人,一定会在一起的。
方牧平最后一次出现在小白的日记里,小白只写了两句话:
你是我笔尖下的少年,藏在时光里的情歌。我喜欢你,更喜欢,当年喜欢你的那个我。